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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楚雄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015167866W-/2024-0910003 公文目录:人大建议办理 发文日期:2024-09-10 主题词: 文  号:楚文旅复【2024】4号 成文日期:

尊敬的李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县级图书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电子阅览室设施设备更新换代的建议》(第0063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首先,感谢您对楚雄州公共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意见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及时认真组织相关科室及州图书馆、州文化馆等单位进行了深入研究。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由于电子设备的更新换代快,公共图书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原配置的电脑已无法正常上网。二是目前电子阅览室已无人问津。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楚雄州在深入实施原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过程中,积极推动数字资源“进村入户”,2011年,国家文化部把“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农文网培学校”)列为楚雄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两年共投入资金3386万元,配置电脑2951台,投影机154台等机器设备,安装有不低于5MB带宽的互联网接入,在全州范围建成1个州中心、10个县级分中心、103个乡(镇)服务点暨“农文网培学校”、1100个村级服务点暨“农文网培分校”,形成州、县级、乡镇、行政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覆盖率均达100%,通过将文化共享工程基层站点建设,不仅拓展了文化共享工程在农村的服务功能,而且有力地推动了乡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的现代化建设,提升了文化站(室)的数字化服务能力,增强了农村文化设施的发展活力和服务能力。实现了基层实用人才教训、文化信息服务、图书借阅、公共文化鉴赏、科普文化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公益讲座等多种服务的共同发展。让农民群众充分享受到了文化发展的成果,切实有效地帮助农民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逐步成为建设新农村的“新型农民”,为在文化的层面解决“三农”问题探索出了新路子。楚雄州“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建设成果被原文化部做为中西部数字资源“进村入户”的典型案例进行全国推广。但正如李刚代表所提到,目前由于年代久远原配置的电脑已老化陈旧,大部分已无法正常使用。2023年8月,我们已对2010年以来原国家文化部开展“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项目的相关电子进行摸底调查,对于不能正常使用的电子设备,各县正将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对县级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电子阅览室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换代。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楚雄州人民政府每年都把县市图书馆、文化馆(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提升改造列为州政府10件民生实事项目和大比拼考核事项,十四五以来,全州共投入1700万元开展县乡村公共文化建设项目,其中投入482.9万元,提升改造图文两馆9个;投入1087万元,提升改造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活动室184个;投入150万元,实施县级总分馆制及大数据中心村级示范点建设等项目90个。目前全州通过业务自动化系统更换提升,积极探索开展在线阅读、文献信息导航、网上参考咨询等网络化数字化服务,全州公共图书馆接待群众线上161.31万人次,线下94.31万人次,乡镇综合文化站接待群众119.88万人次。

二是经费配套方案建议:按照中央、省、州、县分级承担的原则,国家配套80%的资金,剩余部分20%的资金由省级、州级、县级按1:0.7:0.3的比例进行配套。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为进一步规范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规定,2022年12月29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2〕270号),我们将认真研究提出补助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积极争取财政及相关部门支持,监督指导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