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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00015167866W-/2020-0619003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0-04-04 主题词: 文  号:便签 著录日期:2020-04-03

 

各县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省、州分别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专门对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做出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文旅行业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工作。截至3月31日,全州共发生火灾103起,直接经济损失46.95万元。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上升了56.06%。各县市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形势,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结合清明节消防安全保卫、冬春火灾防控、打通“生命通道”等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任务,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各县市文化和旅游局要针对清明节期间各类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的实际,以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区为重点,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业主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强化火灾防控措施,对开展重点祭拜的文化旅游场所要派力量现场执勤。要紧盯疫情防控场所、复工复产企业、易燃易爆场等集中开展排查整治,最大限度消减火灾隐患存量。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严防死守,落实责任人、明确时间表,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精准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安全。

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市文化和旅游局要结合春季火灾特点和当地祭祀民风民俗,加大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和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广泛发布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提示,普及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常识。要广泛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宣传活动,重点在各类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张贴防火宣传标识、挂图,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发放消防常识宣传资料,教育群众在祭扫活动中安全用火,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