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0235700000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五、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项目支出汇总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明细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十一、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十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四、部门专项业务经费明细表
十五、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明细表
十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楚雄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九、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二十、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二十一、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二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二十三、部门非税收入情况汇总表
二十四、部门基础数据表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是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楚雄州文物局牌子。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单行条例草案、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州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州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州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7.拟订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走出去。
11.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受理旅游者投诉和行政复议,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12.负责全州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设下列1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智慧旅游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博物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行管科(行政审批科)、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科、机关党办(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下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属副处级,内设3个科室。即:执法一科、执法二科、综合科;设有事业单位1个:旅游信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是着力推进文旅融合发展。三是大力推动文化艺术繁荣发展。四是全力提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五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六是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七是统筹抓好其它各项工作落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14人(其中参公管理的事业编制11人,事业人员3人)。在职实有6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4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6.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1,538.98万元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107.45万元,增6.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7.45万元,增6.9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项目收入预算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46.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46.4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6.43万元(本级财力1,637.4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___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538.98万元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7.45万元,增6.98%,其中:本年收入增加107.45万元,增6.98%。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7.45万元,增6.9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项目收入财政拨款较上年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46.4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4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3.39万元,占总支出的82.49%,与上年1499.38万元对比,减少165.99万元,减11.07%,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州文体局体育职能划出到州教体局,体育相关人员相应划出,人员减少导致预算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313.04万元,占总支出的与上年39.6万元对比,增加273.44万元,增590%,主要原因分析:上年项目支出仅包含其他非税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39.60万元,而本年项目支出包含如下项目:1.其他非税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9万元,2.文化创作与保护(非遗传承人补助)104.04万元,3.旅游宣传(旅游专项切块资金)2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70101行政运行:948.65万元;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00万元;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104.04万元;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0.70万元;2070113旅游宣传:200.00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18.9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19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2.45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3.11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68.39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33.39万元,项目支出313.04万元)。基本支出1,333.39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273.92万元; 30102津贴补贴:350.96万元; 30103奖金:169.23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19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29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56万元; 3011201工伤保险:2.20万元; 3011202生育保险:0.10万元; 3011203失业保险:0.10万元; 30112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06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68.39万元; 30201办公费:9.20万元; 30207邮电费:7.30万元; 30211差旅费:15.60万元; 30213维修(护)费:2.00万元; 30215会议费:1.50万元; 30216培训费:5.70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7.00万元; 30226劳务费:20.3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13.5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 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59.22万元; 3023999其他交通费用:5.92万元; 30240税金及附加费用:3.80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0万元; 30301离休费:12.75万元; 30302退休费:103.05万元; 30305生活补助:2.45万元。
项目支出313.04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49.00万元;30202印刷费:10.0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30.00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04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0年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0年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4.1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万元,较上年24.6万元减少9.6万元,下降3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10万元减少10万元,下降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下降原因为2020年响应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019年虽安排了10万元的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但未发生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8.6万元减少1.6万元,下降18.6%,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3次,共计接待443人次,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50次,预计接待400人次。
下降原因为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制定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万元,较上年预算6万元增加2万元,增长3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33.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原因: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已购置十余年,行驶里程达36.1万公里,维修费用连年上涨,油耗也逐年上升,导致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文化创作与保护104.04万元,用于2020年对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补助支出。截至2019年11月,全州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89人,每年人均补助0.36万元,全年共需104.04万元。通过实施该项目,使全州上下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各项措施,鼓励和支持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开展传习活动,切实保护我州优秀民族传统文化。
(二)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专项经费100万元,为州级旅游切块专项资金。
具体开展的项目为:1.楚雄州文旅融媒体平台运营维护,2.开展旅游信息化建设;3.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4.加强楚雄州旅游客服务中心运营管理;5.对完成2019年涉旅企业诚信评价任务的县市进行考核评价;6.对完成2019年“旅游革命”考核重点县市进行考核评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紧紧围绕全州“1133”战略定位,以资料、视频、展板等多种形式,加大楚雄州对外文化旅游的宣传力度,推进涉旅企业诚信评价,确保持续有效提升我州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游客满意度。
(三)旅游规划发展及产业促进资金100万元,为州级旅游切块专项资金。
具体开展的项目为:1.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及招商引资工作,2.参加2020年中国国际旅交会及国内旅游、文化展会及开展宣传推介;3.提升楚雄文化旅游形象宣传;4.开展行业管理、项目管理和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及培训(含聘请法律顾问);5.开展2020年全州旅游统计抽样调查工作。通过实施以上项目,采取多种形式,持续推进文化旅游招商引资,推动“旅游革命”,加大“大滇西旅游环线”和半山酒店建设;能持续有效提升我州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使全州旅游形象宣传得到较大提升,游客满意度达8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是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经费。
5.项目支出:指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专项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1.1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其中:30201办公费:58.20万元; 30202印刷费:10.00万元; 30207邮电费:7.30万元; 30211差旅费:15.60万元; 30213维修(护)费:2.00万元; 30215会议费:1.50万元; 30216培训费:5.70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7.00万元; 30226劳务费:20.30万元; 30227委托业务费:30.0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13.5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 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59.22万元; 3023999其他交通费用:5.92万元; 30240税金及附加费用:3.80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3.10万元。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与上年276.01万元对比,增加95.13万元,增长34.4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下达预算时包含部分项目支出中的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09万元,在口径上与上年有所不同,导致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有所增长。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其他需说明事项
因机构改革,2019年3月,原州旅发委与原州文体局文化职能合并成立州文化和旅游局,故本说明中的“上年数”均为2019年两家单位部门预算的合计数。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6月5日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补助资金104.04万元,
(二)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专项经费100万元;
(三)旅游规划发展及产业促进资金100万元。
二、立项依据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资金
2013年9月29日,楚雄州人民政府下发文件《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惠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3〕30号),文件明确:继续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每人每年不少于3600元的传承补助,并随财政收入增长而适当增加。
(二) 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专项经费(州级旅游专项资金)
2012年12月4日,州人民政府第87期会议纪要明确:从2013年起将旅游专项资金从现有6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到1000万元。
(三) 旅游规划发展及产业促进资金(州级旅游专项资金)
2012年12月4日,州人民政府第87期会议纪要明确:从2013年起将旅游专项资金从现有6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到1000万元。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资金
此项目实施单位为十县市文化和旅游局及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相关单位。
(二) 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专项经费(州级旅游专项资金)
此项目实施单位为十县市文化和旅游局、楚雄开发区社发局及州文化和旅游局。
(三) 旅游规划发展及产业促进资金(州级旅游专项资金)
此项目实施单位为州文化和旅游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资金
用于2020年对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补助支出。截至2019年11月,全州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89人,每年人均补助0.36万元,全年共需104.04万元。
(二) 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专项经费(州级旅游专项资金)
项目基本概况:1.开展楚雄州文旅融媒体平台运营维护;2.完成2020年度游客平均花费和平均停留天数抽样调查,为旅游统计提供支撑依据。3.以“推进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加大旅游行业贯标,守住旅游行业安全底线、夯实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为重要抓手,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旅游行业管理工作,开展要素企业星级评定复核、旅游安全、扫黑除恶、行业监管,保证全州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促进全州旅游行业管理工作的良好发展。4.完成普法及法治建设等工作。
(三)旅游规划发展及产业促进资金(州级旅游专项资金)
1.紧紧围绕全州“1133”战略定位,利用好楚雄州宣传载体和窗口,以资料、视频、展板等多种形式,加大楚雄州对外文化旅游的宣传力度;2.持续推进文化旅游招商引资工作;3.大力推进“大滇西旅游环线”及“半山酒店”等旅游项目、进行“旅游革命”工作督查,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资金
对全州289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人均补助0.36万元,共需104.04万元。
(二) 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专项经费(州级旅游专项资金)
1.楚雄州文旅融媒体平台运营维护,
2.旅游信息化建设;
3.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
4.楚雄州旅游客服务中心运营补助;
5.对双柏、牟定、南华、姚安、大姚、永仁6县完成2019年涉旅企业诚信评价任务补助;
6.对楚雄、元谋、武定、禄丰、开发区社发局5家完成2019年“旅游革命”考核重点县市补助。
(三)旅游规划发展及产业促进资金(州级旅游专项资金)
1.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及招商引资,
2.2020年中国国际旅交会及国内旅游、文化展会参展及宣传推介;
3.文化旅游形象宣传;
4.行业管理、项目管理和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及培训(含聘请法律顾问);
5.完成2020年全州旅游统计抽样调查。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资金
全州289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每年人均补助0.36万元,共需104.04万元。
(二) 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专项经费(州级旅游专项资金)100万元
1.楚雄州文旅融媒体平台运营维护经费45万元,
2.旅游信息化建设经费20万元;
3.一部手机游云南经费5万元;
4.楚雄州旅游客服务中心运营补助10万元;
5.对双柏、牟定、南华、姚安、大姚、永仁6县完成2019年涉旅企业诚信评价任务补助各1万元,共6万元;
6.对楚雄、元谋、武定、禄丰、开发区社发局5家完成2019年“旅游革命”考核重点县市补助14万元。
(三)旅游规划发展及产业促进资金(州级旅游专项资金)100万元
1.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及招商引资经费20万元,
2.2020年中国国际旅交会及国内旅游、文化展会参展及宣传推介经费13万元;
3.文化旅游形象宣传经费30万元;
4.行业管理、项目管理和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及培训经费(含聘请法律顾问)32万元;
5.2020年全州旅游统计抽样调查经费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资金
1.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2.财政资金下达后,快速组织实施;
3.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二) 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专项经费(州级旅游专项资金)
1.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2.财政资金下达后,快速组织实施;
3.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三)旅游规划发展及产业促进资金(州级旅游专项资金)
1.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2.财政资金下达后,快速组织实施;
3.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资金
通过对全州289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实施补助资金,使全州上下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各项措施,鼓励和支持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开展传习活动,切实保护我州优秀民族传统文化。
(二)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专项经费(州级旅游专项资金)
紧紧围绕全州“1133”战略定位,以资料、视频、展板等多种形式,加大楚雄州对外文化旅游的宣传力度,推进涉旅企业诚信评价,持续有效提升我州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游客满意度。
(三)旅游规划发展及产业促进资金(州级旅游专项资金)
通过多种形式,持续推进文化旅游招商引资,推进“旅游革命”,加大“大滇西旅游环线”和半山酒店建设;持续有效提升我州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使全州旅游形象宣传得到较大提升,游客满意度达85%以上。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6月5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35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