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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张丽苹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的建议》(第060号),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交办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根据您提出的案由,结合楚雄州非遗保护利用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大箐苗族文化底蕴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有传统歌舞、服饰、建筑、体育竞技、节庆习俗等,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在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和关心支持下,大箐苗族传统文化得到保护、传承和弘扬。
一是积极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建立了“大箐苗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公布了大箐苗剧、芦笙滚锅舞、苗族射弩、苗族纺织技艺等多个保护项目,认定了马天德、龙才敏等多名传承人;二是建立大箐苗族业余文艺队、合唱团,常年开展展示展演活动,活跃当地人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三是开展对外宣传活动,2023年,大箐苗族滚锅舞在德宏芒市参加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传统歌舞乐展演活动,在全省舞台上宣传展示苗族传统文化;四是积极组织参加到州内外各种展演及体育竞技比赛活动并获得多个奖项。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州级相关部门到大箐村开展苗族芦笙舞、苗族古歌曲谱和苗剧的收集、整理,立项并建设苗族传统文化传习所,并组织传承培训和外出交流演出活动”,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积极争取非遗项目资金,建立“大箐苗族文化传习所”,进一步健全“大箐业余文艺队”,购买配备必要的音响设备、服装、道具等。二是培养非遗项目专业人员,对大箐苗族传统文化进行深入挖掘、整理,特别是对传统舞蹈、传统音乐、传统戏剧、传统体育,利用多媒体手段,进行录像、录音、文字、图片、曲谱的记录,建立项目数据资源库。三是积极推荐申报非遗项目,不断加大保护传承力度,把“大箐苗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大箐苗剧、芦笙滚锅舞、苗族射弩、苗族纺织技艺等推荐申报为省级非遗保护项目。四是打造苗族传统歌舞精品节目,争取在更大的平台展示展演,不断扩大影响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楚雄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传统文化保护工作。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