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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丁明辉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楚雄州住宿产业升级的提案》(第11040072号)已经交由我局主办,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规划布局,做好市场细分”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截止目前,全州仅有21家星级旅游饭店,其中四星级5家,没有五星级旅游饭店;10家等级旅游民宿,乙级1家,没有甲级旅游民宿。就优化规划布局,做好市场细分方面,从以下几点抓好住宿产业升级工作。一是强化规划统筹。协调住建、乡村振兴、资金资源等部推动“多规合一”,将酒店、民宿纳入城乡融合发展整体规划,明确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鼓励发展区,避免盲目开发。二是优化审批服务整合用地、建设、消防等流程,推行“多证联办”或“一证核发”模式。探索“一窗受理、一套材料”的简化流程。三是加强设计引导。探索制定《乡村酒店、民宿风貌设计导则》,明确建筑高度、风格、材料等要求,将地域文化符号融入设计。将进一步强化项目设计源头管控,严格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落实好涉旅行业房屋建筑初步设计审查服务保障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做好设计管控,把好设计源头关。同时做好施工图审查备案监管,确保涉旅行业房屋建筑项目设计阶段质量。四是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推动旅游产品和市场相对成熟的区域、交通干线和A级旅游景区周边的地区深化开展住宿产业升级,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打造民宿旅游目的地,高起点策划、高水平创意、高品位包装,坚持住宿设施与当地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相协调,统筹开发建设凸显文化特色的旅游民宿集群。
二、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完善配套设施”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一是加大资金奖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国传统村落等项目保护发展资金,协调住建、农业农村、商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大对民宿及周边旅游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对首次纳入统计的规上文化类、旅游类企业,按照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 1000万元以上和500万元以上的入库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 10万元和5万元补助;对新建达标或改建提升后达标的五星级饭店,每个给予奖励200万元,对新建达标或改建提升达标的四星级饭店,每个给予奖励100万元;对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的云南省旅游民宿分别每个给予8万元、5万元、1万元奖励。二是整合资源,加强保障。整合住建、交通运输、乡村振兴等部门的各级资金,完善区域交通、水电、通信、医疗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指导各地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在规划建设、规范管理、公共服务、环境营造、安全保障等方面同向发力,解决旅游民宿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障碍问题。三是落实企业纾困帮扶政策,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省级12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关于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的通知》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助力企业摆脱经营困境。
三、关于“注重服务质量、加强品牌建设”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一是强化酒店从业人员培训。鼓励支持我州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职业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开设酒店管理专业。鼓励酒店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我局每年均根据各星级酒店、旅游民宿的要求,开展一期100人左右的针对酒店从业人员的培训,将一线服务人员技能提升纳入培训重点,加大对民宿旅游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技能培训,培养一批能力强、善创新、会干事的乡村民宿管理经营队伍。二是支持引进高星级酒店品牌和国际酒店品牌,按照《云南省引进国际知名品牌指导目录》,推进酒店的国际化、集团化建设和自有品牌发展。目前,全州只有1家国际品牌酒店。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尤其是投资者公布政策、运行信息等,引导正确的投资行为。三是加大贯标力度。鼓励引导达到标准的住宿企业参加星级旅游饭店评定和等级旅游民宿评定,按照《旅游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绿色旅游饭店》等国家标准,加强对酒店的管理和指导,使酒店的管理逐步走入规范化的轨道,继续壮大楚雄州星级旅游饭店和等级旅游民宿队伍。四是加强本土品牌培育。探索创新投入机制,鼓励支持酒店业主加大资金投入,扩大酒店经营规模、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以购买、租赁、承包、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投资酒店业建设。加大对本土民宿酒店品牌的扶持力度,2019年以来,已经拨付省、州级等级民宿奖补资金42万元。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