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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农工党楚雄州委:
非常感谢您委对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州非遗传承及“活化”利用的提案》(第135号)已交由我局主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健全非遗传承体系”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一是建立起国家、省、州、县(市)四级非遗保护名录体系,截至目前,共有代表性项目960项,其中国家级14项,省级82项,州级282项,县市级582项;代表性传承人2422人,其中国家级15人,省级151人,州级470人,县市级1786人。二是完成了国家级非遗项目彝族梅葛数字化建设试点工作,完成彝医药《齐苏书》抢救记录工作;完成散落于民间的《查姆》古籍共125卷收集整理工作;初步建立彝族火把节、彝族左脚舞等14项国家级非遗项目数据库及档案资料库建设;完成了普顺发等10名国家级和杨天学等8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精湛技艺,为后人传承、研究、宣传、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留下宝贵资料;三是开展区域性整体性建设工作,成功申报13个省级、22个州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完成省级保护区编制规划工作并通过省级评审,积极争取资金200余万元,开展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使保护区建设与乡村振兴、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族团结示范村、旅游特色镇等项目规划有序衔接,进一步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四是依托州、县市、乡镇、村级文化活动阵地,分别建立了以国家级、省级非遗保护项目为主如梅葛、彝族火把节、彝族服饰、彝剧、彝族左脚舞、花灯、查姆、老虎笙舞、彝族民歌(彝族酒歌)、彝医药、赛装节、插花节等为主题的非遗展示馆、传习所、传承点等共82个。
二、关于对“推进非遗传统工艺传承发展”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一是拟定了楚雄州传统工艺振兴工作计划,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保障措施;二是与州妇联联合成立了“楚雄州彝族服饰、刺绣协会”57个,拟定会章,每年组织传承人及绣女开展彝族服饰培训、交流、展示、展销活动;三是在全州建立彝族服饰展厅共14个,收集展出全州不同彝族支系传统彝族服装30多类200余套展出;四是以每年各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各展销会为契机,组织彝族服饰传承人开展彝族服饰展示、展销等活动;五是每年在彝族集聚地区的中小学开展传承人进校园传授技艺活动,邀请省州传承人传授彝绣技艺;六是编辑出版大型画册《中国楚雄彝族服饰解读》,拍摄电视专题片《楚雄彝族服饰》上、下集,拍摄教学片《楚雄彝族服饰传统基础刺绣技法》,编辑出版《楚雄彝族服饰志》,出版了一批彝族服饰保护成果,开展了有效的抢救性保护。七是全面实施以彝族服饰为龙头的传统工艺振兴工程,目前,全州以传承人为主体的民族民间手工艺企业和经营店3200余家,覆盖了全州10县市103个乡镇,并形成了以楚雄彝人古镇、牟定彝和园、禄丰金山古镇、武定罗婺彝寨等民族工艺一条街、美食文化一条街等。
三、关于对“促进非遗的合理利用”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开展了非遗进景区、进酒店、进民宿“三进”活动,进行彝绣产品、传统工艺、传统美食展示展销,歌舞戏剧节目展演等活动;二是推出楚雄州非遗精品线路,有2条线路被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促进非遗和旅游融合发展;三是完成13个省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争取120余万元资金;四是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建立楚雄州非遗工坊共132家,落实地方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的各项优惠政策,更好发挥吸纳带动就业作用。五是举办火把节、赛装节、彝族年等活动,开展彝绣、传统手工艺、传统美食等展示、展销活动,不断增强非遗公众认可度、感知度和共享力。
四、关于对“抓实农村非遗传承人的培养”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坚持以每年的传统节日、展销会、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契机,开展彝族服饰、民族刺绣、妥甸酱油、牟定腐乳根雕等展示、展销等活动;如州文化、妇联、彝绣学会、民族事务等部门依托技师学院、楚雄师范学院及中小学举办彝绣传承人骨干培训。省文产办、省妇联、省文化厅、省工美协会和州文产办、州妇联、州文化部门多次组织企业法人代表、绣女代表到国内四大名绣地、彝旗聚居区进行培训,提高了绣女队伍、营销队伍、设计队伍的综合能力和创作创新彝绣精品的技能,促进乡村振兴和文旅融合发展。今年5月份,组织举办了2期传承人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传承人210余名,进一步提升传承人技能知识和保护传承水平。
感谢您对楚雄州非遗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非遗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落实好您们提出的建议,为全面推进楚雄州非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发展而不懈努力。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