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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民建楚雄州委:
非常感谢您们对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楚雄州乡村民宿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11040226号)已经交由我局主办,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州域民宿业整体规划指导”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截止目前,全州仅有12家等级旅游民宿,乙级1家,没有甲级旅游民宿。我局从以下几点抓好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工作。一是强化规划统筹。协调住建、乡村振兴、资金资源等部门推动“多规合一”,将酒店、民宿纳入城乡融合发展整体规划,明确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鼓励发展区,避免盲目开发。二是优化审批服务整合用地、建设、消防等流程,推行“多证联办”或“一证核发”模式。探索“一窗受理、一套材料”的简化流程,加大《楚雄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楚雄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的执行力度,确保相关政策在楚雄州落地落实。三是加强设计引导。探索制定《乡村酒店、民宿风貌设计导则》,明确建筑高度、风格、材料等要求,将地域文化符号融入设计。进一步强化项目设计源头管控,严格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落实好涉旅行业房屋建筑初步设计审查服务保障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做好设计管控,把好设计源头关。
二、关于“提升服务品质与标准化建设水平,建立和完善乡村民宿的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促进民宿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一是积极协调将民宿创建相关知识纳入各级乡村振兴干部培训计划,协调各级人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乡村振兴等部门将民宿旅游人才培育纳入培训计划,加大对民宿旅游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技能培训,加强对县、乡镇党政领导发展民宿旅游的专题培训。二是加大贯标力度。鼓励引导达到标准的民宿企业参加全国等级旅游民宿评定,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等国家标准,加强对民宿的管理和指导,实现乡村民宿健康持续发展,2025年,已经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丙级旅游民宿拟评定名单13家。三是加大资金奖补力度。对首次纳入统计的规上文化类、旅游类企业,按照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 1000万元以上和500万元以上的入库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补助;对新建达标或改建提升达标的四星级饭店,每个给予奖励100万元;对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的云南省旅游民宿分别每个给予8万元、5万元、1万元奖励。自2019年至今,已经累积下达民宿奖补资金42万元。
三、关于“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宿地区的交通、网络等基础设施”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一是整合资源,加强保障。整合住建、交通运输、乡村振兴等部门的各级资金,完善区域交通、水电、通信、医疗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指导各地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在规划建设、规范管理、公共服务、环境营造、安全保障等方面同向发力,解决旅游民宿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障碍问题。二是做好民宿集群的规划引导,做好民宿集群周边业态的配套,吃住玩业态合理搭配,避免一窝蜂哄抢客源,在民宿相对集中的区域,搭配特色餐饮、非遗体验、旅游观光等业态。三是深挖在地资源,突出文化赋能。依托优势资源,引导住宿业经营主体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充分挖掘当地人文历史和传统艺术、传统民俗、地域风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突出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深化文旅融合,引导民宿不断拓展“民宿+内涵”,打造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产品体系,推动形成本地富有文化创意和景观美学的特色民宿品牌,积极培育一批具有鲜明本地特色的民宿品牌。
四、关于“加大市场推广和人才培训力度,利用数字媒体平台宣传楚雄州的民宿,吸引更多游客”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一是加大线上宣传力度。积极支持鼓励旅游民宿依托自然、人文景观、影视+旅游新IP热度等自愿优势创新营销方式,充分运用“一部手机游云南”、抖音、小红书、视频号等平台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各级智慧平台联动共享,用现代科技、智慧手段加强对旅游民宿产品的精准宣传和互动反馈,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增强对网络群体的吸引力,推动行业创新发展。二是加大对乡村民宿的宣传包装力度。摸清全州民宿的底数,针对民宿的特点加以包装,以全州10家等级旅游民宿为基础,计划在“火火楚雄”视频号上逐步推出一批有故事、有体验、有品位、有乡愁的乡村民宿。三是搭好培训平台。鼓励支持我州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职业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开设酒店管理专业。探索搭建民宿企业同楚雄师范学院、楚雄技师学院互助平台,民宿企业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就业岗位,院校为民宿企业输送人才,实现校企互助,资源共享。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