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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楚文旅复〔2019〕41号
对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71号提案续办的答复
杨永红委员:
你在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州乡村旅游发展步伐的提案,于2018年交由原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研究办理,现将继办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州紧紧抓住国家、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良好机遇,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实施全域旅游、融合发展、特色化国际化高端化智慧化、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五大战略,按照“看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的要求,丰富乡村旅游产品,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优化乡村旅游发展环境,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强化管理、提升品质,推动全州乡村旅游向特色化、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据统计,2018年,共争取中央、省、州各项旅游扶贫开发资金补助共计855万元,全州旅游扶贫示范县、乡旅游扶贫示范乡、旅游扶贫示范村、旅游扶贫示范户建设培育工作顺利推进。2018年1—12月,全州累计接待海外游客54818人次,同比增长7.48%;接待国内游客4454.75万人次,同比增长22.7%;实现旅游总收入451.62亿元,同比增长38.91%。其中乡村旅游接待游客980万人次,乡村旅游收入81.29亿元,直接间接带动就业人数达1.8万人,乡村旅游成为楚雄州旅游文化产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断总结,如同您在提案中所言,我州乡村旅游发展也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还存在着发展不规范、发展不充分、发展质量不高、发展不平衡、发展效益不明显,规划滞后、资金投入不足,外宣推介力度不够,基础设施薄弱,文化内涵挖掘不够,创收手段单一,尚未形成品牌,经营规模小散弱,吸引力和竞争力不强等突出问题。
你提出的强化规划引领、乡村旅游与脱贫攻坚结合、产业融合、提高服务品质、打造品牌、加大宣传力度等六条针对性强、切中乡村旅游发展重大薄弱环节的建议,对于我们抓好下一步的乡村旅游工作十分重要,我们正在认真学习吸纳,并将其融入我们正在进行的乡村旅游工作的谋划和推进中。
关于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按照州政府统筹安排,制定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乡村旅游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起草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全州乡村旅游发展的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加大财政支持、强化金融支持、加大产业扶持、加快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完善乡村旅游、旅游扶贫用地政策,助推脱贫攻坚为全州乡村旅游发展提供规划引领和政策保障。2019年2月2日,州政府印发了《楚雄州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8-2025年)》,这是我州重点专项规划之一,乡村旅游发展的相关内容已经明确列入规划,并给予重点支持。我们相信文件和规划正式出台后,必将有力解决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统筹引导不够等问题。
关于乡村旅游与脱贫攻坚结合:乡村旅游涉及到众多部门,为大力加快我州乡村旅游的开展,以乡村旅游推动扶贫工作,2018年,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乡村旅游扶贫开发的意见》,我州制定下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乡村旅游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在《实施意见》中,明确围绕全州脱贫攻坚大局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锁定全州乡村旅游扶贫重点县、重点乡镇、重点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综合考虑资源品质、区域交通情况、邻近地区贫困人口规模,统筹选择资源条件好、群众发展意愿强的乡镇和村寨,以旅游扶贫和精准扶贫为切入点,结合全州扶贫开发、整乡整村推进、特色村庄建设等,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乡村旅游扶贫点,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2017 -2020年将重点推进武定县1个旅游扶贫示范县,大姚县昙华乡、永仁县宜就镇2个旅游扶贫示范乡(镇),双柏县鄂嘉镇麻旺村、牟定县凤屯镇河节冲村、南华县沙桥镇新华村等45个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培育800户旅游扶贫示范户,累计带动贫困群众2万人脱贫致富,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关于产业融合: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结合乡村振兴、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和脱贫攻坚等,着力打造一批特色旅游村、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和旅游扶贫村。依托各县市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农业、林业等资源要素与旅游的叠加效应,积极培育新的特色旅游经济增长点、新的产业空间、新的项目载体。结合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以发展庄园经济和打造农业庄园为支撑,加快开发建设一批环境优美、特色鲜明、功能齐全、层次较高的现代旅游农业庄园。以提升改造农家乐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更高档次和水平的乡村庭院旅游产品。实施以交通、水利、电力、环保、林业、通讯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打牢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加强乡村旅游点的环境治理,美化人居环境,保护好乡村旅游点的生态系统。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对乡村旅游发展和旅游扶贫支持。2018年1-12月,先后争取旅游扶贫补助资金855万元,其中争取牟定河节冲村纳入2018年省旅游扶贫发展重点扶持,补助资金70万元;争取双柏县、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永仁县、武定县7个贫困县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和省旅游厕所建设补助资金支持,补助资金485万元;争取大姚石羊古镇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家旅游发展基金支持,补助资金300万元;争取武定县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2个项目上报全国深度贫困县“十三五”建设备选项目。
关于提高乡村旅游服务品质:通过持续不断地开展星级农家乐创建和乡村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全州乡村旅游服务质量。楚雄市探索规范管理的路子,制定出台了《楚雄市星级农家乐评定标准(试行)》、《紫溪彝村特色农家乐评定标准》,以奖代补的方式开展星级农家乐评定,规范农家乐经营,打造乡村旅游品牌;南华县强化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围绕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编制《南华咪依噜风情谷乡村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制定了《村民文明行为规范》等28个标准规规范,成为全省首家通过省级验收单位,对全州乡村旅游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每年持续开办“乡村大讲堂”,送培训上门,培训乡镇、村、示范点的干部和群众,大力宣讲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意义,传授各地发展乡村旅游的成功经验。坚持不懈地开展乡村旅游服务技能和民族特色餐饮的培训。编制发放《楚雄州乡村旅游知识手册》5000册,使乡村旅游培训工作更加科学、系统、持续不懈,实现乡村旅游的持续发展。重点开展对乡村旅游发展带头人、经营户和服务人员的技能培训。积极争取有关支持,争取到国家旅游局乡村旅游扶贫村官培训班名额,派15名村官分两批到北戴河国家旅游局培训中心参加乡村旅游扶贫培训。按照《楚雄州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贫困劳动力培训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2018年1-12月,全州举办乡村旅游扶贫相关方面培训共60余期次,参训人次达5000余人次。
关于突出特色,打造乡村旅游品牌:我局抓住落实国家民委《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纲要》的机遇,积极争取把我州12个省级旅游村列入“十三五”国家民委重点支持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进一步挖掘我州各少数民族文化内涵,在特色上下功夫,改造提升旅游特色村,发挥少数民族特色旅游在推动民族乡村发展中的引领作用。2018年1-12月,先后争取旅游扶贫补助资金855万元,培育一批特色村寨旅游示范点,形成特色村寨旅游品牌,提升特色村寨影响力,有力推进乡村旅游健康发展。结合旅游扶贫和发展乡村旅游的带动,全州共建成省级旅游特色村12个,省级民族特色旅游村寨16个,州级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7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企业9家,现代旅游农业庄园12个,农家乐500余户,初步形成了“城市近郊型、景区依托型、交通沿线型、特色农业型、民族文化型、旅游小镇型”合理布局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打造出了以南华咪依噜风情谷、永仁方山诸葛营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楚雄市紫溪彝村为典型代表的一批优秀乡村旅游点,品牌示范引领作用日益突显。
关于加大乡村旅游宣传力度: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旅游文化品牌的宣传营销工作,坚持把乡村旅游作为营销重点,纳入全州及各县市旅游宣传促销计划,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乡村旅游产品和线路的宣传促销工作。积极构建“政府、媒体、企业、中介”四位一体的宣传营销体系,建立广播、电视、多媒体等传统渠道和移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相结合的全媒体信息传播机制,实现基于信息化、大数据、精准化的全媒体营销和精准营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打造彝州乡村旅游品牌。通过开展赛装节、火把节等民族节庆品牌的宣传营销、在昆明高铁新南站设立大幅宣传广告牌、开展“自驾七彩云南•落地彝乡楚雄”大规模宣传推广活动、组织参加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昆明国际旅游交易会等系列宣传营销活动,充分利用“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机遇,整合资源,发挥平台宣传作用,加大乡村旅游营销宣传,扩大客源市场。2018年11月19日,我委在上海嘉定区举行了旅游扶贫合作招商推介会, 上海嘉定区合作办、区旅游局、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街镇、旅行社旅游投资企业、媒体记者以及楚雄州各级旅游部门、旅游企业近200人参加了会议。推进会上,州旅发委重点对旅游重大项目、旅游新业态项目、精品自驾旅游线路产品及汽车旅游营地建设项目、旅游产业扶贫项目进行了推介。与会领导、各单位代表及旅游企业代表表示将对楚雄旅游产品进一步推介,组织更多游客赴楚旅游,动员更多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到楚雄疗休养,并对重点推介的项目表现出深厚兴趣,部分企业还当场表达了投资合作意向。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9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 燕 0878-6169557
抄送: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