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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文旅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11532300015167866W-/2020-0922001 公文目录:财政信息 发文日期:2020-09-22 主题词:楚雄州文旅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文  号: 成文日期: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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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是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楚雄州文物局牌子。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单行条例草案、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州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州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州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7.拟订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走出去。

 11.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受理旅游者投诉和行政复议,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12.负责全州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巡视巡察和环保督察整改、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三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四是扎实开展“五个年”工作、“十个一”警示教育和“五个一批”工作。

2. 以机构改革为切入点,全面开启文旅融合发展新局面。

3. 立足彝州资源优势,持续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一是全力推进“旅游革命”和“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旅游转型升级实效明显。二是持续推进招商合作,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实施。三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持续深入。四是认真落实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文化和旅游经济指标达到时序进度。

4. 持续发力全面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一是扎实推进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走在前列。二是注重保护、传承和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加强。三是大力实施文艺精品工程,文艺事业持续繁荣发展。

5. 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以改革促进事业发展。一是公共文化领域“四项重点改革”持续推进。二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顺利推进,目前实施方案已按程序报审。三是积极探索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投融资机制。四是持续深化文艺院团改革。

6. 以中国彝乡为推介平台,文旅品牌打造不断推进。一是积极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展示文旅融合新形象。二是区域交流与合作持续推进。三是打造节庆活动品牌。

7. 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夯实人才基础。

8.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全员参与,压实部门挂钩帮扶责任。二是突出优势,压实行业扶贫责任。三是把握帮扶机遇沪滇扶贫协作亮点频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含参公管理的楚雄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249.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5.43万元,占总收入的98.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3.79万元,占总收入的1.5%与上年对比,2018年总收入4,928.62万元,本年总收入为2,249.22万元,比上年减少2,679.4万元,下降 54.36%。其中:上年财政拨款为4,874.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为2,215.43万元,减少2,658.87万元,下降54.55%;上年其他收入为54.32万元,本年其他收入为33.79万元,减少20.53万元,下降37.79%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形成本年度财政拨款减少,另一方面,因机构改革,20193月,原州旅发委与原州文体局文化职能合并成立州文化和旅游局,原体育职能划转到州教育局,体育方面的资金也相应减少,导致财政拨款减少;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各部门汇入的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支出合计2,27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5.42万元,占总支出的66.6%;项目支出759.91万元,占总支出的3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8年总支出4,947.82万元,本年总支出为2,275.33万元,减少2672.49万元,下降54.01%;其中:上年基本支出为1,760.73万元,本年基本支出为1,515.42万元,比上年减少245.31万元,下降13.93%,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州旅发委与原州文体局文化职能合并成立州文化和旅游局,原体育职能划转到州教育局,体育口人员一并划转,导致财政供养人员减少;上年项目支出为3187.09万元,本年项目支出为759.91万元,减少2427.18 万元,下降76.16%,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一方面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形成本年度财政拨款减少,另一方面,2019因机构改革,原州旅发委与原州文体局文化职能合并成立州文化和旅游局,原体育职能划转到州教育局,体育方面的项目资金相应减少,导致项目支出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含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5.42万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基本支出为1,760.73万元,本年比上年减少245.31万元,下降13.93%,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州旅发委与原州文体局文化职能合并成立州文化和旅游局,原体育职能划转到州教育局,体育口人员一并划转,导致财政供养人员减少,支出也相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含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9.91万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项目支出数为3187.09万元,本年比上年减少2427.18 万元,下降76.16%,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一方面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形成本年度财政拨款减少,另一方面,2019因机构改革,原州旅发委与原州文体局文化职能合并成立州文化和旅游局,原体育职能划转到州教育局,体育方面的项目资金相应减少,导致项目支出下降。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楚财教〔20191号全省老年人体育工作推进会议补助0.85万元,用于召开全省老年人体育工作推进会议,

2.楚财教〔20198号弥补办公经费不足39.6万元,为非税收入返还,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

3.楚财教〔201934号《彝族文化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彝族文化保护条例》立法工作;

4.楚财教〔201934号农村优秀业余文艺演出队奖补资金45.05万元,用于农村优秀业余文艺演出队奖补;

5.楚财教〔201934号参加云南省十五届新剧(节)目展演经费18万元,用于参加云南省十五届新剧(节)目展演;

6.楚财教〔2019127号州文化和旅游局旅游退货监理中心开办运转经费10万元,用于旅游退货监理中心开办费;

7.楚财行〔2019144号《楚雄州乡土志丛书》编纂出版专项经费10万元,用于《楚雄州乡土志丛书》编纂出版;

8.楚财行〔2019165号驻点招商房屋租赁费及工作经费52.6万元,用于驻深圳招商工作组及住所房屋租赁及往返等补助;

8.楚财教〔2019149号承办中国原生民歌节落地接待费及组队参加民歌节经费99万元,用于承办中国原生民歌节落地接待费及组队参加民歌节;

9.楚财企〔2019622019年“商洽会”工作经费38.42万元,用于2019年“商洽会”参展支出;

10.楚财预〔20198号申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经费7万元,用于重点文物保护;

11.楚财预〔20198号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业务费5万元,用于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12.楚财预〔201934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州级配套经费20万元,用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

13.楚财教〔201965号旅游行业管理、项目管理、扫黑除恶及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经费16.5万元,用于旅游行业管理、项目管理、扫黑除恶及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14.楚财教〔201965号普法及法制建设经费3.5万元,用于普法及法制建设;

15.楚财教〔20198号文化市场办案业务费4.64万元,用于文化市场办案设备购置;

16.楚财预〔201962号文化市场办案业务费2.81万元,用于文化市场办案设备购置;

17.楚财教〔201965号昆明国际旅游交易会等国内旅游会展参展暨招商合作工作经费70万元,用于昆明国际旅游交易会等国内旅游会展参展暨招商合作支出;

18.楚财教〔201965号开展全州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经费15万元,用于开展全州涉旅企业诚信评价;

19.楚财教〔201965号全州“一部手机游云南”等工作经费35万元,用于开展“一部手机游云南”专项工作;

20.楚财教〔201965号全州旅游统计抽样调查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全州旅游统计抽样调查;

21.楚财教〔201965号全州文化旅游从业人员及文化和旅游局干部职工培训经费20万元,用于全州文化旅游从业人员及文化和旅游局干部职工培训;

22.楚财教〔201965号智慧旅游平台技术运营经费+内容运营维护经费44.93万元,用于智慧旅游平台技术运营经费+内容运营维护;

23.楚财教〔201965号环州旅游形象宣传版面更换经费7.8万元,用于环州旅游形象宣传版面更换;

24.楚财教〔201965号旅游革命办公会议、督查及招商工作经费17万元,用于旅游革命办公会议、督查及招商工作;

25.楚财教〔2018321号公共体育馆、体育场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24.54万元,用于体育馆、体育场向社会免费开放支出;

26.楚财教〔20191号游泳馆、体育馆、体育场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2018年年终结余结转资金)14.22万元,用于游泳馆、体育馆、体育场免费开放支出;

27.楚财预〔20198号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业务费0.53万元,用于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支出;

28.楚财预〔20198号老体协工作经费0.74万元,用于老体协支出;

29.楚财教〔20191号省级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平台运动员注册经费0.78万元,用于省级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平台运动员注册;

30.楚财教〔20191号体育场馆维修改造工程资金1万元,用于体育场馆维修改造;

31.楚财教〔20191号州体育场外田径场维修改造项目经费58万元,用于州体育场外田径场维修改造;

32.楚财教〔20191号中国国际旅交会参展经费2.5万元,用于中国国际旅交会参展支出;

33.省文化和旅游厅拔入文化志愿者经费3.79万元,用于十县市志愿者补助;

34.省文化和旅游厅汇入原生民歌节补助经费20万元,用于中国原生民歌节支出;

35.文化和旅游部汇入原生民歌节补助经费10万元,用于中国原生民歌节支出;

36.广州市旅游局拔入旅游帮扶经费上年结转6.14万元,支出0.52万元,结余5.62万元;

37.云南禧康体育科技有限公司拨赛事补助经费上年结转6.5万元,本年支出6.5万元;

38.人寿保险公司拔入保险理赔款上年结余9.32万元,支出6.6万元,结余2.72万元;

39.省足管中心拔入后备梯队青训中心运动员选拔及教练员培训费上年结转12.5万元,本年拨付州教体局1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3.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3%。与上年对比,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0.54万元,本年比上年减少1,147.39万元,34.76%,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形成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另一方面,因机构改革,20193月,原州旅发委与原州文体局文化职能合并成立州文化和旅游局,原体育职能划转到州教育局,体育方面的资金也相应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29.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1%。其中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支出1,091.5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23.53万元,文化活动支出7万元,群众文化支出25万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支出27.45万元,旅游宣传214.73万元,体育款体育场馆支出38.76万元,群众体育1.27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残疾人保障金、工伤保险金、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车辆运行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及全州文化旅游项目支出(含部分体育方面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6%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补助、离退休费及职业年金记实支出,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156.23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8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90.55万元,全部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71.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7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6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预算的91.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19万元,完成预算的286.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1万元,完成预算的62.9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未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二是开展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27.63万元减少5.03万元,下降1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2018年支出决算同样为0,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万元,下降7.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3万元,下降40.8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开支,二是因机构改革,20193月,原州旅发委与原州文体局文化职能合并成立州文化和旅游局,故本说明中的“上年数”均为2018年两家单位部门决算的合计数。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19万元,占76.06%;公务接待费支出5.41万元,占23.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未参加任何因公出国境活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19年本部门未购置新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1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含文化市场执法支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机关文化旅游项目招商引资、文化事业及旅游产业推进等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部门职能不涉及外事接待,故无此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66万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04万元,增加89.62万元,增长105.39%,主要原因分析为财政要求将在职人员工资中车改补贴列入日常公用支出核算,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物业管理费、 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维修()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2,051.13元,其中,流动资产98.45元,固定资产净值1,952.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2018年资产总额为3,911.04元,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59.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5.1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635.07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7.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246平方米,账面原值11.42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7.5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51.13 

98.45 

6,402.47

5,540.74

37.86

 

823.8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机构改革,20193月,原州旅发委与原州文体局文化职能合并成立州文化和旅游局,故本说明中的“上年数”均为2018年两家单位部门决算的合计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因公出国()经费,是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经费。

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3.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4.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反映政府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事务方面的支出。

6.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保障机关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由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由社会保障部门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35701111

附件:州文旅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090336368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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