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2021年3月15日,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云南低价旅游团导游强制消费网络舆情通报,随即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楚雄开发区滇之粹茶经营部进行调查。经调查取证,楚雄开发区滇之粹茶经营部存在“对商品或者服务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楚雄开发区滇之粹茶经营部责令停业整顿30日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