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定佳琳云泸副食品经营部经营超过保持期“腾牌嫩肉粉”行政处罚案
案件情况:2021年3月24日,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在对武定佳琳云泸副食品经营部检查时,发现该经营部经营的“腾牌嫩肉粉”超过保持期限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决定没收超期“腾牌嫩肉粉”,并处罚款50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