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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楚雄州第十届五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015167866W-/2021-0918010 公文目录:建议提案 发文日期:2021-09-18 主题词: 文  号:楚文旅复【2021】14号 成文日期:2021-09-17

A

主动公开

 

 

 

 

 

 

楚文旅复〔202114

 

 

关于对政协楚雄州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

 

杨辉、周永洪、罗金林、李琼会委员:

首先,感谢你们对楚雄州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我州基层群众文化媒体资料收集整理及数字化管理建设工作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楚雄州自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来,州文化和旅游局综合考虑全州群众数字文化需求,各县市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实际,建立以州文化和旅游局为领导,州文化馆、各县市文化和旅游局为落实主体,州、县市协同推进的公共数字文化工作机制。以推进数字文化工程融合创新发展、提升服务效能为目标,充分发挥县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本地区的统筹作用,增强资金调配、使用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为基层公共数字文化融合创新发展创造条件。这一系列工作,有力推进了我州群众文化数字化工作的开展。

一、对于你们提出的“在提升我州基层群众的文化水平的同时,同步增强地方管理部门数字化处理能力”的问题

多年来,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文化馆结合我州实际,积极举办面向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面向公共文化服务人员的新媒体应用能力培训活动,突出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融合创新发展的内容,引导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融合发展意识。今年来举办全州县级文化馆从业人员数字化建设培训3期,组织参加云南省文化馆举办的数字化专业培训2期,共培训学员60人次。同时,州文化馆在2021年新设立数字文化信息中心,统筹文化馆的数字化建设工作,并努力为县级文化馆数字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二、对于你们提出的“加大基层文化推广数字化工作经费投入,推进基层文化数字化工作”的问题

多年来,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文化馆积极筹措经费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工作,2020年投入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共计91万元,其中州文化和旅游局6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州基层文化馆(站)干部队伍及业务人员培训,州文化馆25万元,其余10县(市)各6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融合创新发展,完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开展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和数字文化服务等;投入资金20万元用于州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展示平台建设,数字化成果可以在平台上得到展示。2021年投入资金25万元用于整合完善现有数字文化资源平台,把各资源平台的数据资源可以通过公众号及微网站统一推送及展示,充分体现一个平台访问展示所有资源内容;投入资金50万元用于州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展示平台的功能及数据完善。

三、你们提出的“广泛收集整理并数字化群文展演节目,使之数字化审核后,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互联网传播媒介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让这些内容更好地服务社会,提高社会服务转化率水平,使人民精神生活的需求得到更广泛的满足”的问题

目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文化馆正也在充分收集整理制作各类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并通过州文化馆网站集群、微信公众号、云南公共文化云等新媒体在线上开展文化艺术知识普及。目前已上传《中国楚雄彝族服饰解读》《火舞彝山》《楚雄州大家乐广场舞教学视频》《楚雄彝族服饰传统基础刺绣技艺慕课》《楚雄州彩云之南等你来云舞飞扬感党恩广场舞大赛》等音视频资源9000多分钟,点击量近千万次,深受群众喜爱。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融合创新发展的要求,对全州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进行提档升级,一是继续争取公共文化数字化资金的投入,为群众提供全开放、不打烊、高品质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真正做到资源全方位的资源配送服务。二是组织统筹好全州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业务培训工作,提升公共数字文化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服务能力和数字化处理能力。三是稳步推进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模式,继续做好群文资源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努力将之数字化,开展好数字化服务及推广工作,让优质公共文化资源不断向基层延伸。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1823

(联系人及电话:李永燕  6169565

 

 

 

 

 

 

 

 

 

抄送: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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