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文旅通〔2021〕3号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文化和旅游局、州级有关单位、州直文化单位: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州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州文化系列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行为
(一)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二)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统一以召开评审会议当月为截止时间。
二、报送材料内容
(一)资格、评审名册1份。
(二)《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手工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将不受理评审材料、A3纸电子打印,高级职务一式20份,中、初级职务一式15份。填写此表除个人签名及单位主管部门推荐审核意见处,其他所填内容一律打印,每页每项须填写齐全,没有的填“无”。
(三)送评材料一览表,粘贴在材料袋上,个人1寸照片1张(写上名字放在资料袋内,不要粘贴在材料袋上)。
(四)《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律使用附件5,一式2份,须贴照片。此表统一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表十七必须排版在封底,填写此表前应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填写时应注意事项:1.个人填报的内容均须打印,每页每项须填写齐全,没有的填“无”;2.“项目”栏,须填写具体项目;3.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推荐意见;4.推荐意见栏须写明申报人员的学历、履职年限、近三年考核等次、符合申报条件的文号及条款,明确是否同意申报。主管部门、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五)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各种培训、进修证书,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需经单位审核原件属实后加盖单位公章、审核人姓名及审核时间,按以上顺序装订。如最高学历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还应提供下一级学历证书复印件。对学历与从事专业不相符的,严格按《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的通知》楚人社专〔2012〕49第二条第二款第6小条规定执行。
(六)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人员申报职称需提供《文化馆站人员上岗培训合格证》或者有关业务培训合格证。
(七)论文。州属单位申报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的人员,需提交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的著作原作或公开发表的论文,中级至少1篇,高级职称按各专业要求的论文篇数,并指定一篇代表作一式1份,单独装订,并注明“指定论文”字样;其它有关论文著作各式一份,合订。申报高级职务论文要求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申报中级职务论文要求州级以上刊物发表。若用复印件请将封面、目录及文章一起复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人姓名及审核时间。申报初级职务的人员需上报两年来个人履职总结1份。
(八)从事表演、美术创作、舞美设计、舞台技术、摄影摄
像等专业人员需提交剧照、海报等演出宣传材料或其他作品集。
创作(设计)作品及反映创作(设计)技术水平的图像资料等。
三、职称评审有关调整事项
(一)根据《中国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精神,,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事项进行如下调整:县市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高级职称,在论文方面不作硬性要求。申报人员须提交个人业务工作报告(1500-3000字),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提交电子版。个人业务工作报告的内容为对本专业的经验总结、心得体会、研究探讨等,形式不限。
(二)除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之外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艺术高级职称需提交任现职以来1500—3000字的个人业务工作报告;申报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高级职称,需提交公开发表的1篇专业论文或文物研究(考古)报告,单独装订,并注明“代表性论文(报告)”字样。
(三)所有申报人员在履职期间如有论文、著作等业绩成果,仍可作为材料提交。
(四)申报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正高级职称,需参加业务能力面试测评,具体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四、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将文件及时传达相关人员,并宣传解释好评审政策和条件;
(二)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把关,按条件、程序、时间申报。对不按要求申报或逾期不报的,州文化和旅游局将不予受理;
(三)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中职以上人员须由各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并将有关情况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员资历条件、业绩成果),公示无异议的将结果材料上报。
五、材料报送地址及评审咨询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杨晓媛 电话:6169538
附件:1.2021年评审计划
2.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3.2021年资格评审名册
4.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
5.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6.送评材料一览表
7.个人对照评审条件自评表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5月12日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