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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陶廷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地区农村文化建设,把提升文化软实力作为推进跨越发展的重要内容,坚定不移实施民族文化强州战略,把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民生工程,把工作重点放到农村、社区、少数民族地区,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以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不断创新和探索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方法和经验,着力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我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来,各级财政和社会力量共投入文化建设资金23亿元,其中州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资金2700多万元。10县市落实了文化惠民经费、行政村(社区)文化辅导员补贴和县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制定出台了县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以代表们所提到的永仁县为例,为加快农村基础文化设施建设步伐,持续加大对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永仁县积极申报项目建设资金3000余万元。目前,全县建有县级文化馆1个、县级图书馆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中心1个,提升改造乡镇综合文化站7个,农家书屋63个,农村大喇叭工程72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63个,村组文化活动室499个,文体活动广场328块,实现全县652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全覆盖,确保了群众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同时,以楚雄州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1个、乡镇基层站点7个、村级站点63个。认真开展“文化扶贫”,扶持培育69支城乡业余文艺队,向文艺队配送移动音响60台(套),向23个村组文化活动室配送50万元的音响、乐器和培训桌椅等文化设施。完善7个乡(镇)63个村(社区)文体场所和设施建设项目35个,完成“文化惠民示范村”创建项目3个。为63个农家书屋配置了48.5万元的图书、4.8万元的书架和桌椅,不断增补藏书和完善设施。63个村(社区)落实了至少1名县财政月补贴200元的文化辅导员。
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州正在研究制定“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争取把民族贫困地区文化发展列入国家的总体规划。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这是今后民族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下一步,将按照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任务要求,继续加大民族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力度,推动民族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更好地保障民族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一是紧密结合扶贫开发工作,推动我州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与国家和省、州扶贫开发攻坚战略结合,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对我州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的支持力度,结合乡村振兴计划,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要求,以贫困地区的广播电视服务网络、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群众文体活动广场、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残障人士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文化帮扶等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文旅扶贫项目,促进我州少数民族聚居区、山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改善。
二是进一步夯实基础,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推进《楚雄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创建规划(2019—2023年)》,努力完善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重点,以流动文化设施和数字文化设施为补充的基层设施网络,推进县市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大力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场地。坚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健全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规范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守住基层文化阵地。
三是提高服务效能,大力繁荣群众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农闲、节庆和集市,组织开展农村文艺汇演、社区文艺汇演、乡村文化艺术节、庙会、灯会、赛歌会、劳动竞技、体育比赛等文体活动。实施“广场舞普及推广计划”,引导广场文化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加强乡土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楼宇文化建设。与农业、旅游共同扶持“一村一品”文化活动建设,结合旅游业开发,挖掘村史、乡情,创办乡村展览馆(室)。组织实施业余文艺队评级、奖励和补助办法,推动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
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完备的文化服务人才队伍。持续完善乡、村人才培训机制,对各级文化人员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不断更新基层文化队伍的思想观念、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制定稳定人员措施,增强乡镇文化站工作的连续性,选聘、管理好行政村(社区)文化室辅导员,乡(镇)综合文化站每站配备有专职人员3人,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并确保专职人员在职在岗。不断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者招聘管理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充分发挥非遗传承人、乡土文化人才、民间艺人在活跃基层文化生活中的作用,引导他们开展传帮带,积极培养基层文化建设的带头人。对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文艺人才、文化骨干进行引导整合,将其融入社区文化队伍,通过组建音、舞、美、戏、书画等业余团队,带动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发展。加强对业余文艺队伍的管理和扶持,形成长效机制,促进业余文艺队伍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