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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65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015167866W-/2022-0714015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2020-09-11 主题词: 文  号:楚文旅复〔2020〕24号 成文日期:2020-09-11

A

主动公开

 

 

 

尊敬的魁剑委员:

您在州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地方专业艺术团队建设的提案》已交由我局负责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建议的两个方面的内容,一直以来是我局所重点关注和积极努力解决的,为解决国有艺术院团艺术创作经费扶持,人才培养等问题,我局长期以来积极争取州委、州政府的支持,协调县市党委、政府对艺术院团发展给予扶持,具体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争取政策支持,建立保障机制。2015年以来,在经过文献研究、案例分析、实地调研、楚雄州表演艺术情况大调查和数据汇总分析后,楚雄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关于培育文艺表演队伍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实施意见明确自2016年起,州财政每年投入200万元设立“楚雄州表演艺术扶持专项资金”,对表演艺术团队及其项目进行扶持,支持文艺表演队伍提供公益性演出。规定,“送戏下乡”演出任务采取合同化管理方式采购,每年投入80万元补助州县市专业文艺院团、投入100万元补助250支优秀业余文艺队(每支队伍补助4000元)采购“送戏下乡”演出。

二是注重队伍建设,夯实发展根基。2020年姚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演中心公开招聘紧缺人才4人(歌唱演员1人,舞台表演3人);州民族艺术剧院为切实解决舞台艺术表演人才不足问题,学习借鉴红河、文山等州市的成功经验,拟委托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定向培养舞蹈演员24名,目前,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已书面同意积极配合预留编制;同时州文化和旅游局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网络培训的方式对全州优秀文艺骨干人才进行培养培训;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文艺专业人才队伍。

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强化社会效益评价考核。根据中央、省、州四部委关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国有文艺院团申报财政资金、院团负责人工作绩效考核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企业法人国有文艺院团负责人薪酬与包括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在内的综合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院团绩效考核中,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的占比权重须高于50%。目前楚雄州已完成2018、2019年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我局将加强领导,依据考核结果,指导各院团建立健全创作演出及人才培养的良好机制,提升创作演出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国有文艺院团在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全州文艺院团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坚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全州的专业文艺院团必将会迎来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