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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015167866W-/2022-0715001 公文目录:人大建议办理 发文日期:2021-08-24 主题词: 文  号:楚文旅复〔2021〕5号 成文日期:2021-08-24

A

主动公开

 

 

 

李蓉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州文艺队伍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州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尤其是对文艺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

多年来,楚雄州各级文艺队伍在繁荣发展全州文艺事业、建设文化强州方面作出了应有贡献。实践证明,各级文艺队伍是一支想干事、能干事的优秀队伍。同时,你们反映的“各院团人才匮乏,严重缺乏优秀编剧、导演、作曲人才,缺乏技术拔尖的优秀演员。文艺人才青黄不接,后继无人。基层文艺团体都遇到了发展瓶颈,只能基本维持演出,有的甚至已处于瘫痪状态,名存实亡,绝大多数基层文艺院院团还处在生存发展的困惑之中”的问题在各级文艺院团确实不同程度存在,州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全州文艺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加强各级文艺队伍建设。

一是持续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鉴于艺术院团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实际情况,我们将牢牢抓住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契机,尽快起草送审全州国有艺术院团改革的实施方案,尽可能从院团改革、人才引进、经费保障、创作支持等方面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保障,着力建立和完善剧本质高量多、剧目纷呈多彩、剧场布局合理、院团人才辈出的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增强国有文艺院团的综合效益,以事业留人,以待遇吸引人,为文艺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是加强高端文艺人才队伍建设。把高层次人才培养作为《楚雄州“十四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的重点,从教育培训、引进、奖励、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以政策支持,力争到2023年,建设一支30人以上的作家、作曲家、剧作家及艺术家精英团队,培养或引进10名在国内有影响的优秀文艺尖子、50名州级优秀文艺人才、100名以上文艺骨干,着力造就一批高层次文艺人才,通过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和帮带作用提升全州文艺人才队伍整体质量。

三是建立文艺人才帮带培养机制。开放州级国有文艺院团人才培养资源,鼓励县级文艺院团定期选派各类文艺人才到州级国有文艺院团跟班学习,适时组织开展文艺人才专项培训,帮助县级文艺院团人才提升技能和水平。积极争取定期委托专业艺术学院定向培养艺术表演人才项目,提升各级文艺院团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四是加强基层文艺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文艺人才队伍机制,大力表彰长期坚守基层、业绩突出的文艺人才,增强基层文艺人才的荣誉感、使命感,进一步发挥他们在民间艺术创作、组织领导、对外宣传中的示范作用,建设一支扎根基层的乡土文艺人才队伍。完善文化志愿者制度,鼓励专业文艺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大学生及乡村文艺积极分子参与基层文艺建设,形成专兼职结合、各方广泛参与的基层文艺人才队伍建设格局。

五是争取建立州级保障机制。结合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争取设立人才培养培训专项经费、创作奖励资金、购买公益性演出经费,为文艺院团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建立完善国有文艺院团舞台艺术从业人员退役保障体系,通过政策支持提前退休、转岗分流等,加快艺术院团人员流动,解决好老龄化问题;建立健全年轻文艺人才选拔培养机制,进一步理顺和畅通专业人员进出渠道,更好地选拔有专长的年轻文艺人才。

下步,州文化和旅游局将认真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认真落实文艺队伍建设主体责任,积极争取务实管用的政策,细化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尽快解决你们反映的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文旅工作的关心,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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