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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人大十二届七次会议第000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015167866W-/2022-0715003 公文目录:人大建议办理 发文日期:2021-08-23 主题词: 文  号:楚文旅复〔2021〕7号 成文日期:2021-08-23

A

主动公开

 

 

 

郭正会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村级文化室建设补助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文化惠民实施意见精神,把工作重点放到农村、社区、少数民族地区,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充分整合协调“美丽乡村”建设、财政一事一议奖补、扶贫开发、党员培训、农业科技培训等资金资源,“捆绑式”地集中投入,加快推进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全州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843万元,比2015年的29,051万元增长6,792万元,年均增长4.29%。至2020年底,全州建有乡镇综合文化站103个,国家三级以上文化站83个,达标率80.5%,其中一级站18个、二级站15个、三级站50个。业务用房58,000平方米,资产总计5,400万元;建有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100个,设置率100%,其中,建筑面积200平米以上的87个,有室外活动场地的946个,文化活动室93,993平方米,文化活动广场419,445平方米。全州建有农家书屋1,119个,实现了全覆盖;全州14,892个村民小组,建有活动场所8,164个、文体活动广场5,001个,其余的村民小组与周边有活动场所的村民小组共用,我州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2013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及十八大和省、州党代会精神,加快民族文化强州建设步伐,楚雄州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惠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3〕30号)文件,其中实施重大公共文化民生工程对村级文化室建设工程“从2013年开始,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按每个文化室100平方米、投资不超15万元的标准建设,州级财政按照每个村文化室建设资金的30%给予建设经费补助”。从2013年开始州级财政累计投入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2251.24万元,2020年开始取消。2015年中央出台《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资金分配将原来分块下达模式改成为整合下沉,每年州级在分配资金中充分考虑州级项目后,按照因素法(将常住人口、国土面积、乡镇个数、行政村个数、文物单位个数、文化体育设施个数等因素做为权重)分配各县市,如:2018年安排牟定县县体育场馆维修改造600万元,因素法分配牟定县2020年14.31万元、2021年30.42万元,资金由县级统筹使用,用于提升基层文化服务工作资金保障能力。2020年州政府安排改扩建乡镇综合文化站5个,实际完成建设任务是9个,补助资金50万元,新建或改扩建(提升改造)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任务是30个,实际完成45个,补助资金202.5万元。2021年目前下达10县市乡镇综合文化站提升改造2个(指标2个),资金30万元,新建或改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30个(指标30个),资金135万元。

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出台《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公共发〔2021〕21号)明确要求“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在保障国家基本标准落实到位的基础上,推动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地方标准,地(市)、县(区)制定目录。要加强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控制在财政承受范围以内,不得脱离实际盲目攀高,确保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在当前的形势下,财政保障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应立足先满足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不能以单个项目多少来衡量是否够,是否满足需求。同时,该项政策已连续执行多年与现行财政对文化投入的要求已不相适应,应尽快形成“十四五”时期文化发展的规划和项目库,持续保障人民对文化惠民的新期望。

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即将出台的《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条例》为契机,紧紧抓住乡村振兴这一千载难逢的机遇,推动我州基层乡村阵地建设文化建设。

一是全面实施文化惠民政策落实。以即将出台的《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条例》为依据,根据《楚雄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楚雄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提取公共文化建设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供保障,增加村级文化室建设资金。我们将参照有关州市的做法,尽快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抓紧制定出台州级设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实施方案,落实本地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

二是进一步完善文化资源整合协调机制。目前分散在各行业、各部门的公共文化资源,单靠文化 部门一家,难于把各方资源有效整合,建议成立由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与的文化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及协调制度,整合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文化项目、工程、资源,促进不同形态、不同区域公共文化资源的交融与共享,形成共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合力。

三是继续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参与机制。在制定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州、县市财政部门应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探索将财政投入以直接拨款为主的方式转为政府购买、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同时进一步完善《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机制》,在村级文化阵地建设中,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村委会和村学校为依托,建立多功能文化活动室和文化大院,把图书、广电、民间娱乐活动、体育锻炼等各方面功能统一起来,为广大群众提供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四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制定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规范。建立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由县级统筹规划,乡镇组织推进,村(社区)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结合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重点围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运行方式、服务规范、人员管理、经费投入、绩效考核、奖惩措施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实现设施良性运转、长期使用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