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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关于李永军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00015167866W-/2022-0726003 公文目录:人事信息 发文日期:2022-07-01 主题词: 文  号:楚文旅党组发〔2022〕14号 成文日期:2022-06-30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楚雄州州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党组2022年4月21日会议研究,并按规定报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批复同意,决定:

李永军 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七级管理岗位),免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主任(七级管理

岗位)职务;

杞长龙 任州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副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1年、自2022年3月起算),免去州旅游信息中心副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职务;

夏万钧 免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副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职时间从2022年4月21日起计算。

中共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党组

2022年6月30日

抄报: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中共楚雄州委宣传部,中共楚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抄送:各县市文化和旅游局。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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