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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92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015167866W-/2022-0926011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2022-09-20 主题词: 文  号:楚文旅复〔2022〕12号 成文日期:2022-09-20

A

主动公开

 

民建楚雄州委: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我州发展乡村旅游业》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州紧紧抓住国家、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良好机遇,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根据不同的自然资源、人文环境、区位条件、客源市场等条件,积极探索和推动乡村旅游蓬勃发展。目前,全州已建成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省旅游名镇6个,省级旅游名村15个,省级乡村旅游特色村12个,省旅游扶贫示范乡2个,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14个,省级民族特色旅游村16个。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各位委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推进乡村旅游发展。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按照“加大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出台有关资金扶持政策。于今年8月份争取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支持旅游业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楚政办通〔2022〕48号)文件,出台乡村旅游发展有关以奖代补和纾困措施。一是对乡村旅游线路产品给予扶持。鼓励旅行社“引客入楚”和组织开发“州内游”“周边游”“乡村游”等旅游线路产品,对业务较好、无重大游客投诉、无违反信用体系,综合排名前10名的旅行社(含州外旅行社驻楚雄分公司和门市),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二是对旅游民宿建设给予扶持。对评定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1万元补助奖励。三是加强对乡村旅游发展的考核力度。将乡村旅游作为州对县市旅游革命考核的重要指标,每年对旅游革命综合考核为全州前3名的县市给予以奖代补资金30万元。

(二)关于设立乡村旅游发展基金的建议。因目前中央、省未安排有乡村旅游发展基金,州级财政困难也未能安排乡村旅游发展基金,我局下步将在条件成熟时努力设置州级乡村旅游发展基金。

(三)按照“加强城乡一体化旅游服务中心体系建设”的建议,加大旅游服务中心建设力度。依托乡村旅游景区创建,积极开展游客中心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旅游服务中心体系。目前,全州共有28家A级以上旅游景区,其中:楚雄紫溪山、南华咪依噜风情谷、永仁方山、楚雄紫溪彝村、武定狮子山、元谋土林、姚安光禄古镇、石羊古镇、黑井古镇等9家乡村旅游景区均已建设有游客中心,通过持续建设,较好提供了城乡一体化旅游服务。

(四)按照“制定鼓励全州干部职工周边游政策措施”的建议,出台有关政策措施。我局积极与州总工会对接联系,在楚雄州支持旅游业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出台了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切实做到应休尽休的政策,倡导“楚雄人游楚雄”,鼓励干部职工在州内进行旅游休假,围绕大姚赵祚传故居、元谋红军长征纪念馆、革命遗址、乡村体验、工业研学等主题,积极鼓励支持全州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组织学生开展科普、研学、党史、社会实践、劳动实践等主题活动,带动楚雄周边乡村旅游发展。

(五)按照“将民族文化内涵植入乡村旅游景点,传承地方特色文化”的建议,着力挖掘乡村文化内涵,丰富乡村旅游产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将地方特色文化在乡村旅游景区景点中通过民族节庆活动进行活化展示,将民族刺绣、传统手工艺品、特色美食等非遗项目开发为旅游商品向游客推介,提升乡村旅游产品供给水平,进一步丰富广大游客乡村文化体验。

(六)按照“积极发展智慧旅游”的建议,积极推动“互联网+旅游”融合发展。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进一步完善接入平台的南华咪依噜风情谷、楚雄紫溪彝村、黑井古镇、永仁方山、大姚昙华山等乡村旅游景区资源及产品的更新升级。投入200余万元建设楚雄文化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推进旅游管理、服务企业智慧化水平。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安排部署,将全州6个省级旅游名镇、15个省级旅游名村纳入全省乡村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系统,每月按时填报乡村旅游游客接待人次、综合收入等有关数据,及时、客服掌握乡村旅游运行情况和发展态势,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主要存在3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配套设施薄弱。乡村旅游配套设施资金投入不足,乡村旅游点道路、标识牌、停车场、公厕、环卫处理、绿化美化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还不完善不健全。二是发展粗放、竞争力不强。全州乡村旅游仍处在低水平粗放型发展阶段,乡村旅游项目规模小、档次低、“吃、住、行、游、购、娱”旅游要素不配套、留不住游客,资源大众化、同质化严重,竞争力较弱。三是群众参与度不高,内生动力不足。部分群众对乡村旅游发展认识模糊、观念滞后,缺乏主动性,同时由于知识技术的局限,参与发展乡村旅游增收致富的积极性不高。

三、下步工作

(一)围绕楚雄“一个中心、四大走廊”建设开发乡村旅游资源。紧扣州委、州政府确定的“一个中心、四大走廊”建设任务,深入挖掘涉及规划项目中的乡村旅游资源并将其策划包装进旅游文化招商项目中,通过重大项目建设打造一批知名乡村旅游景点和乡村旅游引爆点,推动区域乡村旅游快速发展。

(二)强化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建设与业态创新。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建设一批田园综合体、改造提升一批特色村镇、民族特色村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积极开发建设一批以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精品农业庄园、民居客栈、乡村旅馆等为重点旅游产品。

(三)加大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乡村环境景区化”的标准,积极推动完善主要旅游村镇交通标识标牌体系,提高交通导引导识水平,以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旅游旅游品牌创建为抓手,强化乡村旅游景区(点)消防、卫生等管理,改善通讯、停车、游客服务中心等基础条件,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提升乡村旅游发展保障能力。

(四)拓展乡村旅游市场。坚持把乡村旅游作为营销重点,纳入全州及各县市旅游宣传促销计划,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乡村旅游产品和线路的宣传促销工作。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徐飞 6169557)

抄送: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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