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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3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015167866W-/2022-0926016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2022-09-20 主题词: 文  号:楚文旅复〔2022〕17号 成文日期:2022-09-20

A

主动公开

 

唐红梅、张玉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楚雄州旅游产业实质性扶持力度》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您所提出的四条建议,我局均已采纳,感谢您对我州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关注。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带来的冲击影响,全州文旅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文化强州建设,围绕打造大滇西旅游环线新亮点、建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高地,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取得了可喜成效。牟定县、武定县白路镇分别入选“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云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双柏县入选“中国文化百强县”。2名非遗传承人分别入围2021年度“百名中国非遗年度人物”和“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州文化馆等8馆被评定为国家一级文化馆。元谋龙街渡等3个项目入选云南省“十四五”10大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选送节目《美美与共》成为2022年央视元宵晚会云南省唯一入选节目。加快侏罗纪文化旅游产业园、武定喜鹊窝森林温泉康养旅游度假区等一批重大文旅项目推进实施,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突破6亿元。楚雄彝人古镇上榜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新增1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3个省级旅游休闲街区、1个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2个云南省旅游名镇、5个旅游名村,楚雄市入选“中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强县市”。楚雄州成为上海嘉定区干部疗休养接待唯一指定地区。

二、对文化旅游产业支持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州快速反应,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化旅游产业扶持政策,为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复苏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旅游业纾困帮扶措施,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2部门印发的《云南省关于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的《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有关涉及旅游业纾困和恢复发展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二)实施以奖代补和纾困措施。如:1.旅行社奖补。鼓励旅行社“引客入楚”和组织开发“州内游”旅游线路产品,对业务较好、无重大游客投诉、无违反信用体系,综合排名前10名的旅行社(含州外旅行社驻楚雄分公司和门市),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2.旅游品牌创建奖补。对创建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给予以奖代补500万元/个;对创建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给予以奖代补200万元/个;对创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给予以奖代补30万元/个;对新建或改造提升为五星级旅游饭店的奖励200万元,新建和改造提升为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奖励100万元;对评定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1万元补助奖励;对旅游革命考核为前3名的县市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3.宣传推广交流合作补助。鼓励旅游企业积极开展对外宣传交流合作,积极参加省内外展会和宣传促销活动,按照州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宣传、文旅部门通知要求,参加省外展会及活动的企业和协会,给予适当补助。4.调整暂退旅行社保证金比例扶持。落实好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调整暂退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提高暂退标准可为应交纳数额的100%,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

(三)激发文化旅游消费。1.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切实做到应休尽休。倡导“楚雄人游楚雄”,鼓励干部职工在州内进行旅游休假。2.积极使用工会会费。基层工会可使用会员会费组织工会会员开展州内春游秋游等活动,可使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购买当地公园门票。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其它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得超过当年会费收入三倍。3.推动研学旅行。积极推动将符合条件的景区景点挂牌为省级、州级研学基地。推动州内高校、中小学校将研学旅行纳入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4.强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等积极支持文旅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将会议培训、考察接待等公务活动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参观学习、红色教育、州情考察等服务活动委托旅行社承办。5.拓展多元化消费渠道。鼓励旅行社企业在现有经营许可规定的业务经营范围内,顺应“旅游+”发展趋势,经相关部门依法审核备案后,增加承揽专业性会议、会展、节庆、赛事等非包价旅行业务经营范围。

(四)加大市场扩容提质力度。1.拓展文旅客源市场。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办节方式,办好楚雄火把节、南华野生菌闩食文化节等重大节庆活动,吸引外地旅客。积极争取全国性会议、展览、文化体育赛事来楚举办。2.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大力开展文旅市场主体倍增行动,着力培育一批规模以上文旅企业,培育一批生态、康养、体育、研学、演艺、文创、智慧旅游等新业态企业,一批特色小微文旅企业。对达到要求经认定后按照有关政策给予相应扶持。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为进一步应对疫情对我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不利影响,化挑战为机遇,重点实施文旅消费提振、文旅宣传营销、文旅企业帮扶“三大行动”,推动我州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实施文旅消费提振行动

1.策划组织节事活动。以观光游、近郊游、短程游为重点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复苏,策划组织“云南人游楚雄”“楚雄人游楚雄”活动;鼓励各县(市)、企事业单位策划举办各类文旅惠民节事活动和营销活动。

2.提振消费信心。鼓励金融机构、旅游企业发行“文化惠民消费卡”。鼓励各级工会组织依据规定,组织会员职工开展职工(劳模)疗休养及春游秋游活动。鼓励企业、学校等利用周末、节假日在州内开展团建、研学等活动。

3.推动夜间消费经济。推进有条件的景区、文化场所夜间开放,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业态多元、亮丽美观的地标性夜经济生活集聚区,支持建设夜经济数字街区,营造全天候消费氛围。围绕夜游、夜娱、夜食、夜购、夜宿、夜健等主题特色,组织开展一系列促消费活动。

(二)实施文化旅游产业宣传营销行动

1.加强城市旅游营销,塑造安全旅游目的地形象。积极与携程、同程、去哪儿网等头部旅游线上平台合作,策划热点话题,打造楚雄IP品牌层面的复苏和传播,营造来楚雄游氛围。

2.创新营销方式。鼓励企业创新运用“直播带货”、“旅游+直播”等营销和观看模式,通过“网红”网络直播拉动需求,推广为客户提供旅游攻略式方案,加快决策环节,提高消费者的决策速度。

3.加快疫情后国际航线恢复与培育。以需求为导向,加大境外主要客源地精准营销力度,积极与境外客源地城市建立友好关系,邀请其参加我州重大节庆活动,加强合作交流、游客互送,开发一批适应入境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及特色产品。

(三)实施文旅企业帮扶行动

加强对中小文旅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的发展环境。鼓励国有公司对贷款困难的中小旅游企业提供担保,支持企业承办公务活动,鼓励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将会议展览、培训等公务活动在规定的支出限额内委托旅行社、星级饭店、文化传媒等企业承办。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等适当向文旅体企业倾斜。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出版物、电影放映力度。适当延续疫情期间对文旅企业的支持政策。如减免文旅企业增值税政策可延长至年底,鼓励保险企业为购买旅行取消、旅程延误附加险的旅行社予以按上限理赔,减免旅行社责任险保费等。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旅游业纾困帮扶措施,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再次感谢两位委员对我州文化和旅游业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能继续为我州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会芳 6169585)

抄送: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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