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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11532300015167866W-/2022-0929001 公文目录:财政信息 发文日期:2022-09-29 主题词: 文  号:便签 成文日期: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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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单行条例草案、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州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州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州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7.拟订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走出去。

11.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受理旅游者投诉和行政复议,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12.负责全州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旅游文化产业主要经济指标有新增长。紧紧围绕“追赶3个标兵、树立2个标杆、完成12项主责指标、认领1个事项”的目标任务,持续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深入实施党建引领文旅品牌打造行动,坚持经济运行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五个主题”制度,认真落实构二破三、提二调三工作要求,文化和旅游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快速增长。据统计,2021年1-12月,全州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5303.3万人次,同增长13.27%(其中:接待国内游客5303.12万人次,同比增长12.3%;接待海外游客1785人次,同比下降77.24%);实现旅游业总收入503.11亿元,同比增长9.48%;实现旅游文化产业增加值54.81亿元(错季),同比增长10.2 %;全州1694家文化企业、娱乐业,其中规模以上43家。支撑全州GDP基础指标联网直报规模以上样本13家,规下国家级样本13家、州级扩充样本11家。文化企业、娱乐业工资总额增速18.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增速24.5%,两项工资收入增速已完成全年目标。年初,州人民政府下达2021年全州文化旅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目标任务为同比增长20%,绝对值为51.41亿元,省厅下达我州2021年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47.59亿元,同比增长11.14%。2021年1—12月实际完成投资51.41亿元,同比增长20%。

二是“四大走廊”等规划编制有新成果。《大滇西旅游环线楚雄“四大走廊”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通关专家评审、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环境评价评估,待州委、州政府审定后即将印发。《楚雄州“十四五”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楚雄州“十四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正在组织专家评审。同时,制定了《楚雄州侏罗纪文化旅游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楚雄州文旅融合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2021年推进“四大走廊”建设工作方案》《楚雄州加快推进半山酒店建设实施方案》《楚雄互联网+旅游工作实施方案》《楚雄州文化和旅游行业重点项目推进办法》《2021年大滇西旅游环线楚雄“四大走廊”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等一批措施文件。

三是打造大滇西旅游环线新亮点和建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高地有新推进。推动成立了由州委书记、州长担任双组长的楚雄州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暨“四大走廊”建设领导小组,围绕旅游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推进高端景区、高端酒店建设,古镇景区品质提升、田园综合体和文化旅游项目建设,重点推进了元谋古人类文化旅游区、武定喜鹊窝森林温泉康养旅游度假区、禄丰罗次温泉旅游度假区、大姚三潭瀑布峡谷生态旅游度假区等20个重大文旅项目建设,1—9月完成投资14.55亿元,占年度任务59.32%。禄丰市、大姚县、武定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通过省级验收进入公示程序。楚雄市彝人古镇主题街区、牟定县彝和园三月风情街休闲街区、双柏县阳光水岸查姆特色旅游休闲街区通过省级验收进入公示程序。楚雄市东瓜镇、大姚县赵家店镇被命名为云南省旅游名镇,大姚县桂花镇桂花社区、元谋县黄瓜园镇龙山村委会雷丁村、元谋县元马镇大沟社区、楚雄市东华镇小伍排村、永仁县宜就镇外普拉村等5个村(社区)被命名为云南省旅游名村。在高端景区建设方面,元谋人世界公园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全州现有A级以上旅游景区24个,其中4A级景区数量居全省第5位。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禄丰世界恐龙谷创建5A级旅游景区,禄丰黑井古镇、禄丰金山古镇、双柏查姆湖创建4A级旅游景区。其中,正在编制禄丰世界恐龙谷景区景观质量评价报告;禄丰黑井古镇、禄丰金山古镇、双柏查姆湖3家景区已经完成自评,上报评定请示,正在完善创建资料台账。对彝海公园进行了现场检查,拟定了《楚雄市彝海公园创建国家3A级景区提升方案》。在高端酒店建设方面,今年以来,在楚雄市已建成维也纳酒店,正在建设海悦文华酒店、高新区都喜酒店、琢舍高端精品民宿等5家高端酒店,其中海悦文华酒店将按照5星级酒店的标准进行建设。指导南华兴最园林酒店、楚雄彝风湿地琢舍高端酒店正在抓紧装修。楚雄紫溪森林康养半山酒店主体工程已完工。这批酒店的建成营业,将填补楚雄州没有1家高端酒店的空白。组织编制高品质酒店和半山酒店专项招商方案,并开展中介招商,积极引入知名酒店投资集团和酒店品牌管理公司参与楚雄高品质酒店和半山酒店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在古镇景区品质提升方面,实施完成了姚安光禄古镇、禄丰黑井古镇、大姚石羊古镇景区的优化提升改造工程。其中,完成黑井古镇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悦恒酒店——黑井古镇店、烟溪院民宿建设,其中烟溪院民宿已投入运营,完成武家大院抢险加固和古盐坊提升改造,完成文创商业街和盐云谷主体主体工程,截至9月底,已完成投资1.2元。禄丰黑井古镇被命名为云南省特色小镇,获得1.5亿元奖补资金,获批2亿元专项债券。彝人古镇24小时自助图书馆招标采购工作已完成,目前设计方案正在修改完善中,争取12月底建设完工。打造彝人古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夜间展演,开展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创建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已报通过省级审查报送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在田园综合体建设方面,结合乡村振兴,全力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积极谋划推进打造了楚雄小伍排、禄丰恐龙山九渡、南华毛板桥水库片区等一批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其中,楚雄紫溪彝村及小伍排村、双柏查姆古村、南华咪依噜风情谷、永仁诸葛营村及外普拉村、禄丰竹溪村及九渡村等乡村旅游精品已初步建成,并接待游客,于国庆黄金周期间举办农民丰收节等系列活动广受游客好评。姚安福田农耕文化旅游体验园区正进行项目前期工作,其中旅游板块完成投资5万元,正在开展2022专债申报工作。在发展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方面,积极推进策划打造一批民族文化旅游产品和特色文化体验项目,努力提升民族赛装文化节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彝人古镇成功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采取云上办节方式,成功举办了“丝路云裳·七彩云南2021民族赛装文化节启动仪式暨2021中国·永仁直苴彝族赛装节”、“中国·双柏2021彝族虎文化节”、中国·双柏2021彝族虎文化节等3个节庆活动。其中,“云上赛装节”媒体曝光量突9000万,双柏2021彝族虎文化节曝光量为2.47亿;南华第十八届野生菌云上美食文化节全网曝光量突破2.7亿。智慧景区建设有序推进,申报纳入云南省重大文旅智慧化景区建设项目8个,总投资10.25亿元。加快推进楚雄州文化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目前已完成招标采购,与腾云公司签订建设合同,计划2022年2月底前完工。持续抓好城市名片、景区名片、慢直播等“游云南”APP上线资源的优化提升。在项目招商方面,制定出台《2021年大滇西旅游环线楚雄“四大走廊”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编制2021年招商引资手册,建立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库,按照要素保障条件确定年度20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并适时动态调整。建立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专班,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领导,制定精细的招商引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积极做好环球嘉年华、上海绿洲集团赴楚雄考察洽谈;做好楚雄州人民政府同省康旅集团、省云报传媒集团合作相关工作。组织相关县市和文旅企业赴重庆、贵州、昆明、成都、杭州、湖州开展宣传推广和招商引资工作,委托深圳中山智库编制高品质酒店和半山酒店专项招商方案,并开展中介招商,积极引入知名酒店投资集团和酒店品牌管理公司参与楚雄高品质酒店和半山酒店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做好楚雄州旅游文化产业链招商规划编制工作,初步达成一批文旅项目及高端产品投资合作意向。

四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发展有新提升。全力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发展复核验收准备。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10月共提升改造县级文化馆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5个、新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30个,下达资金285万元。共完成旅游厕所建设42座(年初下达指标任务38座)。1—9月全州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共计2537场次,服务群众2267.04万人次;开展建党100周年主题活动698场次,参与群众168.05万人次;举办公益性展览1038场次,参观群众192.31万人次;1—10月“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接待群众165.63万人次。州级“三馆一中心”建设招标工作、专项债券申报资料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稳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不断加强,2021年安排专项资金415万元,统筹推进全州三馆一站数字化建设。1—9月在云南公共文化云平台共发布活动稿件2491条;在线展览图片数量2701张。文化和旅游领域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持续加强全州24个A级景区、190个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洗手设施建设、410座旅游厕所管理。双柏县成功入选2020-2021年中国文化百强县;牟定县(彝族左脚舞)、武定白路镇(酒歌)分别入选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云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彝人古镇被选定为“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艺演出活动省级示范点。成功举办楚雄州2021年“彩云之南等你来•云舞飞扬感党恩”广场舞大赛、2021年“彩云之南等你来”——红火楚雄夜间群众文艺演出工作培训。楚雄州图书馆等5个图书馆在云南省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中受省文化和旅游厅表彰;永仁县文化馆等5家单位被选定为省级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

五是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有新加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革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州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认真开展革命文物普查,目前全州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68件(处),研究制定《关于推进楚雄州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积极谋划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楚雄段项目建设,元谋龙街渡等3个项目成功入选云南省“十四五”十大长征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切实加强馆藏可移动文物的预防性保护工作,积极争取楚雄州博物馆、禄丰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立项,补助经费433万元。下达130专项资金,积极推进姚安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工作。积极向上汇报争取永仁回龙桥修缮、禄丰滇中古驿道(禄丰段)—三华寺修缮工程方案、菜园子新石器遗址保护、元谋红军长征纪念馆建设资金支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着力推动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现创新发展。完成了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展示平台建设任务。启动国家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试验区申报。完成楚雄市紫溪板凳山彝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南华县咪黑们彝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永仁县直苴彝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推进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第五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完成了《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第二辑)《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第二辑)《楚雄民歌100首》《楚雄民族歌舞志》编撰出版工作。积极争取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项目立项建设。组织举办楚雄州2021年彝族服饰(刺绣)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积极组织参加云南省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购物节”展销活动,组织彝族服饰省、州非遗传承人赴上海开展研习培训展演。

六是艺术精品创作有新成果。着力加强文艺精品创作,着眼政治性、艺术性,多方协调争取经费107.68万元,指导州民族艺术剧院圆满完成楚雄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专场文艺演出承办任务。文化帮扶项目——中国彝族歌剧《古微鲁》于3月在彝州大剧院进行了汇报演出,目前正在修改提升,下步争取冲刺国家级、省级精品赛事。积极开展送戏下乡惠民演出活动,1—10月,共开展送戏下乡1030场次(年初目标任务1000场次)。楚雄州《古锅新唱》《红军树》2个节目入选全省第十六届新剧(节)目展演。按照州委宣传部部署要求,积极筹备楚雄文学艺术季活动——全州新剧(节)目展演,切实加强节目审查和艺术指导,拟于11月份正式举行。指导州民族艺术剧院积极推进与中国煤炭文工团合作。完成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积极申报第七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全国戏曲表演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等各项培训展演活动。通过紧缺人才招聘,为州民族艺术剧院引进了2名声乐表演专业人才。

七是红色文化旅游有新发展。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作为全年工作主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大力挖据整理楚雄党史文化、长征文化、抗战文化,积极开展国家长征公园楚雄州段、红色旅游示范项目、遗址公园建设。高度重视抓好受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开发项目影响的文物保护及红军长征遗址遗迹遗物保护工作,赓续红色基因,传承红色文化,发展红色旅游,切实践行“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让文物活起来”的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要求。与昆明锦爱文旅集团合作,成功推出一批红色旅游线路产品并正式发团。在国家文旅部联合中宣部推出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中,云南2条线路入选,涵盖11个景区景点,楚雄州元谋县的龙街红军横渡金沙江渡口就位列其中;楚雄州3条线路列入省级红色精品旅游线路。推出大姚七街仓西村赵祚传烈士故居、楚雄子午云龙红色教育基地、牟定毕昌杰烈士纪念广场等一批红色旅游景区(景点)。对州博物馆中共楚雄历史展厅进行提升和智慧化建设,与国内一流动漫企业——功夫动漫合作,制作推出了云南党史中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英雄人物王德三、赵祚传、毕昌杰、张经辰、曹庆功的写实动漫——《赤子星光》,获得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的肯定,并给予项目资金奖励支持。举办了“百年辉煌 楚雄记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新旧照片展,组织《金沙水拍云崖暖——红军长征过楚雄巡回流动展》。同时,全州文旅系统精心组织开展了各类党史精品图书展、书画展、摄影展和群众性宣传庆祝活动。

八是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有新亮点。先后赴重庆、贵州、广西、四川、浙江、上海等地开展旅游宣传推广,并分别与重庆、昆明、成都、自贡4地、楚雄师院、技师学院2校、上海景域驴妈妈集团1企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入攀大丽香旅游金三角联盟,共同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客源互送、互利共赢的区域合作机制。持续加强与上海嘉定区干部赴楚雄疗休养对接推介工作,1—10月,楚雄州接待上海干部疗休养干部3500余人。楚雄州旅游产品和招商项目宣传推介会成果满满,特别在昆明、成都站招商宣传推介活动中,共邀请参会的文旅企业、旅行社、新闻媒体共122家,全网曝光量超1100万。着眼提升全州文化和旅游行业决策咨询和外宣工作水平,聘请原云南省旅游局局长罗明义等13名文化旅游发展顾问、楚雄籍知名演员胡静、母其弥雅等68名旅游宣传推广大使。利用“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重点推出了《云南楚雄,值得“象”往的地方》等高质量资讯文章。与星球研究所联合推出的“四大走廊”宣传文案——《云南楚雄,多少极致山河》,省内外反响极好,阅读量、转发量创我州文化旅游外宣新高。1—10月,红火楚雄文旅资讯订阅号编发资讯及政务信息共1160篇,在红火楚雄文旅资讯APP编发资讯共725篇,文旅头条新闻客户端、云报客户端、开屏新闻客户端、云南网等媒体平台同步发稿量达1386篇。着力推进恐龙IP打造,国庆期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生物多样性大会特别节目“重返侏罗纪——云南禄丰恐龙化石科考发掘”大型直播活动在禄丰世界恐龙谷景区举行,本次直播结合禄丰丰富的恐龙化石资源,现场邀请全国著名恐龙专家进行恐龙知识科普,同时采用3D扫描虚拟技术重现恐龙原貌和恐龙生活场景,为全国观众带来一场身临其境的侏罗纪之旅,展现恐龙之乡的独特魅力,在全国引起了广泛关注。目前,正全力做好2021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暨滇川国家风景道旅游产品推介会各项参展准备。

九是行业管理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上新水平。持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启动楚雄文明旅游“彩云行动”三年计划(2021—2023年),全面完成了5417家涉旅企业诚信评价,组织对云南凤凰旅游公司创建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初评。全面完成全州34家星级酒店评定复核工作。扎实推进云南省“万名文旅人才”培训计划实施,先后举办全州导游(讲解员)、高品质酒店、星级酒店、旅游民宿管理等2期培训班180人次。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行业乱象整治,严格落实“22条措施”和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积极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和交叉执法检查活动,及时高效做好旅游投诉处置。1—10月全州共出动文化市场执法人员1全州出动了文化市场执法人员6997人次,共检查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5654家,立案8件,罚款39522元,警告9家次,收缴非法出版物137册。组织完成对楚雄市天麓旅行社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和处罚,罚款1万元。截至目前,全州共办理退货147起,退付金额12.9万元。通过“一机游”手机投诉平台共受理办结各类旅游投诉和求助140起,投诉响应时长平均4分钟,办结时长平均50分钟,游客投诉处置满意率达96.66%,旅游投诉响应时长和办结时长较之前有大幅降低,在云南省旅游监管考核中综合成绩持续向好。

十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有新加强。认真贯彻中央“六保”“六稳”工作要求,在认真贯彻落实好《云南省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基础上,积极推动和制定出台《楚雄州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楚雄州总工会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动员职工会员开展“楚雄人游楚雄”促进旅游消费的倡议书》等政策措施。深入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 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市场主体”活动,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积极为文旅企业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文旅企业解决贴息贷款、用工难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文旅企业疫后振兴。截至目前,2021年共争取景区门票补助、贷款财政贴息补助资金57.05万元。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指导文旅企业立足楚雄资源、区位优势,进一步丰富假日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周边游、自驾游成为主要出游方式。各旅游企业积极响应号召,高效复工复产,以优质的服务、新奇特的旅游体验项目和实惠的消费价格,切实带动本地游客就近就便旅游消费。禄丰世界恐龙谷共计发放各类特色项目消费券3.5万张,为游客提供集科普科考、主题游乐、休闲娱乐、主题住宿、温泉度假、养生康体为一体的优惠、优质周边旅游体验,市场反响热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不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

2.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内设科室14个,分别是局办公室,机关党办(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艺术科,智慧旅游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公共服务科,文物博物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行业和市场管理科,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无变动情况。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043.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6.28万元,占总收入的99.6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23万元,占总收入的0.35%。

2021年收入数2043.51万元,与2020年1782.36万元相比,增加261.15万元,增加14.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1.6万元,增加的原因为2021年下达的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04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6.23万元,占总支出的68.81%;项目支出637.28万元,占总支出的21.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2021年支出数2043.51万元,与2020年1791.98万元相比,增加251.53万元,增加14.04%,其中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1.6万元,增加的原因为2021年下达的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机关、文化市场执法支队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6.23万元。与2020年1396.50万元相比增加9.73万元,增加0.7%,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调入1人,新增考试录用人员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1.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4.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7.28万元。与2020年395.47万元相比增加241.81万元,增加61.14%,主要原因2021年下达的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所下达的项目及资金分别为:楚财教〔2021〕114号楚雄州文化(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103.69万元;楚财教〔2021〕35号楚雄州文化(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100万元;楚财教〔2021〕35号楚雄州四大走廊特色文化资源宣传99.92万元;楚财教〔2021〕32号2021文旅融媒体平台运营维护宣传推广费44.9万元;楚财教〔2021〕32号旅游革命推进、招商引资及宣传推介经费32万元。所有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资金执行率100%。对照绩效目标,已完成确定的工作任务。

项目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05万元,其他专项拨入经费支出7.2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6.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5%。与2020年1,791.98万元相比,增加251.53万元,增加14.04%,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达的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28.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8%。用于发放2021年在职人员工资及支付单位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5.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4%。用于发放2021年在职人员工资及支付单位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87.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4.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9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预算的92.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数减少,减少的原因为受疫情的影响,一些招商引资等活动未能如期开展;二是本部门加大厉行节约力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75万元,增加7.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下降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5万元,增加89.7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我单位接待次数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万元,占65.42%;公务接待费支出3.7万元,占34.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用于完成州委、州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文化、旅游、体育部门到我州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州市文旅部门人员到我州学习交流、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56万元,与2020年142.24万元相比减少27.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达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维修(护)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501.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06万元,固定资产26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85.31万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20年6532.5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30.72万元,减少92.32%,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我单位处置资产。本年固定资产减少6158.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4472.21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59项,账面原值5916.1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01.87

56.06

260.5

86.81

4.42

169.27

185.3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0.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是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经费。

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3.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4.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反映政府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事务方面的支出。

6.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保障机关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由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由社会保障部门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28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35701111

附件: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2022092804195029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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