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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015167866W-/2023-0922010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2023-09-22 主题词: 文  号:楚文旅复〔2023〕28号 成文日期:2023-09-22

 尊敬的民盟楚雄州委:

您在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史馆建设”的提案,已交由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档案馆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国家大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建设政策的支持下,我州各县市因地制宜,利用现有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共建共享,建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村史馆,截至目前,全州共建成投入使用脱贫攻坚村史馆780个。

2019年根据州级统筹安排,给予每个贫困村脱贫攻坚村史馆建设补助资金1万元,给予每个乡镇脱贫攻坚展览馆建设补助资金3万元。如武定县29个村史馆,州文旅局给予29万补助经费。村史馆建成后,制定了村史馆管理和保护制度,确定由村“两委”具体负责管理,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本村情况的工作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日常管理,确保村史馆正常运转,真正发挥其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两年来,由于村史馆的建设没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也没有相应的政策支持,确实出现了您提出的覆盖面不宽,建设质量不高,同质化严重,缺少本地特色,守旧不更新,长期不对外开放等诸多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虚心接受您提出的实施建议,履行好部门职责,协助各级相关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共同做好村史馆建设工作,不断丰富乡村文化建设内涵,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一是部门联动,整合资源。明确一家牵头单位,联合两到三家责任单位,一方面可利用全州已建成的10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105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8164个村小组文化室和5001个文体活动广场,因地制宜每村规划1间村史馆,协同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制定村史馆建设规划、方案,落实相应经费;另一方面可充分发挥乡镇和村社区自身优势和主体作用,发动当地老干部、老党员等乡贤能人牵头,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捐建村情村史馆,捐赠展陈物品,保证村史馆建设顺利开展。

二是把握重点,展示特色。结合我州“美丽乡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等重点工作,把村史馆建设与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和巩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村史馆“存史、资政、育人”的积极作用,深挖地方特色,注重对地方民俗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利用,充实展馆内涵,本着主题明确、体现本村特色的原则,做好村史馆展陈设计展示,为村民致力于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三是完善机制,壮大队伍。建立“党建引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村级管理”的共建机制。把镇村有“有文化、有情怀”文化人凝聚起来,充分发挥乡土人才作用,积极动员广大群众为村史馆建设出谋划策,形成“政府推动、村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已建成的村史馆,合理设置开放时间,安排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本村情况的专兼职人员管理,并定期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做好图文资料、实物、文物遗迹等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提高村史馆管理水平。

四是坚持标准,培树典型。立足各村实际,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做好广泛宣传,总结楚雄市子午镇挖铜村委会和武定县木坝村脱贫攻坚村史馆建设经验,深入挖掘全州各县市乡土风情、名人贤士、典故传说、文化遗产等资源,根据各地的文化特点,指导县市建设各具特色的“一乡一村一馆一品”村史馆示范点,让村史馆成为凝聚人心的“加油站”,体验民俗、发展旅游“精品店”。

下一步,州文化和旅游局将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配合好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再次感谢民盟楚雄州委长期以来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相信有您的关心和支持,我州基层公共文化事业将得到更大的发展。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永燕 6169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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