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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015167866W-/2023-0925001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2023-09-25 主题词:政协提案 文  号:楚文旅复〔2023〕30号 成文日期:2023-09-25

 连华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楚雄州历代碑刻文物古迹抢救保护利用的提案》(第11020247号)交州文化和旅游局办理,综合会办单位州档案馆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楚雄州委州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遗产和文物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全州文物事业的联动机制逐步完善,文物工作的经费保障稳中有增,文物资源的活化利用不断深化,遗址遗迹的发掘研究成果丰硕,文博场馆的展陈服务推陈出新,文物安全的基础工作扎实推进,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文化遗产和文物事业发展工作机制。

针对提案中提出“开展资源普查,建立数据库,抢救保护历代碑铭石刻”和“深入发掘整理,编纂出版《楚雄州碑铭石刻》书籍”两条建议,我们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开展资源普查,建立数据库方面:2013年以来,州档案馆启动了楚雄州历代碑铭石刻的资料收集、抢救、整理工作,完成了楚雄州境内各县市(包括部分州外)汉字碑文石刻、梵文石刻和少量彝文石刻的考证、收集、拓印、鉴定等工作。经过整理,州档案馆现存拓片图文资料共有81盒、410件。2020年,州文化和旅游局通过石刻文物和石窟寺专项调查工作,确认了全州共有石刻文物86处、石窟寺5处。目前这些石刻文物均登记录入全国文物系统平台,并公布了保护的主责单位、使用单位和责任人。2022年,州文化和旅游局安排下达10万元资金,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南华县的石门山石刻进行了防风化保护和环境整治。

深入发掘整理,编撰出版《楚雄州碑铭石刻》方面:今年以来,州政协副主席李援多次到州档案馆进行现场调研指导,并率队对全州文物保护利用进行了实地调研。5月17日,又组织召开了《楚雄州历代碑铭石刻》编撰工作推进会,对如何利用现有石刻文物和拓片资料,发掘研究其文化价值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对下步的编撰出版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总体来讲,您在提案中的实施建议我们正在稳步推进,但在工作也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费投入还需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州级每年安排70万元左右的文物保护经费,与全州的文物保护利用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编纂出版《楚雄州历代碑铭石刻》的经费还需积极争取;二是虽然我们开展了一些前期的基础工作,摸清了底数,但其文化价值的发掘研究和弘扬传承还需进一步深化。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针对提案的建议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碑铭石刻文物的抢救性保护。对存在风化灭失风险的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进行抢救性修缮保护,切实确保现有文物的安全。二是积极开展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评审和公布工作。9月底前,将对各县市符合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专家评审,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我州的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不断完善文物保护体系。三是全面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和第九批省级文保单位的遴选申报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四是配合州档案馆积极争取《楚雄州历代碑铭石刻》编纂出版项目立项,切实发掘其中的文化价值,尽快高质量出版《楚雄州历代碑铭石刻》系列丛书。

最后,感谢您对文物古迹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云 6169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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