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6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015167866W-/2023-0925004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2023-09-25 主题词:政协提案 文  号:楚文旅复〔2023〕33号 成文日期:2023-09-25

 九三学社楚雄州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楚雄州乡村历史文化发掘抢救工作的提案》交州文化和旅游局办理,综合会办单位州档案馆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不断加大乡村历史文化发掘抢救的力度,切实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到城乡建设当中,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在大理调研时提出的“新农村建设要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谆谆教诲作出了楚雄实践。

一是切实加强四名一文一传的保护。近年来,州文旅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5600余万元,对40余个重点文保单位进行修缮维护。州级财政每年安排经费100万元左右,用于州级以下重点文物的抢救性保护维修。各县市将文物保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稳中有增,文物工作得到有力保障。同时,积极推动历史文化名镇(村)、文物建筑、传统村落的申报创建和保护传承工作,截至目前,我州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2个(禄丰市黑井镇、姚安县光禄镇),云南省历史文化名镇1个(大姚县石羊镇),云南省历史文化名村3个(禄丰市炼象关村、禄丰市琅井村、双柏县大庄社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2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6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08处。永仁县宜就镇外普拉村委会大村、中和镇中和村委会中和村、直苴村,禄丰市黑井镇黑井村委会板桥村、黑井村,双柏县法脿镇雨龙村委会李方村等在内的27个传统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二是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建立了国家、省、州、县市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771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4项、省级62项(保护区13个)、州级215项(保护区22个)、县市级480项,代表性传承人2221人,其中国家级12人、省级120人、州级394人、县市级1695人。在全省16个州市中率先落实了州级传承人传承补助经费每年每人3600元。2010年以来,先后争取国家、省级经费3000余万元用于非遗项目的传承保护。项目保护经费和传承人传承补贴经费的落实,有力推动了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保护和传承工作。

三是切实加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州文旅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探索乡村历史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重要作用,把文旅融合作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重要抓手,围绕《楚雄州乡村旅游三年行动计划》及楚雄州资源禀赋特色,把握不同县市、乡镇、村庄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及特色,根据地域特色、气候特点、交通状况、消费群体,科学拟定发展计划,合理布局乡村旅游业态。在旅游业态和产品线路培植上做到差异化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做到区域有特色、季节有特点。2022年全州乡村旅游接待游客1333.45万人次,同比增长62.97%,实现乡村旅游收入90.29亿元,同比增长28.92%,2023年1至6月,全州乡村旅游接待游客960万人次,同比增长71.9%,实现乡村旅游收入63.8亿元,同比增长61.9%。

楚雄州乡村历史文化发掘抢救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工作还有很多问题短板亟待补齐,还有很多新形势和新挑战需要面对。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乡村建设难度大、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文化遗产和文物价值的深度挖掘不够、发掘研究和活化利用工作相对滞后等问题,成为了制约我州文化遗产和文物事业发展的堵点和难点。对此,你委在提案中提出的关于加强楚雄州乡村历史文化发掘抢救工作的七条实施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际意义。在下步工作中,我们会高度重视,逐一分析研究,认真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是力争在制度保障上有新突破。认真落实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将其纳入州文旅局的重要议事日程,把全州乡村历史文化发掘抢救工作与乡村振兴、文旅融合等工作整体谋划。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不断加大对“四名一文一传”的保护力度,在村镇和街道的征地拆迁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前,及时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调查,认真落实先调勘、后施工的文物保护原则。

二是力争在工作实效上有新提升。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积极探索让文物活起来、文化火起来、文旅兴起来的实现路径,自觉扛起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的责任担当,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深入了解乡村历史文化现状和问题,推进工作的开展,提升发掘抢救工作实效,同步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文化遗产和文物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三是力争在基础工作上有新加强。做好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评审公布工作,全面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和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遴选申报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夯实基础,不断完善我州文物保护体系。在对全州文物资源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对具备发掘研究条件的遗址遗迹加快前期调勘工作,进一步丰富详实相关实物证据,积极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等课题的研究,力争形成一批新成果。

四是力争在保护传承上有新成效。统筹好保护与传承、开发与利用、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积极向上争取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项目,充分利用好智慧化科技手段,确保各类文物遗址的安全和各类非遗项目得到有效赓续,不断提高保护传承的效能和水平,切实维护好文化遗产和文物资源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坚决守住文化根脉的安全底线。

五是力争在活化利用上有新实践。加大对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的扶持力度,搭建服务、宣传展示平台,支持开展传承人研修培训,壮大传承人队伍,增强传承活力。充分发挥我州乡村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深入挖掘文化资源所蕴含的政治价值、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精神价值,真正让文化“活起来”、文物“会说话”,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优势。

六是力争在文旅融合上有新作为。旅游是挖掘、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文化是提升旅游文化价值和文化生命力的重要途径。我们将进一步充分发挥我州乡村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推动文化和旅游在各领域、多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促进文化资源转化为优质旅游产品。加快推动文物与旅游“宜融则融、能融尽融”,让文旅融合成为我州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

七是力争在项目建设上有新进展。紧紧抓住国家正在全面推进黄河、长江、大运河、长征四个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加快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楚雄段)重点项目的建设,紧紧围绕长江和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标准,深入挖掘我州长江、长征沿线的文化资源和文物资源,联动相关的自然景观和风土人情,积极谋划一批主题展示园、遗址公园、文化公园、文旅融合区等国家公园建设项目,打造一批红色旅游产品,发挥好国家公园品牌示范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乡村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州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云 6169569)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