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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015167866W-/2023-0925033 公文目录:人大建议办理 发文日期:2023-09-25 主题词:人大建议 文  号:楚文旅复〔2023〕17号 成文日期:2023-09-25

尊敬的张丽苹代表:

首先,十分感谢你们对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的建议》(第189号)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大箐苗族文化底蕴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有传统歌舞、服饰、建筑、体育竞技、节庆习俗等,多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和关心支持下,大箐苗族传统文化得到保护、传承和弘扬,建立了“大箐苗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公布了大箐苗剧、芦笙滚锅舞、苗族射弩、苗族纺织技艺等多个保护项目,认定了马天德、龙才敏等多名传承人,建立大箐苗族业余文艺队,开展展示展演活动,活跃当地文化生活,同时组织参加到州内外各种展演及体育竞技比赛活动并获得多个奖项。大箐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提升,为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州、县、乡共同联动,继续开展一系列保护传承工作:一是积极争取资金,建立“大箐苗族文化传习所”,进一步健全“大箐业余文艺队”,配备必要的音响、服装、道具等;二是选派专业人员,对大箐苗族传统文化进行深入挖掘、整理,特别是对传统舞蹈、传统音乐、传统戏剧、传统体育,利用多媒体手段,进行录像、录音、文字、图片、曲谱的记录,建立数据资源库;三是积极把“大箐苗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大箐苗剧、芦笙滚锅舞、苗族射弩、苗族纺织技艺等推荐申报为省级非遗保护项目,不断加大保护传承力度;四是打造苗族传统歌舞文化精品,在更高更大的舞台展示展演,不断扩大影响力;五是充分发挥大箐自然生态和传统民族文化优势,积极争取资金,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非遗工作。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白爱荣 6169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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