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强化传承人队伍建设,提高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意识,提升传承能力和水平。1月24日至27日,楚雄州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在大姚县成功举办。来自全州10县(市)的文化馆馆长、非遗中心主任、非遗专干、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大姚县12个乡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和部分非遗传承人代表共150余人参加了培训。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李保卫、大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高培勇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相关科室、非遗中心,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班子成员及各县(市)文化馆、非遗工作相关同志全程参加培训。开班仪式上,向楚雄州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颁发了证书。
此次培训,紧紧围绕习近平文化思想、非遗保护传承法律法规及非遗专业知识进行。邀请了云南省非遗保护中心保护部主任杨金杰专题讲授非遗法律法规知识,楚雄州委党校高级讲师李静专题解读习近平文化思想,州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白爱荣讲授非遗基本知识及传承人履职工作,大姚国家级彝剧传承人普文学、牟定州级彝绣传承人普明慧等4名非遗传承人分别就开展传承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培训期间,全体学员参加现场教学,对“大姚灵草香料有限公司”“纳喜文化创意开发有限公司”和“咪依噜彝绣文化园”等非遗传承代表项目进行学习参观。结业仪式在大姚县2024年春季“村晚”暨“非遗”展演活动 ——非遗过大年文艺演出中落下帷幕。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承递者、传播者。通过培训,进一步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了传承人的文化自信自强,增进了传承人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为挖掘地方民族文化特色,不断增强楚雄州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巩固和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开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经济社会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