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112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楚审改办发【2020】1号)要求,现将州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行使的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和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旅行社变更或注销备案两项行政权力;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行使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三项行政权力予以取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由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备案信息推送至文化和旅游部门。
特此公告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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