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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文旅复〔2019〕4号
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李蓉顺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扶持大姚彝剧的传承与发展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州委、政府高度重视文化文艺工作,州级财政设立文艺精品创作基金每年200万元、州级表演艺术扶持专项资金每年180万元。州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坚持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州新剧(节)目展演,引导和组织全州文艺工作者始终坚持文艺“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实现“出人、出精品、出效益”,创作了一批有思想、接地气、具有地方浓郁地域特色的精品剧目。如大型彝剧《杨善洲》、彝剧小戏《喝三秒》荣获第四届中国少数民族戏剧会演金奖,全国政协副主席、京昆室主任卢展工观看演出后给予了高度评价;彝剧小戏《喝三秒》《桂花表妹》2017、2018连续两年入选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国家文化和旅游部部长雒树刚观看演出后给予了“接地气、有人气、扬正气”的高度评价;你被选调参加由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人出席观看的2019年新年戏曲晚会开场节目《百戏贺岁》演出,让全国各地的观众进一步感受到了彝剧的独特魅力。
2012年5月,根据中央、省关于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要求,我州7家县市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成立演艺公司(楚雄市、双柏县、牟定县、南华县、大姚县、武定县、禄丰县),2家划转为公益性保护传承机构(姚安县、元谋县)。改制后成立的公司,存在着较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人才匮乏。因为改制,大批优秀艺术人才退休、调离、辞职,公司以合同制的方式难以招聘到优秀人才;二是投入不足。转企改制后的演艺公司享受不到国家普惠性的文化专项经费,县市财政对文艺院团除给予在编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外,对基础设施、服装道具、创作演出保障等的投入基本没有,造成了文艺院团基础设施陈旧、无力创作精品;三是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县市级文艺院团无专用演出场地,仅有的办公和排练场所年久失修,灯光、音响、服装道具等必需演出设备多年没有更新,遇重大演出活动均靠租赁。
对于你在建议中提到的困难和问题,是州文化和旅游局近年来的工作重点,在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时已多次建议,将县市级专业文艺表演团体,参照姚安县、元谋县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办法,转制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演中心,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但因国有文艺院团的改革政策特别是涉及编制问题的政策,均由中央、省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尽快出台对文艺院团的扶持政策。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州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我州文化事业的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9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邓应显13908781776
抄送:州人大选联工委,州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