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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

索引号:11532300015167866W-/2020-0214001 公文目录:内设机构 发文日期:2024-01-09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4-01-09

州文化和旅游局设12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州文化和旅游行业党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网络、安全、综治维稳、车辆管理、督查督办、应急值守、单位扶贫等工作,组织完成综合考评、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878-6169586)

(二)政策法规科。统筹起草文化和旅游单行条例草案、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统筹协调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依法行政和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

(联系电话:0878-6169585)

(三)财务科。负责部门预算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全州文化和旅游系统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政府采购、非税收入收缴及票据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78-6169587)

(四)艺术科。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指导国有文艺院团业务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艺术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州性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878-6169584)

(五)公共服务科。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州文化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0878-6169565)

(六)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拟订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楚雄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相关工作。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城市(城镇)、旅游产业园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拟订旅游、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旅游和文化行业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旅游、文化的科研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

(联系电话:0878-6086398)

(七)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确认和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承办州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或认定工作,负责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相关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调查、记录、研究、培训、宣传和传播工作。

(联系电话:0878-6169606)

(八)文物博物科。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州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保护工作。负责文物安全督查和文物资源信息管理等工作,承担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和博物馆业务指导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10239)

(九)产业发展科。拟订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动动漫产业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度假区建设。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联系电话:0878-6169568)

(十)资源开发科。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生态旅游发展。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扶贫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878-6169557)

(十一)行业和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拟订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地方性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旅游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管理出境旅游。负责导游资格和等级考试及队伍管理。负责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承担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6169607)

(十二)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科。拟订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宣传推广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等工作。承担政府、民间组织及社会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有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推广活动。统筹楚雄州旅游形象国内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国内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国内交流推广、区域合作等工作。

(联系电话:0878-6169549)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州文化和旅游行业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工作。负责楚雄州文化和旅游行业党建工作。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招才引智、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管理及监督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86068)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78-6169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