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文件精神,深入持久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楚雄州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创建办公室要求,结合楚雄州工作实际,制定《楚雄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创建规划(2019—2023年)》。
一、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
楚雄州作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圆满完成了创建目标任务,全州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更加健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更加有力,公共文化建设长效机制更加完善。通过六年多的示范区创建及后续创建工作,不仅全面完成了《创建规划》及《后续创建规划(2016—2018年)》的各项任务,而且为今后全州公共文化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更加完善,城乡差别逐步缩小
2013年以来,全州多方筹集资金23亿元,大力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了5个图书馆、2个文化馆、4个文化站、81个青少年文化宫和一批文化体育活动场地,提升改造了1个图书馆、1个文化馆、75个文化站。目前,全州已建有5个博物馆、11个图书馆、11个文化馆、103个乡镇文化站、1100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8164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5001个村文体活动广场、1119个农家书屋,实现了图书馆、文化馆达标率达100%,文化站达标率达80.5%,行政村文化室、农家书屋和文体活动广场覆盖率达100%,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基本实现了州、县、乡、村、组五级全覆盖。进一步加强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城乡差距明显缩小,达到了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更加丰富,人民群众幸福感明显提升
广泛开展民族节庆文化活动,创建示范区以来,年举办各种民族节庆活动70余次;全州年组织各级各类文化活动9000多场,参与群众达340万人次,已形成“县市周周演、乡镇月月演、村组季季演”的文艺展演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现在村村建起文体活动小广场,唱歌跳脚,打球健身已经成为常态,城乡公共文化场所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主阵地和施展文体才华的大舞台,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三)公共文化效果显著,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全面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以“文化乐民”为基础,组织开展各项文化活动,丰富基层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以“文化育民”为抓手,组织开展大阅读、大培训、“文化结亲”等活动,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以“文化富民”为目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科技、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积极开展“文艺大展演”、“农民工艺术节”等活动,提升了市民素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先进典型事例不断涌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依托民族特色文化品牌,着力加强特色旅游开发,促进了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旅游收入大幅增长。2018年,全州文化旅游产业实现增加值535331万元,增长15.3 %,占GDP的比重为5.25 %。
(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形成全省示范
全州“三馆一站一室”按标准完成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三馆”网站全部建成开通,并实现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网络互联互通;建设了全州公共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图书室管理平台,馆藏文献书目数据库建设率达80%;实施了“云南文化云·楚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的建设,实现了“一部手机尽享公共文化服务”的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模式;乡(镇)、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配备了数字文化设施,具备了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基层群众可以通过上网、手机等多种方式使用文化共享工程数字服务产品,以及数字服务资源。全州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标率均达100%;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实现了“每个行政村平均每月放映1场电影”的目标。
(五)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且运行正常,印发了楚雄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并开始贯彻执行,楚雄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全面实施,公共文化单位业务规范已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考核体系逐步完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正在兴起,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和县市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改革成效显著。进一步巩固提升了“农文网培学校”示范项目建设成果;建立了基层文化阵地规范化建设的新标准,总结出了乡镇、村规范化建设“十有”、“九有”标准及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七个场所”标准;探索出了基层公共文化工作的新方法,如“七小文化工程”、农村业余文艺队伍扶持“3+1”模式、乡镇文化站“八个一”管理模式等。
(六)民族文化得到传承保护,公共文化资源更加丰富
弘扬民族节庆文化,规范文艺队伍表演,创新广场活动方式,丰富群众文化活动,探索总结出了“政府引导、企业资助、群众参与”的民族节庆文化活动模式。还节于民,让百姓成为节日的主人。搜集、整理、开发了70多个民族节庆文化活动,提升打造了彝族“火把节”、赛装节、插花节、牡丹文化旅游节等影响较大的节庆文化活动品牌,全州50%以上的乡镇有各具特色的民族节日。充分利用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打造以彝族文化为标志的特色广场文化。建设了楚雄火把广场、姚安梅葛广场等民族特色文化广场;扶持成立了左脚舞、花灯、大三弦舞、梅葛说唱等民族民间业余文艺队伍;鼓励创作和改编了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族广场舞,增强了吸引力。
(七)整合资源,加强文化队伍建设
坚持“专业人才领军、基层干部统筹、业余队伍支持、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人才资源、团队资源优势,建立文化专家库、文化团队库、演员库和作品库,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丰富的人才储备。为促进我州业余文艺表演队伍健康持续发展,制定出台了《楚雄州业余文艺表演团队认定、评级及扶持奖励办法(暂行)》。全州建有业余文艺团队2500支,品牌团队123支。建立了彝州文化志愿服务机制,注册文化志愿者2100人。加强基层文化组织机构建设,按照示范区创建标准,103个乡镇文化站均落实了3名工作人员,每个行政村(社区)配备了1名文化辅导员,落实了州、县市非遗传承人补助。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文化制度规范,加强改革创新,巩固提升示范区建设成果,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文化基本权益,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从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出发,繁荣文学艺术,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坚持供需对接,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2.坚持党政主导。牢牢把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公共性和公益性质,发挥各级党政主导责任,明确政府保障责任,形成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共文化单位为骨干,吸引社会广泛参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新格局。
3.坚持社会参与。大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大力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通过政府、市场、社会良性互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4.坚持统筹城乡。坚持突出重点,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改革,均衡配置城乡公共文化资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加大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和民族贫困地区倾斜的力度。
5.坚持改革创新。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着力解决制约瓶颈,提高服务效能。
(三)主要目标
到2023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效能化。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1.设施建设标准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和文化部制定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和《楚雄州“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2016—2020)》以及《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推进民族演艺中心建设,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加入彝族特色文化符号的图书馆、文化馆(室)、博物馆;充分利用已有的村(社区)文化室,按照“七个一标准”(一个文化活动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简易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器材)统筹建设集党员教育、科学普及、全民健身、便民服务、科技推广和群众集会议事、休闲娱乐健身、读书看报获取信息、操办红白喜事、避险避难、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经济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2.服务内容标准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坚持以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楚办发〔2016〕4号)要求,稳步推进《楚雄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落实,切实保障城乡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3.绩效考核标准化。以效能为导向,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对州级相关部门、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科学发展实绩考核。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对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建立以服务效能为导向的考核评价办法,评价结果与职称评定、绩效工资挂钩。引入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二)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4.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落实《楚雄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为城乡居民提供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推动城镇、农村、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同步发展。
5.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务工人员、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新市民(失地农民)、失独家庭及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设置针对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政府购买的公共文化服务要向特殊人群倾斜。
6.推动楚雄州公共文化建设跨越式发展。与国家和省、州扶贫开发攻坚战略结合,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对我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的支持力度,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将全州25个建档立卡贫困乡镇、220个建档立卡贫困行政村、3309个建档立卡贫困自然村作为重难点,加大对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的支持力度,集中实施一批文体扶贫项目,加强人才支援交流,提高我州少数民族聚居区、山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搜集整理乡村发展变迁文史影像资料,结合村文化活动室建设,积极推进实施一批已实现脱贫目标村组的村史馆建设,展现在党的领导下乡村变迁风貌、脱贫攻坚成果,宣传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乡村振兴正能量。
(三)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
7.搭建互联互通的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结合“智慧城市”等国家重大信息工程建设,按照“体系化、联通性、交互式、用起来”的思路,依托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建设、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在基层实现共建共享。推动数字文化资源“进村入户”,不断提高群众综合素质及生产务工技能;整合州级部门和社会数字文化资源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试点建设乡镇数字文化站,提升公共文化传播能力。
8.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实施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整合全州图书资源实现通借通还;整合全州群众文化艺术资源,加强对文化活动、文艺创作、文艺辅导等方面的统筹;完善“文化云·楚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的推广使用,整合各类文化资源,通过手机、上网PC端等多种方式向基层群众提供文化共享工程数字服务产品。实现乡(镇)、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无线网络全覆盖。建立和完善以县市为中心、以乡镇为基础,覆盖全州农村地区的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
(四)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
9.加大政府购买力度。认真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扩大购买范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0.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巩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继续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免费开放工作,结合当地群众需求开展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推动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乡村少年宫、县市文体活动中心等活动场所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鼓励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面向群众集体预约或定期免费开放。完成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现文化资源在州内联动共享,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农村。建立全州专业艺术院团演艺联盟,推进公共文化机构互联互通,开展文化服务“一卡通”、公共文化巡展巡讲巡演等服务,实现区域文化共建共享。
11.培育文化类社会组织。加强对文化类专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文化类社会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促进规范有序发展。制定完善关于文化类社会组织的章程,明确功能定位,在各类协会组织建立党支部,引导其健康有序发展。扶持一批文化类社会组织,通过民办公助,巩固文化中心户、文化大院、文化生活馆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培育一批民间文艺团体和文化类社团,使其成为公共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加强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
12.大力发展文化志愿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活动运行长效机制、奖励激励机制,完善各级志愿服务组织网络;策划设计操作性强的志愿服务项目,整合志愿服务资源,以项目化运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提升志愿服务水平,推动志愿服务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志愿服务,广泛宣传深受群众欢迎的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项目、团队和个人,展现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成果,扩大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社会影响力;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依法依规保障好志愿者权益;建立文艺志愿服务联盟,提高志愿者专业水平。将文化志愿服务纳入全州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考核内容。
(五)推进全州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化
13.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力度。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加快推进分类改革。积极推进楚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单位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并在2019年底实施完成。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经费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审计、绩效考评、内部激励约束、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公众监督等基本制度,确保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建设和有效运行。
(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精品化
14.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深入挖掘整理彝州民族文化资源,抢占、打响“彝乡”品牌,集中力量打造一台彝族文化元素的文艺精品,扩大我州对外影响力和宣传,拓宽公共文化创作供给渠道。弘扬民族节庆文化,继续精心提升打造“彝族火把节”、“彝族赛装节”等节庆文化品牌,发挥楚雄州“古生物、古人类、古文化”的文化资源优势,打好“中国彝乡”民族文化牌,切实加大彝族语言、文字、建筑、服饰、歌舞、节庆、饮食等文化保护传承力度,筹办中国原生态民歌节,打造好彝族文化高端论坛等文化平台。实施民族民间歌舞乐扶持工程和戏曲振兴行动计划,继续打造“彝乡之恋”“云绣彝裳”系列文化精品,提升打造“丝路云裳•七彩云南民族赛装文化节”。加大对彝剧、滇剧、花灯剧等地方特色剧种扶持,重点推出一批文化含量高、民族风情浓郁,社会影响大、时代特色强、代表楚雄形象的文化品牌,打造“中国彝乡”系列文艺精品。
(七)推进制度设计课题研究常态化
15.加强公共文化制度设计研究。继续发挥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组的作用,修订完善创建期间形成的制度文件。不断深化“楚雄州文艺表演队伍培育及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制度设计”课题研究,在实践中对已经形成出台的《楚雄州关于培育文艺表演队伍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各类制度不断进行修订完善,促进现有制度设计研究成果转化,为示范区创建和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16.开展民族文化资源转化为公共文化资源的研究。针对我州民族人口众多,文化资源丰富的特点,加强对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内核、价值、表现形式的研究、充实和提升,推出系列文字、影像产品。重点开展《如何把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转化为公共文化资源研究》,形成课题研究报告,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让民族文化资源得到更广泛的传承、保护和利用。同时丰富我州公共文化内容,定期举办核心文化资源宣传活动。以举办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使民族文化资源转化为公共文化资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保持创建工作领导力度不减,工作班子不散,把示范区深度创建工作纳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创建目标、时间表、路线图,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财政投入
按照《楚雄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具体实施标准(2016—2020年)》,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持续加大文化建设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文化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转变投入方式,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乡公共文化服务。
(三)强化队伍建设
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执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并根据业务发展状况进行动态调整。乡镇综合文化站人员编制确保在3人以上,村(社区)设有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性文化岗位不少于1人。依托云南省“三区”人才培训计划,探索建立培训上岗制度,建设一支专业的公共文化管理和实践队伍。
(四)创新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管理运营模式。依托“文图博展”四馆探索建立“馆际联盟”服务模式,建立“馆际联盟”管委会制度,实行牵头与分头负责的运行机制,实现“文图博展”四馆资源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开展定期需求调查,采用多种调查工具,建立组合式调查方法,了解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情况。
(五)健全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评估标准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楚雄州实际,进一步完善文化馆(站)、图书馆和文化室业务规范、服务规范、绩效评价规范,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州文化和旅游局加强对州级公共文化单位的建设、管理,加强对县市、乡镇公共文化机构的指导;县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加强对县市级公共文化单位的建设、管理,强化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指导;乡镇政府负责乡镇综合文化站日常工作的管理和村(社区)文化室的指导;建立村(社区)文化室由州统筹规划,县市、乡镇组织推进,村(社区)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机构建设和营运管理。
附件:楚雄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重点项目及任务分解一览表
附件
楚雄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重点项目
及任务分解一览表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规模 |
投资概算 (单位:亿元) |
投资主体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备注 |
一 |
楚雄州图书馆新馆建设工程 |
在西北片区太阳历公园建设具备各种文化功能和服务能力的综合性图书馆 |
20000㎡ |
1.50 |
中央、省、州 社会捐资 |
州文化和旅游局 |
州发展改革委、开发区管委会、州住建局、州财政局、州图书馆 |
2023年 |
|
二 |
楚雄州美术馆建设工程 |
在东南片区州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具备各种文化功能和服务能力的美术馆 |
8000㎡ |
0.5 |
中央、省、州 社会捐资 |
州文化和旅游局 |
州发展改革委、州住建局、州财政局、楚雄市政府、州图书馆 |
2023年 |
|
三 |
中共楚雄史展览 |
在州博物馆建立中共楚雄史展览厅 |
500㎡ |
0.03 |
省、州财政 |
州党史研究室 |
州委宣传部、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博物馆 |
2020年 |
|
四 |
县市“三馆一中心”建设工程 |
1.新建武定县文化馆 |
2500㎡ |
0.08 |
中央、省、州 县,社会捐资 |
武定县政府 |
州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
2023年 |
|
2.新建双柏县博物馆 |
3094㎡ |
0.12 |
中央、省、州 县,社会捐资 |
双柏县政府 |
州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
2023年 |
|||
3.新建禄丰县文化馆 |
6000㎡ |
0.20 |
中央、省、州 县,社会捐资 |
禄丰县政府 |
州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
2023年 |
|||
4.新建永仁县文化馆 |
6056㎡ |
0.20 |
中央、省、州 县,社会捐资 |
永仁县政府 |
州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
2023年 |
|||
5.新建永仁县博物馆(赛装博物馆) |
3908.86㎡ |
0.54 |
中央、省、州 县,社会捐资 |
永仁县政府 |
州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
2023年 |
|||
6.搬迁(布展)禄丰县博物馆 |
5100㎡ |
0.0542 |
中央、省、州 县,社会捐资 |
禄丰县政府 |
州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
2023年 |
|||
7.新建南华县文化馆 |
6010㎡ |
0.20 |
中央、省、州 县,社会捐资 |
南华县政府 |
州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
2023年 |
|||
8.新建楚雄市图书馆 |
8787㎡ |
0.50 |
中央、省、州 县,社会捐资 |
楚雄市政府 |
州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
2023年 |
|||
9.新建姚安县图书馆 |
5000㎡ |
0.14 |
中央、省、州 县,社会捐资 |
姚安县政府 |
州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
2023年 |
|||
10.新建姚安县博物馆 |
5400㎡ |
0.18 |
中央、省、州 县,社会捐资 |
姚安县政府 |
州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
2023年 |
|||
11.新建牟定县、双柏县、姚安县、大姚县、武定县、楚雄市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中心 |
6000㎡ |
0.60 |
中央、省、州 县 |
州文化和旅游局 |
涉及的县市政府 |
2023年 |
|||
五 |
文物维修工程 |
每年维修州级以上重点文物2项,5年维修10项 |
0.21 |
中央、省、州 |
州文旅部门 |
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相关县市政府 |
2023年 |
||
六 |
乡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
每年改扩建(提升改造)乡镇综合文化站6个,5年改扩建30个 |
0.135 |
中央、省、州 县市、乡镇 |
州文化和旅游局 |
涉及的县市政府、乡镇 |
2023年 |
||
七 |
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
1.建设双柏县76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
0.1292 |
中央、省 |
州委宣传部 |
州文化和旅游局、广电局、教体局、双柏县政府 |
2020年 |
||
2.建设武定县122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
0.2074 |
中央、省 |
州委宣传部 |
州文化和旅游局、广电局、教体局、武定县政府 |
2020年 |
||||
3.建设永仁县56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
0.0952 |
中央、省 |
州委宣传部 |
州文化和旅游局、广电局、教体局、永仁县政府 |
2020年 |
||||
4.在全州每年建设50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5年250个。 |
0.1125 |
州、县市 |
州文化和旅游局 |
涉及县市政府、乡镇 |
2023年 |
||||
八 |
乡村公共文化服务“4个1”建设工程 |
1.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西部)标准建设村(社区)示范性文化室122个(每个70㎡) |
8540㎡ |
0.161 |
州、县市 |
州文化和旅游局 |
涉及县市政府、乡镇 |
2023年 |
|
2.建设100个文体活动广场 |
80000㎡ |
0.10 |
州、县市 |
州教体局 |
州文化和旅游局,涉及县市政府、乡镇 |
2023年 |
|||
3.建设200个村委会篮球场 |
40000㎡ |
0.10 |
州、县市 |
州教体局 |
州文化和旅游局,涉及县市政府、乡镇 |
2023年 |
|||
4.扶持2500支农村业余文艺演出队 |
0.8 |
州级 |
州文化和旅游局 |
州财政局,各县市文旅局 |
2023年 |
||||
九 |
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建设工程 |
整合党建、宣传、文化、教育体育、科技、卫生健康、扶贫开发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等建设资源 |
12000㎡ |
1.8 |
涉及政府部门、社会力量 |
楚雄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
州文化和旅游局、各职能部门 |
2023年 |
|
十 |
构建“三级”免费开放服务网络建设工程 |
全州“三馆一站”免费开放 |
129个 |
0.5750 |
中央、省 |
州文化和旅游局 |
州财政局、县市文旅局、全州“三馆一站” |
2023年 |
|
十一 |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
依托国家数字图书馆、文化馆推广工程、总分馆制建设,建设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大平台基础工程(1、5、10、50) |
1229个 |
0.1995 |
省、州、县市、乡镇 |
州文化和旅游局 |
各县市政府、文旅局 |
2023年 |
|
十二 |
“四级”文化人才队伍培养工程 |
组织开展专业文化人才、基层文化人才、文化管理员等类型培训;落实村(社区)文化管理员待遇;建立文化志愿者定点服务机制、档案管理和绩效评估制度,组建多类型文化志愿者服务队伍。 |
5000人次 |
0.010 |
州、县市 |
州文化和旅游局 |
各县市政府、文旅局 |
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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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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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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