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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流程图

索引号:11532300015167866W-/2021-1029004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指南及流程图 发文日期:2021-10-29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流程图2021年版)

 

举报受理、检查发现、上级交办或有关部门移送

 

 

 

 

调查取证

 

 

登记保存物品7日内作出处理

 

 

支队提出案件处理意见,提交局案件审理小组集体讨论

 

 

向案件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并告知享有陈述、申辩权

 

构成犯罪的,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属于无证经营的,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送达行政告知书3日后,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1、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当事人在二个月内向海南省文体厅或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否则自当事人起诉期限届满后,支队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案 归 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