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22年春节假期(1月31日至2月6日,共7天),全州共接待海内外游客54.66万人次(其中,一日游游客418754人次,过夜游游客126872人次),与2021年同比分别下降29%;实现旅游业总收入52630.85万元,与2021年同比下降20.9%。禄丰世界恐龙谷、彝人古镇、楚雄紫溪山、元谋土林、武定狮子山等州内重点旅游景区累计接待游客量36.15万人次,分别比2021年同比增长118.57%;2022年全州主要景区实现门票收入736.56万元,比2021年同比分别增长147.84 %。共接到有效旅游投诉6起,均得到了及时有序的处理,全州在节期没有发生旅游市场热点、难点问题的旅游投诉,游览秩序、市场秩序、安全保障等平稳有序,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春节期间,短线游、自驾游成主要出游方式,乡村休闲游、农家乐体验游、周边游需求增长势头明显。
总体上看,2022年春节假期游客人次和旅游收入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一是从1月26日起,全省暂停跨省旅游业务,入滇游客大幅减少;二是省内采取较为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省内游客区域间流动锐减;三是2022年1月起云南省实行新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即旅游住宿登记加抽样调查测算制度),不再实行交通流量测算法,因统计口径和测算方法发生改变(原测算方法中的过境游客将不再纳入新制度的测算范围)。
二、有关旅游统计情况的说明
2022年云南省实行旅游新统计制度,对游客统计采用公安住宿登记为重要依据,过夜游客和一日游客统计测算采用与公安住宿业登记数据相衔接的方式进行统计测算。
过夜游游客数=经营性住宿单位的过夜游客数+非经营性住宿单位的过夜游客数。经营性住宿单位的过夜游客以公安提供的住宿统计数据为依据;非经营性住宿单位的过夜游客以抽样调查得出的经营性住宿单位的过夜游客与非经营性住宿单位的过夜游客比例进行测算。2021年国庆节期间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楚雄州经营性住宿单位的过夜游客与非经营性住宿单位的过夜游客比例为79.62:20.38。
一日游客数=总游客数-过夜游客数。在省文旅厅确定的统计方式上目前采用抽样调查的一日游客与过夜游客比例方式测算总游客数。2021年国庆节期间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楚雄州为一日游客与过夜游客比例64.22:35.78。
旅游总收入=过夜游客消费收入+一日游客消费收入。游客消费标准及停留天数采用抽样调查方式进行确定。2021年国庆节期间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过夜游游客人均消费835.88元、一日游游客人均消费564.14元;过夜游游客平均停留天数为2.97天。
三、2022年春节假期统计数据前后变化的原因
2022年春节期间,因抽样调查结果需2月6日才能完成,按省文旅厅通知要求,春节期间统计采用双轨制,游客统计及旅游收入测算先暂采用2021年国庆节期间抽样调查结果每天进行统计测算,待2022年春节抽样调查完成后再按调查结果进行测算修正。
根据省公安厅及州公安局提供的经营性住宿单位统计数据,2022年春节期间楚雄州共登记住宿107359人。
以采用2021年国庆期间抽样调查结果统计测算显示,楚雄州2022年春节假期(1月31日至2月6日,共7天),全州共接待海内外游客37.71万人次(其中,一日游游客242315人次,过夜游游客134765人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47123.36万元。
在2022年春节假期抽样调查完成后,按照新的抽样调查结果进行统计测算显示,2022年春节假期(1月31日至2月6日,共7天),全州共接待海内外游客54.66万人次(其中,一日游游客418754人次,过夜游游客126872人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52630.85万元(2022春节假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楚雄州经营性住宿单位的过夜游客与非经营性住宿单位的过夜游客比例为84.62:15.38;一日游客与过夜游客比例为76.79:23.21;过夜游游客人均消费为849.51元、一日游游客人均消费581.12元;过夜游游客平均停留天数为2.62天)。
四、有关情况报告
在2022年春节抽样调查完成后,按照新的抽样调查结果,我局及时对楚雄州2022年春节假期海内外游客接待情况及旅游业总收入进行统计测算,并将统计结果上报省文旅厅确认。之前报州政府总值班室统计数据为采用2021年国庆抽样调查有关数据统计测算,最终使用数据以本次上报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