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摘 要...................................................i
一、基本情况..............................................1
(一)项目概况............................................1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6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8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9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9
价标准和评价抽样...................................1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6
三、绩效评价结论.........................................18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18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19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21
(一)投入情况分析.......................................21
(二)过程情况分析.......................................22
(三)产出情况分析.......................................23
(四)效果情况分析.......................................24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27
(一)全员参与,明确责任,加强绩效管理....................27
(二)建章立制,齐抓共管,机制运行顺畅....................28
(三)运用评价结果,提高资金效益..........................28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28
(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不健全.............................28
(二)项目结转数额较大,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29
(三)预算编制不合理.....................................29
七、建议................................................29
(一)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30
(三)提高专项资金拨付效率,规范资金使用过程..............30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国家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和云南省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为契机的背景下,楚雄州紧扣“1133”战略定位,深入实施全域旅游、融合发展、特色化高端化国际化智慧化三大战略,全面推进楚雄州旅游革命,加快全域旅游发展,推动旅游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州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州级旅游项目资金年初申报预算1,040万元,主要实施内容包括一部手机游云南招商、宣传、培训及旅游品牌创建以奖代补等。截至2022年6月30日,到位资金836.60万元,资金到位率80.44%,使用资金485.74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58.06%,结余项目资金23.20万元(已上缴财政),结转资金531.05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3.24分,评价等级为“良”。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促进了楚雄州旅游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楚雄州旅游服务质量和服务品质得到提升,旅游主体品牌的竞争力、吸引力也得以进一步增强,运营管理效率、投诉处置效率和游客旅游体验感得以进一步提升,这对加快楚雄州全域旅游发展,推动旅游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影响深远。绩效评价同时发现,项目实施中还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资金结转数额大,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全员参与,明确责任,加强绩效管理
在项目预算编制中,调动相关预算使用部门参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一步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建章立制,齐抓共管,机制运行顺畅
严格按照财政要求,确保预算执行达到序时进度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实施开展高效有序。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理念,按规定拨付和使用资金,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确保财政资金花得规范、花得有效、花得明白。
(三)运用评价结果,提高资金效益
将绩效完成情况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上年度绩效完成不好的,减少预算安排,加强绩效监督,反之增加预算安排。形成“绩效预算分配,使用结果评价,下年度绩效预算分配”的绩效预算约束环,使绩效管理贯穿财政支出领域和分配领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不健全
1.未建立品牌主体监管及退出机制
楚雄州旅游主体品牌创建成功后,楚雄州文旅局未针对品牌主体的后续运营、管理建立监管及退出机制。
2.部分单位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现场抽查发现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制度不健全,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没有对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作出明确要求,未能很好的指导项目后续相关工作的实施。
(二)项目资金结转数额较大,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
1.楚雄市创建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奖补资金、楚雄市紫溪山房车自驾营地创建为三星级汽车营地奖补资金只有资金下达文件,实际资金未到位,涉及金额203.4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结转资金531.05万元,结转数额较大。
2.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如: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涉旅诚信评价经费用于旅游宣传单及奖牌制作,涉旅诚信评价资金未专款专用;楚雄市融媒体中心5万元用于购买设备的支出凭证,无文化公司开具的发票及合同凭证。
(三)预算编制不合理
(1)绩效指标方面:《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18〕33号)中对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旅游示范基地、知名游乐园的创建有明确的数量要求,但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表中未涵盖该内容,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
(2)资金分配方面:2021年涉旅诚信评价任务资金分配依据不充分,分配额度不科学、不合理。如:南华县应评涉旅企业426户,分配资金额度0.5万,元谋县应评涉旅企业393户,分配资金额度1.5万。
五、建议
(一)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楚雄州旅游品牌主体监管及退出机制,对已创建成功的品牌主体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建立健全严格的品牌创建、退出机制,科学评估旅游品牌主体的表现,坚持优胜劣汰,努力建设秩序正常、充满活力的旅游品牌竞争新格局。二是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及使用。
(二)提高专项资金拨付效率,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一是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拨付资金至项目单位,不挤占专项资金,避免出现“项目已完成,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二是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使用规定,专款专用,不挪用专项资金;三是规范资金支出原始凭证管理,加强原始凭证的相关性、准确性审核。
(三)科学编制预算绩效指标,合理分配资金额度
建议申报年初预算时应让各县区明确补助资金具体安排项目,根据具体项目设置年度目标和绩效指标。认真分析项目年度实施重点内容,梳理项目绩效目标,以“做什么事,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为框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绩效目标进行描述,全面反映项目绩效,强化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的引导、约束作用,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并在绩效目标的基础上细化和量化,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应具体、可衡量,充分反映项目目标和特点。同时对设定的绩效指标值开展充分调查研究和合理测算,同时考虑历史标准水平,确定合理的绩效目标值。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州级旅游项目资金绩效再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财政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楚财绩〔2022〕6号)的要求,云南泊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委托,于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对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州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州级旅游项目资金(以下简称“本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1.项目立项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国家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和云南省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为契机的背景下,州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加快全域旅游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18〕3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18〕33
号)等文件精神,紧扣楚雄州“1133”战略定位,深入实施全域旅游、融合发展、特色化高端化国际化智慧化三大战略,全面推进楚雄州旅游革命,加快全域旅游发展,推动旅游文化产业转型升级。
2.项目内容
本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一部手机游云南招商、宣传、培训经费及旅游品牌创建以奖代补补助资金两部分,具体如下:
(1)一部手机游云南招商、宣传、培训经费
开展2021年旅游革命推进及招商引资、融媒体平台运营推广、楚雄文化旅游宣传推介、行业管理和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培训、全州旅游统计抽样调查、“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参与2021年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及国内旅游会展等内容。
(2)旅游品牌创建以奖代补补助资金
对楚雄州申报创建成功的国家级4A级旅游景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四星级标准旅游饭店、三星级汽车旅游营地实施奖补。
3.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本项目年初申报预算1,04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到位资金836.60万元,资金到位率80.44%,使用资金485.74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58.06%,结余项目资金23.20万元(已上缴财政),结转资金531.05万元。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
况如下:
表1: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类别 |
项目单位名称 |
项目 |
预算申报资金 |
下达资金 |
到位资金 |
使用资金 |
结余资金 |
结转资金 |
1 |
一部手机游云南招商、宣传、培训经费 |
州文化和旅游局 |
旅游革命推进、招商引资及宣传推介经费 |
32.00 |
32.00 |
32.00 |
32.00 |
0.00 |
0.00 |
2 |
2021文旅融媒体平台运营维护宣传推广费 |
45.00 |
45.00 |
45.00 |
44.90 |
0.10 |
0.00 |
||
3 |
2021年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及国内文化旅游展会参展 |
37.00 |
37.00 |
37.00 |
13.38 |
1.12 |
22.50 |
||
4 |
文化旅游行业管理、教 育培训及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经费 |
31.00 |
31.00 |
31.00 |
29.02 |
1.98 |
0.00 |
||
5 |
全州旅游统计抽样调查经费 |
5.00 |
5.00 |
5.00 |
5.00 |
0.00 |
0.00 |
||
6 |
旅游购物退换货中心周转垫付资金 |
20.00 |
20.00 |
20.00 |
0.00 |
20.00 |
0.00 |
||
7 |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
完成2021年涉旅诚信评价任务 |
1.50 |
1.50 |
0.10 |
0.10 |
0.00 |
1.40 |
|
8 |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楚雄高新区社发局) |
1.00 |
1.00 |
1.00 |
1.00 |
0.00 |
0.00 |
||
9 |
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 |
0.50 |
0.50 |
0.50 |
0.50 |
0.00 |
0.00 |
||
10 |
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 |
0.50 |
0.50 |
0.50 |
0.50 |
0.00 |
0.00 |
||
11 |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 |
0.50 |
0.50 |
0.50 |
0.50 |
0.00 |
0.00 |
||
12 |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
0.50 |
0.50 |
0.50 |
0.02 |
0.00 |
0.48 |
||
13 |
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 |
0.50 |
0.50 |
0.50 |
0.50 |
0.00 |
0.00 |
||
14 |
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 |
0.50 |
0.50 |
0.50 |
0.50 |
0.00 |
0.00 |
||
15 |
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 |
1.50 |
1.50 |
1.50 |
1.32 |
0.00 |
0.18 |
||
16 |
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 |
1.50 |
1.50 |
1.50 |
1.50 |
0.00 |
0.00 |
||
17 |
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 |
1.50 |
1.50 |
1.50 |
1.50 |
0.00 |
0.00 |
||
小计 |
180.00 |
180.00 |
178.60 |
132.24 |
23.20 |
24.56 |
|||
18 |
旅游品牌创建以奖代补补助资金 |
楚雄伟光汇通文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彝人古镇创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奖补资金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0.00 |
0.00 |
19 |
楚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楚雄市创建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奖补资金 |
200.00 |
200.00 |
28.00 |
23.00 |
0.00 |
177.00 |
|
20 |
楚雄市紫溪山风景区管理处 |
楚雄市紫溪山房车自驾营地创建为三星级汽车营地奖补资金 |
30.00 |
30.00 |
0.00 |
0.00 |
0.00 |
30.00 |
|
21 |
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 |
双柏县查姆汽车旅游营地创建为三星级汽车营地奖补资金 |
30.00 |
30.00 |
30.00 |
0.00 |
0.00 |
30.00 |
|
22 |
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 |
石羊古镇创建为4A级旅游景区奖补资金 |
200.00 |
200.00 |
200.00 |
0.00 |
0.00 |
200.00 |
|
23 |
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元谋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奖补资金 |
200.00 |
200.00 |
200.00 |
130.51 |
0.00 |
69.49 |
|
小计 |
860.00 |
860.00 |
658.00 |
353.51 |
0.00 |
506.49 |
|||
合计 |
1,040.00 |
1,040.00 |
836.60 |
485.74 |
23.20 |
531.05 |
1.批复(下达)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1)“一部手机游云南招商、宣传、培训经费”设置的年度目标为:旅游革命推进及招商引资;2021年文旅融媒体平台运营及推广;参加2021年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及国内旅游会展;楚雄文化旅游宣传推介;行业管理和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培训(含执法办案及能力建设经费、聘请单位法律顾问、市场秩序整治、文旅系统从业人员培训班);开展全州旅游统计抽样调查;“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后可持续有效提升我州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旅游革命;使全州旅游形象宣传得到较大提升,提升游客满意度。年初预算共申报绩效指标15项,其中:产出数量指标8项、成本指标4项、经济效益指标2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项,详见附件1-1。
(2)“旅游品牌创建以奖代补补助资金项目”设置的年度目标为:按照《楚雄州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18)33号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30条措施》楚政发(2020)33号,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4A级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汽车旅游营地、高星级旅游饭店等成功将进行奖补,2021年合计预计需兑现2019至2020年的奖补资金1460万元。
一、楚雄市彝人古镇旅游度假区认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楚雄市紫溪山房车自驾营地和双柏县查姆汽车旅游营地通过省级验收成为三星级汽车旅游营地。按照《楚雄州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对创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奖励200万元,对三星级汽车旅游营地补助30万元。合计260万元。二、预计有滇菌王酒店、禄丰恐龙谷温泉酒店在2020年申报四星级饭店成功,在2021年各奖补100万元,预计200万元。三、楚雄市、元谋县在2019年创建成功省级全旅游示范区,预计2021年禄丰县创建成功,每家补助200万元,合计600万元。四、石羊古镇在2019年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元谋人世界公园预计在2021年创建成功,每家补助200万元,合计400万元。
年初预算共申报绩效指标7项,其中:产出数量指标1项、产出质量指标3项、产出时效指标1项、经济效益指标1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项,详见附件1-2。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通过对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分析,绩效目标与实施项目相关,但存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结合项目政策文件、资金下达文件、年度工作任务下达目标文件等的相关内容和要求,明确项目在一定时期内的总体产出和效益,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项目所需实现的目标,具体如下:
(1)全面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工作,开展旅游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做好融媒体平台运营、维护工作;积极参与国际及国内旅游会展,推广楚雄旅游文化宣传;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从业人员培训、涉旅企业诚信评价等,促进旅游行业健康发展;
(2)支持鼓励各级各类旅游主体品牌创建,对2019、2020年申报并创建成功的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4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汽车旅游营地等品牌根据标准实施奖补,旨在推进楚雄旅游文化发展、实现旅游文化产业升级。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8个产出指标、9个效益指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1.职责分工
楚雄州人民政府出台《楚雄州加快全域旅游发展工作方案》及《楚雄州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明确由州文化和旅游局为该项目牵头单位。为推进2021年州级旅游项目资金建设工作,州文化和旅游局成立了“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项目开展。
2.项目管理
州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开展“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2021年组织相关县市和文旅企业赴重庆、贵州、昆明、成都、杭州、湖州开展宣传推广和招商引资工作;扎实推进文旅人才培训,常态化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活动,持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成2021年涉旅企业诚信评价等任务。
旅游品牌创建由各项目主体依据《云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规范》、《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汽车旅游营地建设与管理规范》等相关的认定标准、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向辖区县(市)提出申报申请,由州文化和旅游局对报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最后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行业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验收及公告程序,对成功创建的旅游品牌主体按照政策实施奖补。
3.制度建设
州文化和旅游局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用于规范管理预算、收支、政府采购、合同等业务。针对该项目,州文化和旅游局财务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设置专户、分账核算,资金支出按照制度逐级审批、重大事项有集体决策,确保资金使用及财务核算的规范性。
1.绩效评价的目的
该项目绩效评价主要是根据年初单位申报的预算目标申报表以及项目批复、资金下达情况,全面评价2021州级旅游项目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达到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以及项目单位是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推进项目进展,实现项目目标,促进单位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
2.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2021年州级旅游项目资金,评价范围涉及州文化和旅游局和各县(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和评价内容,运用简便、实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规范进行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依据合法、标准统一、资料可靠、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4)成本效益原则。绩效评价指标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本次绩效评价结合项目特点,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项目决策、管理、产出、效益);13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30个三级指标。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3。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决策、管理、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决策”分值权重15分,“管理”分值权重20分,“产出”分值权重30分,“效益”分值权重35分。
(3)指标解释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所包含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作为一级指标,对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决策:反映项目立项的规范性,目标设置的合理明确性,资金投入的科学合理性。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关键评价问题,将决策指标分解为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性、目标设置的合理明确性、资金投入的科学合理性。
过程:反映项目过程管理是否与国家、行业法律法规相符,是否符合本项目各项管理办法、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及评价要点,将过程指标分解为资金管理、项目管理2个二级指标,考核项目过程管理的规范性、评选程序合规性、评选工作有效性、管理制度的健全性等。
产出:反映项目实施是否实现了预期任务目标。根据本项目预期任务目标,将产出指标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内容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质量达标情况。
效益:反映项目实施后,预期效益的实现情况,根据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将效益指标细化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4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对楚雄州旅游品质提升、旅游收入促进作用、“游云南”App运行情况,以及公众对项目开展的满意程度等。
在二级指标层面确定了各环节绩效评价的关键因素后,根据二级指标内容和相关标准进一步将其分解为30项具体可操作的三级指标,作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最基层指标。三级指标更为细化和具体,以项目实施的各环节所涉及的关键点为设置三级绩效指标的依据,对绩效评价考核的具体内容进行明确,并对指标予以解释说明。
3.绩效评价方法
(1)内控测评
通过对州文化和旅游局和抽样县(市)文旅局进行调研,收集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并评价其内控健全性,了解项目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的流程和关键控制点,测试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否建立并执行相应的监控措施,有效控制项目进度、质量,监控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发挥绩效。初步评价项目内控的有效性,针对关键控制点、潜在风险点设计相关考核指标,识别项目管理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
(2)资料审阅
从州文化和旅游局获取项目自评报告、预算批复、立项政策文件、资金拨付、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工作总结、资金收支的会计资料、项目成果的佐证资料、项目考核及验收资料等,进行认真审阅,准确把握项目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的内容、服务对象,通过查阅资料初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为绩效评价工作收集充分、有效的证据。
(3)比较分析法
通过对比项目预定目标和实际产出、效益,分析项目产出数量、质量的完成情况和效益实现程度,分析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满意度等效益指标,并对相关佐证资料进行逐一分析、对比,分析项目实施前后的效益,分析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
(4)资金查验法
通过对项目单位账簿和原始凭据的核查,对资金的到位、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和检查,对资金未到位或未使用的原因进行追溯分析。结合项目申报材料对相关数据逻辑关系进行对比分析,发现疑点时应延伸检查,通过对资金流向的追溯,判断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
(5)实地调查法
在现场采用收集资料、填报数据、统计成果、查验数据、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取证。根据考核内容和项目目标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拟定资料清单和实地调研清单向调查地有关部门和人员现场收集项目资料或进行现场随机访谈。
(6)公众评判法
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以公众及游客、旅游监管部门、涉旅企业为对象进行调查,了解游客对楚雄州旅游体验满意程度,了解旅游监管工作人员对“游云南”APP运行满意程度及涉旅企业对政策奖补实施的满意程度,根据有效问卷分析受益群体满意度。问卷设计的问题均与项目紧密相关且简单、清晰明了,通过问卷调查采集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情况和实施效益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提供了定性与定量评价的基础。
4.绩效评价等级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等级分为: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5.绩效评价抽样
本次绩效评价结合项目类型、资金体量等综合因素,抽取楚雄州、楚雄市、大姚县、元谋县共4个州(市、县)项目资金983.50万元,州(市、县)覆盖率达36.36%,抽样资金额占项目资金总额的94.57%,抽样项目数量占补助项目数量的90%。
(1)抽样点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抽样点到位资金780.10万元,使用资金479.73万元,资金执行率61.50%。抽样点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4。
(2)抽样问题
抽样点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预算和绩效管理不到位。存在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个别子项目资金分配额度不科学、不合理,部分资金支出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抽样点发现问题详见附件5。
1.实施方案编制
在受托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后,评价工作组及时与楚雄州财政局、州文化和旅游局进行沟通,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申报和评审情况、计划实施内容、批复调整情况、组织实施流程、资金拨付流程等,并收集相关文件资料。组织组员对收集到的文件资料进行研读,并查阅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文件规定,力求获取对项目全方位的了解。根据楚雄州财政局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形成项目评价的总体思路,结合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案初稿,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根据项目相关单位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最终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方案。
2.数据填报和采集
评价工作组就所需采集的数据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沟通,并赴现场收集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及效果实现情况等相关资料。
3.社会调查
根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评价工作组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项目区域内公众及游客、涉旅企业及旅游监管部门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共发放问卷219份,实际收回有效问卷219份,问卷有效回收率100%。
4.综合分析评价及报告撰写
(1)数据整理
评价工作组在评价实施过程中,采用合理的方法对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和全面分析,要求被评价单位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同时利用各种公开的统计数据,如政府部门政务公开信息、互联网上各类相关数据信息。通过充分收集、分析和加工数据信息,形成对绩效评价宏观与微观层面的数据信息支撑。
(2)绩效分析与评分
按照评价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量化评分。一是绩效评价指标分析,结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分别分析各指标的评价情况;二是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完成绩效分析后运用既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收集整理的数据和分析结果,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确定绩效等级。
(3)综合评价
在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量化评分的基础上,总结分析评价对象总体的绩效情况及相关经验与做法,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以事实为依据,认真梳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影响绩效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教训,提出对策建议。
(4)撰写报告
项目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楚雄州财政局的要求,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同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并与项目相关方保持充分的沟通,确保每个观点均有理有据后,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
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3.24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2: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5 |
13 |
86.67% |
过程 |
20 |
13.34 |
66.70% |
产出 |
30 |
25.4 |
84.67% |
效益 |
35 |
31.5 |
90.00% |
合 计 |
100 |
83.24 |
83.24% |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促进了楚雄州旅游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楚雄州旅游服务质量和服务品质得到提升,旅游主体品牌的竞争力、吸引力也得以进一步增强,运营管理效率、投诉处置效率和游客旅游体验感得以进一步提升,这对加快楚雄州全域旅游发展,推动旅游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影响深远。绩效评价同时发现,项目实施中还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资金结转数额大,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
表3: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指标实现情况 |
完成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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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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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 |
2021年,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内容如下: ①招商引资活动次数≥5次; ②文旅融媒体平台全年发稿数量≥2000条; ③国际、国内旅游参会次数=3次; ④安全检查、市场秩序整治、案件督查次数≥5次; ⑤举办和职工参加训班数量≥7个; |
部分完成 |
①招商引资活动次数5次; ②文旅融媒体平台全年发稿数量5689条; ③未参加国际旅游交易会; ④安全检查、市场秩序整治、案件督查次数6次; ⑤举报和职工参加训班数量7个; |
旅游主体品牌创建 |
到2020年,旅游主体品牌创建数量如下: ①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4个; ②省级旅游度假区≥2个; ③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20个; ④四星级标准及以上旅游饭店≥15家; ⑤汽车旅游营地≥2家; ⑥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旅游示范基地≥1家; ⑦知名游乐园=1个; |
部分完成 |
①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2个; ②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 ③创建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27个; ④创建四星级标准及以上旅游饭店5家; ⑤创建汽车旅游营地2家; ⑥创建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旅游示范基地0家; ⑦创建知名游乐园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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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总人数 |
≥5384万人次 |
未完成 |
2021年接待游客人数5373.39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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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质量 |
服务验收质量 |
验收合格 |
完成 |
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均验收合格 |
|
奖补对象准确率 |
100% |
完成 |
奖补对象均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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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主体品牌创建流程 |
合规 |
部分完成 |
旅游主体品牌创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评审、验收、公告,但项目申报实施方案中未建立退出及奖惩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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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时效 |
资金发放及时率 |
100% |
未完成 |
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 |
|
产出成本 |
项目成本合理性 |
项目成本经济、可靠、合理 |
完成 |
成本费用经济、可靠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旅游品质提升情况 |
100%完成 |
部分完成 |
3A级景区上线率未达100% |
部门监管效能 |
100%完成 |
完成 |
部门监管效能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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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知晓率 |
≥60% |
完成 |
“一部手机游云南”APP的知晓率为100%,对楚雄州旅游主体品牌知晓率为6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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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旅游总收入增长率 |
≥20% |
完成 |
旅游总收入增长率为2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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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补企业财务业绩 |
提升 |
完成 |
获补企业财务业绩提升效果明显 |
||
可持续性影响 |
“一部手机游云南”运行可持续性 |
技术有保障;后续运行模式明确、合理;系统正常运行 |
完成 |
技术有保障;后续运行模式明确、合理;系统正常运行 |
|
满意度 |
公众及游客满意度 |
满意度≥85% |
完成 |
公众及游客满意度99.12% |
|
旅游监管部门满意度 |
满意度≥85% |
未完成 |
旅游监管部门满意度为6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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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旅企业满意度 |
满意度≥85% |
未完成 |
涉旅企业满意度为84.91% |
决策部分满分为15分,此次绩效评价得分13分,得分率为86.67%,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
州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楚雄州加快全域旅游发展工作方案》(楚政办通〔2018〕3号)、《楚雄州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楚政通〔2018〕33号)文件设立了该项目,方案对全面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工作、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旅游主体品牌实施财政政策奖补等方面做出了针对性指导。该项目立项符相关政策、批示及文件内容,并按照相关程序申报绩效目标表,立项程序符合规范。
2.绩效目标
2021年申报的预算绩效指标不够全面,指标设置单一。如:实施方案中对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旅游示范基地的创建有明确的数量目标,但未设置相应的数量指标予以考核。“一部手机游云南招商、宣传、培训经费”预算申报的产出指标中只设置了数量指标,未对项目产出的质量、时效及成本指标予以考核。
3.资金投入
旅游主体品牌创建以先“先创建,后补助”的方式实施,资金补助标准事先已明确,资金分配依据充分。一部手机游云南招商、宣传、培训经费中“2021年涉旅诚信评价任务”预算测算额度不科学、资金分配额度不合理,未根据各县市涉及的涉旅企业数量分配资金。
过程部分满分为20分,此次绩效评价得分13.34分,得分率为66.70%,具体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
本项目预算申报资金1,04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实际到位资金836.60万元,使用资金485.74万元,资金执行率为58.06%。评价组检查了项目相关收支明细账和原始凭证,同时,结合项目涉及的申报文件、采购合同等资料进行审阅,项目资金支出基本合法合规,但存在原始凭证不齐全、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涉旅诚信评价经费的情形。
2.项目管理
州文化和旅游局建立了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等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现场抽查发现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制度不健全,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项目涉及的采购手续均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合同书、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同时也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了自评工作。
产出部分满分为30分,此次绩效评价得分25.40分,得分率为84.67%,具体分析如下:
1.产出数量:项目单位基本完成了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旅游主体品牌创建和游客接待工作,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年度内积极引进大型旅游集团、知名旅游企业投资楚雄旅游文化项目;为宣传楚雄旅游文化,积极利用“互联网+旅游”的宣传模式,全年在文旅融媒体平台发稿数量5689篇;积极响应云南省“万名文旅人才”培训计划实施,先后举办全州导游(讲解员)、高品质酒店、星级酒店、旅游民宿管理等培训班,培训惠及180人次;持续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全州文化市场的安全,全州共出动文化市场执法人员6997人次,共检查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5654家,立案8件;因疫情原因导致2021年昆明国际旅交会未举办,故参加国际旅游参展会的数量指标未实现;
根据《楚雄州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要求,项目单位完成了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四星级标准及以上旅游饭店、汽车旅游营地的旅游主体品牌、知名游乐园的创建工作;未完成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旅游接待方面,2021年楚雄州接待国内外游客5373.39万人次,游客接待人数较上年增长14.78%。
2.产出质量:项目单位旅游主体品牌申报、组织评审、公告程序完整、合规,奖补对象准确,涉及政府采购的均按照规定实施了采购程序,并在服务期限内对承接主体提供的服务组织验收并验收合格。
3.产出时效:该项目资金发放不到位。现场抽查发现,该项目资金有203.40万元只下达了资金拨付文件,实际资金未拨付至项目单位,资金发放时效性效果不佳。
4.产出成本:与该项目涉及的采购合同、旅游主体品牌创建奖补资金、差旅资金等支出合理、准确,不存在超标准、超预算支出的情形。
效益部分满分为35分,此次绩效评价得分31.5分,得分率为90%,具体分析如下:
1.社会效益:项目开展对楚雄州旅游品质提升、部门监管效能、项目知晓率促进效果明显。
(1)旅游品质提升方面:对住宿、餐饮、旅行社、汽车租赁公司、景区等进行诚信评价,提升了涉旅企业经营服务质量和水平,2021年楚雄州完成涉旅诚信评价企业5050家。通过精心打造自驾游、跟团游、主题游等线路及产品,将楚雄州建设成为云南省自驾游旅游示范区。出行方面,“游云南”APP上线了租车模块功能,解决了租车难、租车贵和异地换车难的问题;购物方面,制定了《楚雄州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退换货工作制度》,实现了“30天无理由退货、90天换货”的机制,2021年楚雄州共办理退货147起,退付金额12.90万元,切实维护了游客的购物权益,提升了游客的购物体验。
(2)部门监管效能方面:2021年楚雄州共出动文化市场执法人员6997人次,检查涉旅企业5654家,立案8件,罚款3.95万元,警告9家次,收缴非法出版物137册。组织完成违法违规旅行社行为调查和处罚,罚款1万元。通过“一机游”手机投诉平台共受理办结各类旅游投诉和求助140起,投诉响应平均时长4分钟,办结平均时长50分钟,游客投诉处置满意率达96.66%,旅游投诉响应时长和办结时长较之前有大幅降低,在云南省旅游监管考核中综合成绩持续向好。
(3)项目知晓率方面:通过向公众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了解项目知晓率,参与问卷填写的用户对“一部手机游云南”APP的知晓率为100%,对楚雄州旅游主体品牌知晓率为68.42%,调查结果反映项目宣传推广效果较好,有利于促进楚雄州旅游产业发展。
2.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对楚雄州本地经济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经统计,楚雄州2020年实现旅游总收入459.53亿元,2021年实现旅游总收入560.25亿元,同比增长21.95%。通过以奖代补政策实施,有效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提升企业财务业绩水平;楚雄州旅游主体品牌的成功创建,有助于吸引游客,增加涉旅企业收入。
3.可持续影响
州文化和旅游局成立了“一部手机游云南”领导小组,各市(县)也配备了精干人员专门负责“一部手机管旅游综合管理平台”的运行和维护,确保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涉旅企业监管方面,楚雄州每年都会对涉旅企业进行诚信评价,持续监督企业诚信经营,落实项目单位主体监管责任。
4.满意度
经统计问卷调查结果,游客满意度、涉旅企业满意度、旅游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均处于中等偏上水平,具体分析如下:
(1)游客满意度。调查游客114人,游客满意度为99.12%。经分析问卷调查结果,“游云南”APP楚雄州地区功能服务都能满足调查游客的“吃住行游购娱康体休”旅游需求,大部分游客对楚雄州旅游主体品牌的了解程度较深,游客在楚雄的旅游体验评价较高。
(2)涉旅企业满意度。调查涉旅企业53家,涉旅企业满意度为84.91%。经分析问卷调查结果,大部分涉旅企业认为旅游主体品牌的创建对本地旅游品质提升、经济带动作用明显。但还存在企业对开展诚信评价的过程了解不深,33.96%的企业认为诚信结果不客观、不公正、不公平。
(3)旅游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调查旅游监管部门工作人员52人,旅游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为65.38%。经分析问卷调查结果,大部分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认为“一部手机游云南”大数据中心汇集的数据对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很有帮助。
在项目预算编制中,调动相关预算使用部门参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一步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严格按照财政要求,确保预算执行达到序时进度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实施开展高效有序。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理念,按规定拨付和使用资金,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确保财政资金花得规范、花得有效、花得明白。
将绩效完成情况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上年度绩效完成不好的,减少预算安排,加强绩效监督,反之增加预算安排。形成“绩效预算分配,使用结果评价,下年度绩效预算分配”的绩效预算约束环,使绩效管理贯穿财政支出领域和分配领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未建立品牌主体监管及退出机制
楚雄州旅游主体品牌创建成功后,楚雄州文旅局未针对品牌主体的后续运营、管理建立监管及退出机制。
2.部分单位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现场抽查发现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制度不健全,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没有对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作出明确要求,未能很好的指导项目后续相关工作的实施。
1.楚雄市创建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奖补资金、楚雄市紫溪山房车自驾营地创建为三星级汽车营地奖补资金只有资金下达文件,实际资金未到位,涉及金额203.4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结转资金531.05万元,结转数额较大。
2.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如: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涉旅诚信评价经费用于旅游宣传单及奖牌制作,涉旅诚信评价资金未专款专用;楚雄市融媒体中心5万元用于购买设备的支出凭证,无文化公司开具的发票及合同凭证。
(三)预算编制不合理
(1)绩效指标方面:《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18〕33号)中对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旅游示范基地、知名游乐园的创建有明确的数量要求,但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表中未涵盖该内容,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
(2)资金分配方面:2021年涉旅诚信评价任务资金分配额度不科学、不合理,未以区域内涉旅企业的数量为标准分配资金额度。如:南华县应评涉旅企业426户,分配资金额度0.5万,元谋县应评涉旅企业393户,分配资金额度1.5万。
一是建立楚雄州旅游品牌主体监管及退出机制,对已创建成功的品牌主体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建立健全严格的品牌创建、退出机制,科学评估旅游品牌主体的表现,坚持优胜劣汰,努力建设秩序正常、充满活力的旅游品牌竞争新格局。二是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及使用。
(三)科学编制预算绩效指标,合理分配资金额度
建议申报年初预算时应让各县区明确补助资金具体安排项目,根据具体项目设置年度目标和绩效指标。认真分析项目年度实施重点内容,梳理项目绩效目标,以“做什么事,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为框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绩效目标进行描述,全面反映项目绩效,强化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的引导、约束作用,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并在绩效目标的基础上细化和量化,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应具体、可衡量,充分反映项目目标和特点。同时对设定的绩效指标值开展充分调查研究和合理测算,同时考虑历史标准水平,确定合理的绩效目标值。
附件:1.预算申报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6.调查问卷
7.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部门)
8.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采纳情况表(部门)
9.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科室)
10.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采纳情况表(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