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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单行条例草案、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州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州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州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7.拟订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走出去。
11.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受理旅游者投诉和行政复议,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12.负责全州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智慧旅游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博物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行管科(行政审批科)、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科、机关党办(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不单独编制部门预算),分别是:
1.楚雄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属副处级,内设3个科室。即:执法一科、执法二科、综合科;
2.楚雄州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为事业单位;
3.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为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大力加强文艺精品创作。二是大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三是大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四是大力推进旅游业态创新。五是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六是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七是大力加强文旅品牌创建。八是大力开展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九是大力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规范有序。十是大力加强文旅系统党的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不单独编制部门预算)。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32人(其中参公管理的事业编制17人,事业人员15人)。在职实有7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8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5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71.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71.6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2,078.50万元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693.10万元,增长33.3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93.10万元,增长33.3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末实有职工较上年增加12人,基本支出相应增加;二是本年项目收入预算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71.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71.6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71.60万元(本级财力2,771.6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2,078.50万元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93.10万元,增长33.35%,其中:本年收入增加693.10万元,增长33.35%。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93.10万元,增长33.3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末实有职工较上年增加12人,基本支出相应增加;二是本年项目收入预算较上年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71.6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7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2.82万元,占总支出的63.60%,与上年1,333.83万元对比,增加428.99万元,增32.16%,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新增在职人员12名,在职人员增加导致预算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1008.78万元,占总支出的36.40%,与上年744.67万元对比,增加264.11万元,增加35.47%,主要原因分析:上年项目支出包含1.文化创作与保护(非遗传承人补助)90.00万元;2.旅游宣传(旅游专项切块资金)537.00万元;3.群众文化45.15万元;4文物保护70.00万元;5.博物馆2.52万元。而本年项目支出包含:1.文化创作与保护132.91万元;2.群众文化222.74万元;3.文物保护70.00万元;4.博物馆5.13万元;5.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0.00万元;6.旅游宣传568.00万元。综上所述,由于本年安排的项目较上年有所增加,导致本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预算支出1209.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转支出。
“20701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预算支出222.7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群众文化类项目支出。
“20701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预算支出132.91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创作与保护类项目支出。
“20701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预算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管理项目支出。
“20701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旅游宣传”预算支出568.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楚雄州旅游宣传项目支出。
“2070204文物-文物保护”预算支出7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州文物保护支出。
“2070205文物-博物馆”预算支出5.13万元,主要用于全州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奖补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139.7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资金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145.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支出40.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退休的职业年金纪实资金。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 预算支出1.79万元,主要用于遗嘱补助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失业保险缴费。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52.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支出10.8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42.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支出4.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支出缴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114.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资金为20.28万元,分别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奖补专项资金5.13万元,功能科目为2070205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5.15万元,功能科目为2070109群众文化。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有两项,分别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补助资金122.50万元,功能科目为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旅游品牌创建以奖代补补助资金418.00万元,功能科目为2070113旅游宣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有三项,分别为表演艺术扶持专项资金150.00万元,功能科目为2070109群众文化;州级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70.00万元,功能科目为2070204文物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创建工作补助下级经费20.00万元,功能科目为2070109群众文化。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0万元,较上年7.0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持续为0.00万元的原因为:2023年响应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万元,较上年4.0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50次,预计接待3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万元,较上年3.0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较上年3.0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财绩〔2019〕25号)等有关规定开展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根据部门履职目标和项目特点,2023年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列举部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补助资金
用于2023年对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补助支出。截至2022年12月,全州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45人,每年人均补助0.50万元,全年共需122.50万元。通过实施该项目,使全州上下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各项措施,鼓励和支持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开展传习活动,切实保护我州优秀民族传统文化。
(二)州级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文物保护)
(1)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姚安县河里渡杨氏宗祠南北厢房、耳房及山门门楼建筑主体整体维修;门楼戏台地仗、油饰、彩画恢复;木结构建筑修缮和病虫害处理;周边排水设施建设。
(2)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禄丰市永定铁锁桥桥台加固、铁链、吊杆、扁担铁加固补全、桥面恢复、纪念碑复原、桥东西两端古驿道局部复原。
(3)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楚雄市宜茨文昌宫大殿整体维修;木结构建筑修缮和病虫害处理;院内及大门前环境整治。
通过这3个项目的实施,推动全州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三)旅游规划发展及产业促进本级专项经费
具体开展的项目为:1.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及招商引资;2.2023年文旅融媒体平台运营维护及宣传推广;3.参加2023年国内文化旅游展会及宣传推介;4.文化旅游行业管理、教育培训及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5.开展旅游统计抽样调查;6.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资料、视频、展板等多种形式,加大楚雄州对外文化旅游的宣传力度,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及宣传推介,确保持续有效提升我州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游客满意度。
(四)旅游品牌创建以奖代补补助资金
具体奖补的项目为:1.对2021年“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工作考核(旅游革命考核)前三名县市楚雄、元谋、禄丰进行奖补90.00万元(每家30.00万元);2.2021年发文公布的元谋人世界公园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奖补200.00万元;3.2021年发文公布的楚雄彝海公园、禄丰土官乌龙潭、永仁外普拉、大姚仓西红色文化公园国家3A级景区兑现奖补120.00万元(每家30.00万元);4.2021年被省文旅厅评定认定的五星级旅游民宿奖补8.00万元。通过对品牌创建实施奖补,进一步加强楚雄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助推全州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创建工作经费
打造4个示范点:牟定县江坡镇江坡村委会、姚安县光禄镇光禄社区、双柏县法脿镇雨龙村委会李方村、南华县雨露白族乡后甸村委会后甸村,每个补助5.00万元,计20.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推进全州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表演艺术扶持专项资金
具体项目为:1.200支优秀业余文艺演出队奖补80.00万元(每支0.40万元);2.戏曲进乡村117场(楚雄市、禄丰市、元谋县);3.全州新剧(节)目展演作品创作经费29.05万元。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州艺术创作有新进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 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8.2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其中:30201办公费:13.46万元; 30202印刷费:0.41万元;30205水费:1.56万元; 30207邮电费:1.59万元; 30211差旅费:44.27万元; 30213维修(护)费:4.00万元;30215会议费:2.70万元; 30216培训费:4.05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4.00万元; 30218专用材料费1.66万元;30226劳务费:0.50万元; 30227委托业务费:148.11万元; 30228工会经费:14.07万元; 30229福利费2.56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79.81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0万元。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与上年282.72万元对比,增加55.53万元,增长19.6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原楚雄市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综合执法稽查队合并到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并入人员6名;二是撤销楚雄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设置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新成立的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财务并入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并入人员6名;三是2022年通过公开遴选及人才引进新增人员2名。以上机构调整及人员变动导致相应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多。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488.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89万元,固定资产305.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99.1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资产总额501.87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260.50万元相比增加44.63万元,流动资产与上年56.06万元相比增加27.83万元,无形资产比上年增加99.12万元,在建工程比上年减少185.31万元(2022年已验收入库转为固定资产)。处置房屋建筑物399.3平方米,账面原值8.58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1项,账面原值37.3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8万元(属往期报废资产处置收入);无偿划转房屋331.04平方米,账面原值3.70万元,原因为根据楚财资【2022】101号文件要求将行政事业单位非公益性资产(文联街9号)划转至州运营集团公司;资产使用收入15.45万元,其中出租资产304.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5.45万元(属文联街9号资产租金,现已划转至州运营集团公司)。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35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