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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015167866W-/2023-0925022 公文目录:人大建议办理 发文日期:2023-09-25 主题词:人大建议 文  号:楚文旅复〔2023〕18号 成文日期:2023-09-25

 尊敬的赵秀梅代表:

首先,十分感谢你们对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就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非遗活化利用,助推文旅产业发展的建议》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楚雄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我州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原则,不断巩固和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提高保护能力和水平,已建立起国家、省、州、县市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截至目前,已公布认定的四级代表性项目共858项,四级代表性传承人共2187人,其中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4项,省级82项,州级282项,县市级480项;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2人,省级120人,州级394人,县市级1661人。保护工作成效名列全省第三位。

一、关于“促进非遗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融合发展”的问题

多年来,我们依托州、县、乡、村文化馆(站、室)等,分别建立了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梅葛、彝族火把节、彝族服饰、彝剧、彝族左脚舞、花灯、查姆、老虎笙舞、彝族民歌(彝族酒歌)、彝医药等传习所82个,对国家、省、州、县市级项目和传承人的保护成果及相关实物资料进行了集中展示,有力地夯实了全州非遗传承、传播阵地。强化和充实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下一步,我们将在乡村公共文化产品创意设计中强化非遗活化利用,使人们从中深切感受到文化的魅力和内涵。以彝族刺绣为龙头产品,打造“非遗+品牌”,鼓励村民探索将非遗故事与技艺融入文创产品生产,活跃“非遗+市场”。为非遗企业提供生产性保护场所,建立示范基地。美化彝族刺绣等非遗产品的外形或包装。打造非遗传统工艺、传统饮食、传统彝药、传统健身品等产品,拓展非遗新型业态。紧密融合乡村传统非遗工艺与乡村景观,创造富有美感的非遗建筑、非遗公园、非遗挂摆件等。充分利用多姿多彩的传统节日,举办乡村非遗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公共文化活动。利用电商、村淘等平台大力宣传乡村非遗产品,让其走出乡村、畅销国内外。

二、关于“建立对非遗项目的多元化资金扶持体系”的问题

自2010年以来,我州加大了向上争取资金的力度,先后争取到国家、省级项目保护经费近3000万元。目前,国家、省、州级传承人分别落实了每人每年2万元、0.8万元和0.5万元的传承补助经费,各县市均已落实了0.1至0.3万元不等的县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补助经费。非遗项目保护经费和传承人传承补助经费的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工作。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认真实施《楚雄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州级财政要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预算投入,各县市按照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预算;按标准落实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鼓励预算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依规采购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产品和服务;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金融服务等相关政策保障,确保非遗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保护资金逐步落实。同时,我州将成立“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广泛吸纳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加入协会,集中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工作。

三、关于“推动非遗+旅游+生活深度融合,发展乡村文化旅游”的问题

近年来,楚雄州全面实施传统工艺及传统节庆振兴工程,初步拟定非遗旅游线路图,促进非遗与旅游在空间、功能、产品、市场等方面深度融合。围绕“世界恐龙之乡、东方人类故乡、世界野生菌王国、中国绿孔雀之乡”四张名片,制作推出一批导向正确、内容优质、形式新颖、传播效果好的文化遗产新媒体传播产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交流合作和传播,讲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楚雄非遗故事”。同时通过政府引导,民间参与的形式,组织举办彝族火把节、彝族赛装节、牟定三月会、彝族插花节、马缨花节等民族传统节日,组织传承人开展民族歌舞表演、民族服饰展示展销、民族体育竞技等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活动,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共享非遗保护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在有效保护前提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主题线路、研学旅游产品和演艺作品,提高旅游产品品质和文化内涵,推动市场化运营。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如“非遗美食一条街”、“非遗传统工艺一条街”“非遗购物区”等。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与景区、度假区双向互融,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景区、旅游体验基地。支持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等业态,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助力乡村振兴。开发楚雄特色旅游商品,加强妥甸酱油、禄丰醋、云泉豆瓣酱、牟定油腐乳等民族传统手工艺和传统饮食保护传承利用,推进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鼓励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文艺创作和文创设计,提高品质和文化内涵。举办“非遗购物节”活动,利用互联网平台,拓宽相关产品推广和销售渠道。

四、关于“增强数字赋能非遗传播利用”的问题

目前,楚雄州建立了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展示平台、楚雄州传统音乐数字化展示平台。10县市分别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10大类别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开办了非遗慕课教学活动,用数字化、多媒体形式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传播。通过多方位宣传,让彝族左脚舞、彝族服饰、彝族民歌等非遗融入当代生活,成为可使用、可欣赏、可体验、可感悟、有共鸣的非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加强档案数字化建设。加强资源整合共享,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的利用及数据依法向社会开放。不断丰富传播手段,拓展传播渠道,鼓励新闻媒体、公共数字文化平台等,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专栏,做好相关传播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培训、展览、展演、体验、讲座、学术交流等活动。

五、关于“强化非遗保护传承利用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的问题。

多年来,楚雄州统筹整合各部门资源,形成共同帮扶培育传承人意识,通过给予传承经费补助、非遗工坊的认定和建设、创业经济扶持、生产经营引导,建立集生产、经营、传播等为一体的“经济实体”,全面实施以彝族服饰、彝族刺绣为龙头的传统工艺振兴工程。目前,全州以传承人为主体的民族民间手工艺企业和经营店1200余家,覆盖了全州10县市103个乡镇,并形成了以楚雄彝人古镇、牟定彝和园、禄丰金山古镇、武定罗婺彝寨、元谋元马古镇、大姚石羊古镇等民族工艺一条街、美食文化一条街等。全州有专业经营民族服饰、刺绣为代表的传承人和传统手工艺人2000多人,有绣娘5.7万人,2022年实现民族刺绣产值2.45亿元,实现了绣品变商品、绣片变名片、绣场变市场,民族特色旅游商品品牌效益和经济效益日益凸显。

下一步,我们将深化对我州丰富的文化遗产价值阐释,在保持原有文化底蕴和地方特色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合理开发,实现文化传承与现代建设的协调发展,加大非遗创意产品开发力度,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楚雄文化IP和文创产品。同时,立足楚雄州文化遗产资源和发展优势,加强项目谋划和申报工作,不断优化和完善我州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真正让文化遗产“活起来”,将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优势。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非遗保护传承工作。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白爱荣 6169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