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全州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法治建设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对涉及文化和旅游部门的任务逐条逐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表、线路图和责任分工,推进任务落实。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多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要法治建设事项。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研究部署文化和旅游部门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改革。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共计28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最多跑一次”率、“一门”进驻率均达100%,所有事项均为三级以上深度事项,审批时限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压缩了50%以上。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经清理下放精简,目前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2项(办理事项15项)。三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入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经清理目前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保留1项证明事项。推行旅行社经营业务行政审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四是完善权力清单,促进依法行政。经动态清理调整,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目前行使行政职权5类,共计214项(办理事项219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864项,“追责情形”共计1685项。五是认真落实《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市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组织开展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服饰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十月太阳历保护条例》是否涉及乡镇(街道)职权进行了梳理上报。
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制定印发了《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在执法工作中认真执行,实现行政执法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编制印发了《楚雄州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楚雄州文化市场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试行)》和《楚雄州文化市场综合查一次清单(试行)》。对文化和旅游市场21项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7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0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2项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进行逐项细化明确,并对文化市场6项综合查一次事项进行了规范和明确。通过制定相关的规范和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在行政执法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开展了2023年度全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3.强化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执法。以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或限入提示等为重点,严查网吧、歌舞娱乐等文化娱乐场所,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及移交案件。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制定印发了《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和《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组织文旅系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6次,抽查企业25户,部门联合双随机一次检查4次,抽查企业44户。2023年全州共出动文化市场执法人员15666人次,检查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4526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4件,收缴罚款15万余元。
(三)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积极配合开展立法工作。根据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要求开展了相关条例的清理工作,并按要求上报了清理情况。积极配合做好《楚雄州文明促进条例》《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等条例的立法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了《楚雄州元谋人遗址保护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
2.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学习贯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要求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强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发管理工作,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2023年没有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
3.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设有部门网站和单位微信公众号、楼道政务公开专栏,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对重要政策、重要文件、财务事项、重要人事和相关资讯进行及时公开。
4.强化工作管理和纪律制度。一是严格执行报告谈话制度。严格执行“双月报告”制度、廉政提醒谈话制度。通过定期报告和谈话,实现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普通工作人员之间的层级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二是科学制定完善内控制度。组织制定印发了《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内部控制制度汇编(试行)》《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试行)》,通过强化内控制度管好人财物。三是建立工作计划和督办制度。建立了重要工作提醒督办和科室工作计划、报告制度。对重要工作由办公室列入督办事项,跟踪进展情况。各科室每周五报告一周工作完成事项和下周工作计划。通过计划、督办实现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按时按质高效完成。
(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强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规范决策行为,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从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决策方面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
2.强化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州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和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完善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凡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件都经过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
3.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列席有关重大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畅通法律顾问意见表达渠道,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政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聘请云南荣楚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一年来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诉讼活动3次,审查文件、合同协议等28份,出具法律意见书28份。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一是局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加强本系统、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压实“一岗双责”责任。二是认真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案和州政协委员提案。2023年,我局办理州人大表建议案29件,州政协案58件。我局高度重视,把建议案、提案办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印发《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办理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的通知》,做好任务分解承接,建立督查评价考核机制,实行局领导带队答复制度,所有建议、提案已按要求办理答复完毕,面商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定了《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3.强化社会监督,完善舆论监督。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建立了网络舆情评论员制度。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问题导向,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机制。制定了《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信访工作制度》,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及时排查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充分利用文化旅游行业特点和优势,向社会公布文化市场监督举报电话、深化无理由旅游购物退换货制度、完善“一机游”投诉平台,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完成举报、投诉、退换货工作。一年来,全州全年共受理处置各类涉旅投诉和求助223起,平均办结时长4小时51分57秒,办理游客购物退货375起,金额48.54万元。快速的处置工作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打下了坚实基础。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局党组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在干部选拔使用上突出能力要求,重点看是否善于用市场化、法治化的办法谋划发展、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改革工作中,始终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提拔调整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领导班子时充分考虑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干部,配备了年纪轻能力强法治素养高的支队领导班子成员。二是强化干部法治教育,引导干部重规则、讲诚信、守法纪,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筑牢“一切按规矩办,有规矩必须办”的思想自觉。三是健全依法办事、依规则办事的制度,大力实施机关工作流程再造,切实建立简洁高效的扁平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干部在法律规则边界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本领。
2.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升其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学法制度》。举办“红火楚雄·文旅大讲堂”“道德讲坛”“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学习培训活动,邀请专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做专题解读培训。局党组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国家安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切实将宪法法律、依法行政教学内容列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重要教学内容。将法治教育、依法行政等内容作为新任职公务员考试内容,组织开展新任职公务员宪法宣誓和法律知识考试,增强新任职公务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升执法水平。积极推进滇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交流合作帮扶工作。先后派出执法骨干5人次到山东济宁市跟班学习,邀请山东济宁市执法专家2批8人到我州开展以案施训、网络案件办理培训工作。开展了年度全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参加培训人员共计40余人。
(八)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文化旅游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党组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2.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行法治建设党组书记顶格推进机制和局长领导督导机制,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了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活动。为确保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目标如期推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标上级要求组建了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领导小组的领导职能,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在文化和旅游系统形成良好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坚持做到“四个亲自”,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圆满完成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3.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经费的落实。投入5万元以上的经费用于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支付1.8万元聘请云南荣楚律师事务所4名专职律师为单位法律顾问。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量较薄弱,法制审查等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还存在差距。二是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三是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
三、2024年的工作重点和计划
2024年,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将围绕省州工作大局,创新机制,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统筹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各方面,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直属单位、机关科室协同推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公众评价机制等,将行政决策纳入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轨道。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五)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优化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加强执法装备设备的配备。
(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机节点,采取文艺汇演、现场咨询、发放传单、展板展示等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提升广大群众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