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海燕等10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拓展和打造历史文物文化展示展览平台的建议》(第0282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接到交办建议后,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你们所提案由、案据,会同协办单位州财政局,结合楚雄州历史文化展示展览现状,认真研究解决打造、拓展我州历史文化展示展览平台问题办法。
二、建议答复
楚雄州建立了国家、省、州、县市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960项,有代表性传承人2312人。同时,楚雄州有丰富的文物资源,全州共有不可移动文物819处,其中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13处,文物藏品1.1万余件套;68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被认定公布为云南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文物保护和传承,着力打造一流展示展陈平台。一是机构建设逐步健全。结合机构改革,楚雄市、姚安县、元谋县相继挂牌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4月,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独立运行。全州有7个博物馆,1个纪念馆,11个文物管理所,2022年元谋县文物局、元谋县文物管理所挂牌成立;2024年元谋人遗址保护中心(元谋人研究院)正式揭牌成立,并实现机构正常运转,强化了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二是经费保障落实到位。2023年州级传承人传承补助经费增加到每年每人5000元,同时10县市均已落实了每年每人6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传承人传承补助经费。2010年以来,先后争取国家、省级经费3000余万元用于非遗项目的传承保护。项目保护经费和传承人传承补贴经费的落实,有力推动了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保护和传承工作。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7000余万元,对43个州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维护。州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70万元,用于州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的抢救性保护维修。2023年,争取财政资金1000万元,实施州博物馆展厅数字化建设。三是活化利用取得突破。坚持文旅融合、能融尽融。全面实施以彝族服饰为龙头的传统工艺振兴工程,全州以传承人为主体的民族民间手工艺企业和经营店1200余家,覆盖了全州10县市103个乡镇,有专业经营民族服饰、刺绣为代表的传承人和传统手工艺人2000多人,有绣娘5.7万人,2023年实现民族刺绣增加值2.75亿元。黑井古镇、光禄古镇、永仁外普拉村、石羊文庙等“四名一文一传”得到有效保护利用,成为旅游热点地区;红军长征过楚雄重要历史遗址遗迹打造成为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有力助推了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全州对公众开放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700余处,年接待观众达300万人次。2021年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20万元,实施姚安县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有效提升姚安可移动文物保护水平。2023年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44万元,对姚安县7件10套馆藏可移动珍贵文物青铜器进行修复,目前已修缮完成,下步将以全新的面貌展示展陈;姚安县新建博物馆已由州人大(州政协)进行了专门调研,并列入下步重点工作开展。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姚安段)光禄镇历史文化名镇建设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谋划上报4个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全部进入省上报国家名单。五是展示展陈推陈出新。充分利用多姿多彩的民族传统节庆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展示展演活动,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共享非遗保护成果。博物馆免费开放范围不断拓展,展示展陈水平不断提升,全州博物馆举办展览数量和观众接待量持续增长,年均接待观众达100余万人次。“博物馆+学校”、“博物馆+旅行社”等合作模式不断创新,开展的流动展览和专题展览深受观众欢迎。六是基层基础得到夯实。建立州级非遗项目传习所28个、县市级89个,建立州级非遗工坊26个、省级2个,有力地夯实了全州非遗传承传播和发展利用阵地。正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建设县级综合博物馆和现有博物馆提升改造。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州级文保单位的公布认定,全面推进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建立了国家、省、州、县市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并用录音、录像、文字、图片、歌谱等方式全面系统地采集记录,形成了调查报告和项目数据库。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对全州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积极打造历史文化展示平台,系统谋划,推进国家文化公园(楚雄段)建设,坚持一流标准,将丰富的历史文化植入到旅游业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不断提升景区质量,提高旅游服务水平,为游客提供更好的体验,促进景区的可持续性发展。同时,欢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最后,感谢您对楚雄州历史文化、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