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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州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1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015167866W-/2024-0910027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2024-09-10 主题词: 文  号:楚文旅复【2024】28号 成文日期:

李夏等6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文化赋能助力乡村振兴”(第11030110号)提案已交文化和旅游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出台政策,强化制度保障

根据中央、省关于文化建设的有关政策,楚雄州相继出台实施《楚雄州“十四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楚雄州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楚雄州关于培育文艺表演队伍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服饰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全州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以及文化建设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二、加大投入,完善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十四五以来,全州共投入1700万元实施乡村公共文化建设项目193个;持续推进乡村传统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和创新发展,盘活老屋、祠堂、公房等传统公共文化空间,鼓励村民参与,将全州1493个(阅读新空间133家,文化馆分馆88个,非遗传习所65个,农家书屋1207个)公共阅读和文化空间全部纳入总分馆管理,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分馆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快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向自然村延伸试点和推广工作,构建农村“十里文化圈”新格局。强化科技数字赋能,“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行动正稳步推进,优质公共文化资源不断向基层延伸。2021年以来,在省对州乡村振兴实绩考评(乡村文化建设)和云南公共文化云县级平台运营绩效考核中,楚雄州两项考核连续三年被考评为全省第一。

二、发展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

近年来,全州乡村旅游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按照“看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的要求,科学编制乡村旅游规划和制定政策措施,着力丰富乡村旅游产品,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优化乡村旅游发展环境。目前,全州已建成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2个,省级旅游名镇6个,省级旅游名村15个,省级乡村旅游特色村12个,省级旅游扶贫示范乡2个、示范村14个,省级民族特色旅游村16个,有国家级乡村旅游精品线路3条。2023年,全州乡村旅游接待游客人次2018.4万人次,同比增长51.4%,乡村旅游总收入131.4亿元,同比增长43.6%。

三、文旅融合,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着力构建“城乡联动、文旅融合、馆景互嵌”的发展新模式,统筹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有力推进各级各类文化场馆全面整合。重视非遗活化利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在全州103个乡镇建设彝绣车间42个,在1105个村委会(社区)建设彝绣作坊90个,形成遍布城乡的彝绣非遗文化新空间。充分发挥楚雄州“天然摄影棚”的特色优势,加快推动影视基地(园区)建设,打造彝人古镇、记忆楚雄、元谋土林、禄丰世界恐龙谷等一批影视基地,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元素。做好艺术小镇+公共文化服务新融合,推出楚雄市以口夸诗歌小镇、元谋江边乡新韵律诗歌小镇等艺术小镇,加大景区文化品质提升,丰富文化旅游体验内容,建设公共文化新阵地。

下一步楚雄州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聚焦文化强州建设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践行“三法三化”,真抓实干、奋勇争先,围绕“世界恐龙之乡、东方人类故乡、世界野生菌王国、中国绿孔雀之乡”4张世界级名片打造,以国家公共文化体系创新发展为抓手,加大乡村新型文化空间打造,加快文化强州建设发展步伐。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