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晓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旅游民宿建设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感谢您对我州文化旅游产业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一、楚雄州旅游民宿发展的基本情况
楚雄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独特,民族风情浓郁,是昆大丽黄金旅游线上的重要节点、滇中核心旅游圈的重要板块、国家级滇川风景道的核心枢纽,也是云南省打造金沙江生态旅游带的重要区域。近年来,楚雄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文旅部等10部门联发《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旅游民宿建设和管理规范(试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的意见》《云南省发改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深挖生态、气候、区位等优势资源,抢抓民宿产业政策机遇和文旅融合、乡村旅游发展机遇,大力发展民宿产业。州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楚雄州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对新建达标或改建提升后达标的五星级饭店,每个给予奖励200万元,对新建达标或改建提升达标的四星级饭店,每个给予奖励100万元;对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的云南省旅游民宿分别每个给予8万元、5万元、1万元奖励。
全州10县市依托优越的资源和交通区位条件,整合资源,结合美丽乡村、旅游小镇、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旅游村、生态农庄等的建设,集中提升建设了一批规模档次较高和具有较深文化内涵、特色鲜明的民宿旅游接待点,初步形成了“城市近郊型、景区依托型、交通沿线型、特色农业型、民族文化型、旅游小镇型”合理布局的民宿旅游产品体系,打造出了以彝人古镇、姚安光禄古镇、永仁方山诸葛营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楚雄市紫溪彝村为典型代表的一批优秀的旅游民宿接待点。截至2023年末,全州共有民宿200多家、5000多个床位,星级旅游民宿43家、丙级旅游民宿10家,纳入培养名单3家,其中2022年评定丙级旅游民宿8家,2023年上报拟评定9家,后因全国丙级旅游民宿名额大幅压缩,全省认定丙级旅游民宿35家,除昆、大、丽等旅游发达州市外,其余州市均只有2家丙级旅游民宿名额。2024年,拟上报评定丙级旅游民宿10家左右,预计省文旅厅将于8月份派出专家进行实地评定;2024年4月份,姚安县遇见村舍民宿已经通过乙级旅游民宿省级初评(全省3个名额),7月30日,文化和旅游部派出专家对该旅游民宿进行终评,评定结果由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统一公示。
二、楚雄州旅游民宿发展存在的问题
旅游民宿作为旅游住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省、州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大力发展旅游民宿产业,把旅游民宿作为乡村各类资源动起来、活起来,带动兴村富民、促进乡村文化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通过多年的发展,楚雄州旅游民宿在各项利好政策的支持下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旅游民宿档次普遍较低、档次不高。部分旅游民宿特别是乡镇旅游民宿停留在“招待所”水平,整体装修材料材质较差,床上用品质量差,整体氛围感较差,与旅游发达地区的民宿差距较大。二是旅游民宿无整体规划、功能区紊乱。由于旅游民宿主人或投资方大多数为个体户,与星级酒店等大型住宿设施投资人经济实力有差距,在建设前未做过整体规划,在民宿产生经济效益以后,根据经营需求又在连续添置其他功能区,导致整个旅游民宿整体杂乱,各功能区布局不合理。三是人力资源供求矛盾加剧、服务水平不高。具有一定专业技能、文化素养的管理人员和一线服务人员普遍缺乏。旅游民宿员工基本为本地居民,文化水平偏低,服务人员缺乏专业的培训,导致基本业务知识和技能欠缺,不能为顾客提供高水准的优质服务。四是风格同质化严重、特色不明显。楚雄州大部分旅游民宿,特别是彝人古镇的旅游民宿都以彝族风情为主,整体旅游民宿风格相似,同质化严重,缺少了民宿特有的独特性与唯一性。五是经营方式粗狂、产品单一。旅游民宿仍然是以传统住宿为主,主要收入均为客房+少量餐饮,民宿经营主体结合本土资源不足,产业特色不明显,挖掘我州人文历史和传统艺术、传统民俗、地域风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不足,与周边自然风光、人文民俗联动性较差,缺乏让游客沉浸式体验参与的产品。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针对全州旅游民宿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加快旅游民宿发展,提高全州旅游民宿的整体质量,在下步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推动旅游产品和市场相对成熟的区域、交通干线和A级旅游景区周边的地区深化开展民宿旅游,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打造民宿旅游目的地,高起点策划、高水平创意、高品位包装,坚持旅游民宿与当地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相协调,统筹开发建设凸显文化特色的旅游民宿集群。鼓励楚雄、禄丰、元谋、永仁等县市围绕服务中心城市,重点推进环城市民宿旅游度假带建设,提升民宿旅游产品品质,推动民宿旅游目的地建设。鼓励武定、大姚、姚安、牟定等县围绕脱贫攻坚,重点推动民宿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合理利用古村古镇、民族村寨、文化村镇,打造贫困地区民宿旅游大环线,培育一批民宿旅游精品线路。鼓励双柏、南华等县依托农业、林业、避暑等优势,重点推进避暑民宿、森林民宿、康养民宿等,探索开展民宿旅游跨区域合作,打造民宿旅游。
(二)加强培训,规范管理。各县市要加大旅游民宿的培训力度,将民宿旅游纳入各级乡村振兴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对县、乡镇党政领导发展民宿旅游的专题培训。通过专题培训、送教上门、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民宿旅游培训。各级人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扶贫等部门要将民宿旅游人才培育纳入培训计划,加大对民宿旅游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技能培训,培养一批能力强、善创新、会干事的乡村民宿管理经营队伍,满足多层次、个性化、品质化的大众旅游消费需求,推动旅游民宿产品和服务质量、发展效益、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成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标志性产品。开展民宿旅游创客行动,组织引导大学生、文化艺术人才、专业技术人员、青年创业团队等各类“创客”投身民宿旅游发展,促进人才向乡村流动,改善民宿旅游人才结构。
(三)引领示范,打造品牌。从整体看,全州旅游民宿处于发展阶段,整体水平不高,达到丙级或以上旅游民宿屈指可数,急需培育一批品质优良的旅游民宿,带动全州旅游民宿的发展。鼓励各地整合民宿旅游优质资源,推出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民宿旅游品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民宿旅游品牌体系。建立全州民宿旅游重点村名录,开展民宿旅游精品工程,培育一批全州民宿旅游精品村、精品单位。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集群发展民宿旅游,积极打造有影响力的民宿旅游目的地。支持资源禀赋好、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的民宿旅游点申报创建高星级民宿等品牌。支持旅行社利用客源优势,最大限度宣传推介旅游资源并组织游客前来旅游,并通过联合营销等方式共同开发市场的“旅行社带村”模式。积极推进景区辐射带动周边发展民宿旅游,形成民宿与景区共生共荣、共建共享的“景区带点”模式。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推广多方参与、机制完善、互利共赢的旅游民宿新模式新做法,在引导规范发展、推动品质升级方面,推进实施旅游民宿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培育一批高品质的等级旅游民宿。
(四)政策扶持,强化保障。强化统筹协调,在优化证照办理、保障用地用房、创新支持政策、加强人才支撑等方面出台相关保障措施。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在规划建设、规范管理、公共服务、环境营造、安全保障等方面同向发力,解决旅游民宿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障碍问题。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国传统村落等项目保护发展资金,协调住建、农业农村、商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大对民宿及周边旅游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州级财政加大奖补力度,州级财政给予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奖补8万元、5万元、1万元奖补资金,各县市也可根据实际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奖补。鼓励有条件、有需求的地方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支持提升村容村貌,改善民宿旅游重点村道路、停车场、厕所、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服务设施。
(五)加大宣传,创新发展。充分运用“一部手机游云南”等平台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各级智慧平台联动共享,用现代科技、智慧手段加强对旅游民宿产品的精准宣传和互动反馈,推出一批有故事、有体验、有品位、有乡愁的乡村民宿。积极支持鼓励旅游民宿依托自然、人文景观、影视+旅游新IP热度等自愿优势创新营销方式,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增强对网络群里的吸引力,推动行业创新发展。推出一批有故事、有体验、有品位的民宿代表,营造民宿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