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斌委员:
你提出了“关于提高彝族刺绣非遗传承人在社会中重要地位”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楚雄州非遗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件,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楚雄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遗工作方针,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挖掘地方民族文化特色,不断增强我州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巩固和壮大非遗保护成效,开创非遗保护传承与经济社会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新局面。截至目前,楚雄州已建立起国家、省、州、县(市)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保护名录体系。已公布四级代表性项目共960项,其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4项,有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82项,州级282项,县市级582项。已命名国家、省、州、县四级代表性传承人共2312人,其中国家级12人,省级120人,州级394人,县市级1786人。
一、对你提出的“有关部门加大对各级非遗传承人管理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各级传承人的传承水平”的问题
近年来,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十分重视传承人队伍建设和培养工作,通过州、县市联动,依托传习所、传统节庆,开展国家、省、州、县市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业余骨干培训。2023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0余期,参加培训的传承人及传承骨干达16000多人次。同时,制作了《传承人考核手册》,从传承人带徒传艺、收集保存实物资料、配合调查、参加文化活动等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评选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对长期不履行传承人义务的州级传承人依据法律规定取消了传承人资格,打破了传承人终身制局面,形成了传承人能上也能下、能进能出的良好机制。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制定出台《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办法》,不断加大传承人队伍建设和管理力度,加强传承人的培训和考核,充分发挥好传承人传、帮、带的传承作用。
二、对你提出的“打造一批明星传承人,树立楚雄非遗品牌形象”的问题
近年来,我们充分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彩云奖、歌舞乐展演、戏剧曲艺汇演等各项活动及火把节、赛装节、虎文化节等传统节日活动,着力培养并推出一些优秀剧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不断宣传展现传承人风采,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争取资金,会同相关部门,邀请知名音乐、舞蹈专业人士,编创具有楚雄特色和时代特征的音乐和舞蹈,打造一批非遗精品作品。同时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代表性传承人进行打造包装,着力推出一批明星传承人,树起楚雄非遗品牌,向世界传递楚雄声音。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非遗工作。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