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州文物局关于妙峰德云寺古建筑群主体建筑修缮工程开工备案的回复

索引号:11532300015167866W-/2024-1008004 公文目录:对外服务管理服务 发文日期:2024-05-24 主题词: 文  号:楚文物复〔2024〕3号 成文日期:2024-05-22

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妙峰德云寺古建筑群主体建筑修缮工程的开工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请你局严格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工程程序管理,开工前做好工程参与各方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洽商等工作,并督促指导工程参与各方做好工程程序资料的同步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最小干预、不改变文物原状”的修缮原则,严格按照批复后修改完善的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管,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确保文物安全,杜绝伤亡、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楚雄州文物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