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性质:
楚雄州文化馆是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直属一级事业单位,是楚雄州人民政府设立的文化和旅游局直属的公益性正科级文化事业机构,是楚雄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重要场所。
二、宗旨和业务范
宗旨: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业务范围:
(一)组织、指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组织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艺相关培训和辅导。
(二)开展群众文化艺术理论研究和群众文化艺术交流(含少儿),管理群众文化艺术社团(含少儿)。
(三)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推广。
(四)指导下一级文化馆、站、室开展基层文化活动。
(五)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
三、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美影部、辅导部、《马缨花》编辑部。设有多功能厅(含舞蹈教室)、书画展厅、综合培训教室、老年及少儿活动中心、非遗综合展厅、录音棚、小剧场、电子阅览室、图书荣誉室等功能用房。
四、单位领导:
馆长:张留福
党支部书记:张留福
五、办公电话:
(0878)3010027
六、办公地址
楚雄市阳光大道州文化活动中心364-3号
七、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除外)
八、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无
九、免费开放和优惠开放项目
多功能厅(含舞蹈教室)、书画展厅、综合培训教室、老年及少儿活动中心、非遗综合展厅、小剧场、电子阅览室进行全免费开放。
免费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