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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公开

索引号:11532300015167866W-/2024-0305001 公文目录:财政信息 发文日期:2024-03-05 主题词: 文  号:便签 成文日期:2024-03-05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35700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单行条例草案、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州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州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州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7.拟订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走出去。

11.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受理旅游者投诉和行政复议,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12.负责全州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智慧旅游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博物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行管科(行政审批科)、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科、机关党办(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楚雄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属副处级,内设3个科室。即:执法一科、执法二科、综合科;

2.楚雄州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为事业单位;

3.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为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着力加强文旅系统党的建设;二是着力加强文艺精品创作;三是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四是着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五是着力推进文旅产业提质增效;六是着力加强文旅品牌创建;七是着力加强宣传推广和交流合作;八是着力推动文旅市场规范有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不单独编制部门预算)。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 28人,事业编制32(其中参公管理的事业编制17人,事业人员15)。在职实有6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2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6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386,946.1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365,746.1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1,200.00元。

与上年27,715,582.48元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2,328,636.38元,下降8.4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349,836.38元,下降8.48%。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项目预算较上年有所减少,以及2023年末存在人员退休情况,在测算2024年预算时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21,2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新增自有资金21,200.00元(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获奖节目联合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365,746.10元,其中:本年收入25,365,746.1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365,746.10元(本级财力25,365,746.10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27,715,582.48元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49,836.38元,下降8.48%,其中,本年收入减少2,349,836.38元,下降8.48%。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349,836.38元,下降8.48%。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项目预算较上年有所减少,以及2023年末存在人员退休情况,在测算2024年预算时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386,946.1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365,746.10元,其中:基本支出16,781,976.10元,与上年17,627,812.48元对比,减少845,836.38元,下降4.80%,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末存在人员退休情况,在测算2024年预算时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8,583,770.00元,与上年10,087,770.00元对比,减少1,504,000.00元,下降14.91%,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项目预算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他支出(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获奖节目联合工作经费)21,2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预算支出11,568,629.17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转支出。

20701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支出90,000.00元,主要用于优秀青年人才专项招引支出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基本工作经费支出。

20701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预算支出561,47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群众文化类项目支出。

20701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预算支出1,675,0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创作与保护类项目支出。

20701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预算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管理项目支出。

207011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旅游宣传”预算支出5,4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楚雄州旅游宣传项目支出。

2070204文物-文物保护”预算支出7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州文物保护支出。

2070205文物-博物馆”预算支出51,300.00元,主要用于全州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奖补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1,490,436.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资金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1,383,333.2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支出331,208.52元,主要用于人员退休的职业年金纪实资金。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 预算支出7,849.44元,主要用于遗嘱补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377,951.1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支出78,597.6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427,862.13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支出33,28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支出缴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1,088,828.76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资金为202,770.00元,分别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奖补专项资金51,300.00元,功能科目为2070205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51,470.00元,功能科目为2070109群众文化。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有两项,分别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补助资金1,605,000.00元,功能科目为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旅游品牌创建以奖代补补助资金4,200,000.00元,功能科目为2070113旅游宣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有一项,具体为州级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700,000.00元,功能科目为2070204文物保护。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增长28.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2024年响应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50次,预计接待30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2024年在预算内继续严格落实接待费有关规定,控制接待批次、人员和规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增长6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增长66.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较上年相比增加的原因是:一是根据中央、省、州关于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我单位的外出差旅活动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随之增加;二是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维护费支出相应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财绩〔201925号)等有关规定开展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根据部门履职目标和项目特点,2024年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列举部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补助资金

用于2024年对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补助支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及《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和管理办法》等规定,州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传承补助经费,保障传承人开展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传播活动。截至202411月底,预计完成321名州级传承人考核,并全额发放321名传承人传承补助经费。保障传承人开展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传播活动。充分发挥传承人传、帮、带传承作用。通过实施该项目,使全州上下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各项措施,鼓励和支持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开展传习活动,切实保护我州优秀民族传统文化。

(二)州级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文物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惠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楚雄州支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我单位申报州级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70.00万元,具体为:1.州级文物保护单位那德洪土司墓保护维修工程20.00万元(武定县);2.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杨家山石棺墓群保护工程12.40万元(永仁县);3.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达诺王氏民居修缮工程20.00万元(楚雄市);4.全州“四名一文一传”州级以上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经费补助17.60万元。2024年预实现目标为:一是建成与楚雄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有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推进文化强州、旅游强州迈上新台阶;二是完成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维护,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提升文物安全水平,推动全州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三)旅游规划发展及产业促进本级专项经费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楚政函〔202217)文件要求,我单位2024年申报旅游规划发展及产业促进资金100.00万元,具体项目内容为:加大楚雄州对外文化旅游的宣传力度;持续推进招商引资;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开展楚雄州文旅融媒体平台运营维护及宣传推广;做好旅游统计抽样调查;有效开展旅游行业管理工作,保证全州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促进全州文化旅游工作高质量发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资料、视频、展板等多种形式,加大楚雄州对外文化旅游的宣传力度,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及宣传推介,确保持续有效提升我州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游客满意度。

(四)旅游品牌创建以奖代补补助资金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楚政发〔20235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支持旅游业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楚政办通〔202248号)文件要求,对旅游品牌创建进行奖补,对创建为全域旅游示范区、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汽车旅游营地、高星级旅游饭店、旅游民宿等成功创建的将进行奖补;对各县市开展“旅游高质量发展”工作考核为前三名的县市分别给予30.00万元奖励;对综合排名前10的旅行社给予每家5.00万元奖励。2024年预计需兑现奖补资金420.00万元,具体为:

1.2022年“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工作考核(旅游革命考核)前三名县市(楚雄市、姚安县、禄丰县)进行奖补90.00万元;2.奖补2022年被省文旅厅评定认定的丙级旅游民宿实施奖补4.00万元(姚安县荷城别院酒店、禄丰市恐龙山镇嗨你好栖居庭院、彝人古镇那年花开、永仁外普拉山涧民宿等4家丙级民宿实施奖补,奖补标准为1万元/家);3.2022年发文公布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十月太阳历文化园、禄丰黑井古镇、永仁县方山、禄丰金山古镇、双柏县查姆湖国家4A级景区)进行奖补,每家50.00万元,5家一共250.00万元;4.2022年发文公布的国家3A级旅游景区创建(路域生物多样性(楚雄)科普示范园、牟定茅州古镇、牟定化佛山、姚安百果园、大姚白塔公园、大姚三台核桃森林公园、元谋县龙街红军横渡金沙江渡口、武定乌龙河公园景区)进行奖补,每家9.50万元,8家合计76.00万元。

(五)文化事业发展专项经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惠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楚雄州支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我单位申报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48.00万元,具体项目为: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7.00万元;2.推进全州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经费41.00万元。2024年预实现目标为:一是建成与楚雄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有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推进文化强州、旅游强州迈上新台阶;二是完成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维护,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提升文物安全水平;三是完成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申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公开课、队伍建设等工作;四是完成文艺工作者培训,开展展演活动,对剧目进行奖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42,616.06元,其中: 30201 办公费:226,067.00元,30202 印刷费:20,000.00元,30205 水费:15,600.00元,30207 邮电费:25,000.00元,30211 差旅费:444,000.00元,30213 维修(护)费:40,000.00元,30215 会议费:25,000.00元,30216 培训费:113,200.00元,30217 公务接待费:40,000.00元,30226 劳务费:168,860.00元,30227 委托业务费:841,000.00元,30228 工会经费:134,279.06元,30229 福利费:28,350.00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30239 其他交通费用:834,060.00元,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7,200.00元。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与上年3,382,417.95元对比,减少39,801.89元,下降1.18%,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末存在职工退休情况,在测算2024年公用经费时较上年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3,571,802.46元,其中,流动资产348,132.41元,固定资产2,444,870.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78,8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资产总额4,881,389.27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09,586.81元,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3,051,269.85元相比减少606,399.80元,流动资产与上年838,919.42元相比减少490,787.01元,无形资产与上年991,200.00元相比减少212,4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133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本出租房屋为体育彩票办公楼,已移交州教育体育局管理,收益在州教育体育局)。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35700111

 

附件: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